(A類)
河食藥監函〔2018〕177號
潘石源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監管和整治“偏方神藥”、保健品市場的建議》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經征求市工商局、市文廣新局、市衛計局意見,結合近年來我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的工作情況,對您提出的建議,現答復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明確目標,部署開展整治行動
近年來,針對藥品、保健食品監管,我局牽頭制定《河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實施方案》、《2018年河源市食品藥品打假工作實施方案》、《廣東省中藥飲片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全市打擊“四品”非法添加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和《河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鄉鎮食品藥品安全飛行檢查工作方案》。通過制定食品藥品打假工作計劃,開展稽查打假工作,組織對各縣區食品藥品相關單位的飛行檢查,辦理涉及我市食品藥品相關單位的打假協查,查處抽檢不合格食品藥品等舉措,多舉并下,廣拓案源,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
(二)加強領導組織,有效推進整治行動
通過成立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加大食品、保健食品產品標簽說明書及相關廣告的檢查力度,落實進口商審核進口食品、保健食品標簽主體責任,重點檢查相關生產經營企業是否存在食品、藥品、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含有虛假內容,非保健食品的標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食品、保健食品廣告的內容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行為,嚴厲打擊治理食品和保健食品標簽虛假標識聲稱行為;從而健全我市食品、藥品、保健食品監管機制,今年以來,全市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4200多人次,共查處案件177宗,罰沒50.06萬元。
(三)加強聯合,有效凈化市場。
聯合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衛計局等相關部門,對市場上的“偏方神藥”、保健食品進行清查,針對有問題的藥品進行鑒定,為公安機關出具假藥鑒定認定意見書8份,涉及53個品種。并根據2018年度抽檢相關工作,完成藥品監督抽檢301批,完成保健食品省級抽檢13批。聯合市文廣新局開展督查工作,督促各媒體單位切實落實廣告發布審查責任,認真執行廣告發布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廣告業務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等制度,把虛假非法廣告排除在播放前階段。聯合工商部門對不履行廣告發布審查責任、刊播虛假違法廣告的廣播電視、報刊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四)加強宣傳,形成社會共治格局。
針對建議,我局近期已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組織協調各縣區局開展風險大排查大整治的行動、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并對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各項工作按照計劃和方案推進,突出經營企業違規經營“偏方神藥”等問題,繼續保持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二是開展社區宣傳活動。通過現場宣傳和社區宣傳欄宣傳食品、藥品和保健食品知識,引導群眾通過正規途徑購買和正確使用食品、藥品、保健食品。
二、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進一步加強聯動協作。按照各個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統一部署指揮,充分利用聯席會議機制作用,互通有無,密切協作,建立相互溝通協調和信息通報機制,加強執法聯動和信用約束協同,鼓更大干勁、下更大力氣做好整治工作。
(二)進一步加強監督抽查。加大食品、藥品、保健食品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檢查力度,重點對涉嫌非法添加、非法聲稱產品功效的產品進行抽樣檢驗,特別是加大對網絡銷售、會議營銷、電視購物、電話推銷企業和產品的監督抽查力度,聚焦薄弱環節,深入挖掘排查,保證生產經營單位全覆蓋和必查內容的全覆蓋。
(三)進一步加強廣告管理。將廣告監測重點放在查處未經審批發布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廣告,發布宣傳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食品廣告,利用健康養生欄目、專家熱線等節目形式變相發布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廣告,使用醫生、養生專家、消費者名義違法代言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廣告等違法廣告行為上,對涉嫌違法廣告及時移交工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并依法從嚴從快查處。
(四)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充分發揮電視、廣播電臺、報紙、網絡等傳播媒體特別是“兩微一端”平臺的宣傳作用,一方面通過宣傳報道揭露“食品、藥品、保健食品消費陷阱”本質,向廣大群眾特別是中老年人群體普及健康理念和醫學常識,增強公眾的防范意識和辨別能力;另一方面及時宣傳報道整治工作情況和成效,及時曝光信用等級差的食品、藥品、保健企業以及偵查偵辦的違法犯罪案件,強化警示教育和典型宣傳,并引導廣大群眾參與各項整治行動,形成共治共享格局。
河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8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