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類別:A
河環函〔2018〕391號
尊敬的池智勇等代表:
您們好,首先感謝你們對家鄉建設的關心,對河源環保事業的支持。您提出的《關于加大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力度的建議》(河源市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20180120號建議)收悉,經由市人大轉我局主辦,市水務局協辦。我局受理此建議后,領導高度重視,根據分工原則實行領導包案制度,同時聽取并整合了市水務局對本建議的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的措施和主要成效
河源市位于廣東省的東北部,地處東江中上游,是廣東省重要的飲用水源地和生態屏障。新豐江水庫位于東江最大的一級支流新豐江上,是河源、惠州、東莞、深圳、廣州及香港等地四千多萬群眾重要的生產、生活用水水源,其水質情況直接關系到群眾的身心健康。我市歷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始終堅守生態環保底線,將新豐江水庫水環境保護作為我市環保工作的首要任務抓緊抓實,確保為廣大市民和下游幾千萬群眾提供安全的飲用水源。
(一)水質保護成效顯著。新豐江水庫水質常年保持在國家地表水Ⅰ類標準,是粵港地區重要飲用水源地,被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唯一認證為“中國優質飲用水資源開發基地”。
(二)落實新豐江水庫水環境保護責任
1.強化責任落實。為進一步加強新豐江水庫水環境常態化管理,我市近年先后印發了《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責任分解方案》(河府辦〔2016〕44號)、《新豐江水庫保護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河府辦〔2018〕17號),成立市長任組長的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的總體目標要求,強化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責任,明確了東源縣政府承擔主體責任,源城區、和平縣、連平縣政府履行屬地責任,市國土、環保、住建、水務、農業、林業、海事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履行水質保護監督管理責任,分解細化了各縣區政府與相關部門的具體工作任務,進一步壓實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責任。
2.全面推進河長制,加強河道管理。為貫徹落實好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精神,市委七屆一次全會明確提出了“在全域河流推行河長制,建立健全河湖保護管理長效機制”目標,市七屆人大一次會議的市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了2017年底在全市范圍全面實行“河長制”。至去年底,我市已印發了《河源市河長制實施方案》(河委辦〔2017〕39號),成立了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和河長辦,落實了四級河長,由市委書記和市長擔任總河長,公布了河長名單。截至目前,全市共設立河長16651人,其中市級河長7人、縣級河長75人、鎮級河長676人、村級河長15893人(含自然村), 其中新豐江流域全市共設立河長3296人(含自然村),實現新豐江流域巡河全覆蓋。完成了河湖名錄和7項制度,完成了新豐江、東江等主要河湖“一河一策”實施方案。全市共設立1319塊河長制公示牌,市縣兩級河長巡河次數共計292人次,實現了東江、韓江、北江三大流域巡河全覆蓋。
3.對庫區鄉鎮強化生態考核。東源縣落實主體功能區發展戰略,對新回龍、錫場、半江、雙江4個庫區鎮強化生態環境質量考核,降低主要經濟指標考核權重(工業總產值、稅收總收入指標分別由13%和19%降到6.3%、9.5%),縣財政對生態發展區鄉鎮補助經費給予政策傾斜,引導發展綠色GDP。
(三)強化新豐江水庫保護規劃和生態管控
1.堅持規劃先行。我市先后印發了《關于加強萬綠湖集雨區環境保護管理的意見》(河委辦發〔2009〕3號)、《關于加強新豐江楓樹壩水庫及入庫支流水質保護的通知》(河府〔2009〕130號)等重要文件,制定了新豐江水庫飲用水源保護應急預案,先后編制了《新豐江水庫區域和諧社會建設與環境可持續保護規劃》、《新豐江水庫集水區域水環境保護規劃(修編規劃)》等專項規劃,將環境保護工作目標和任務列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對中長期生態環境保護提出了量化控制目標和要求。
2.強化分類管理。把新豐江水庫集雨區劃分為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進行分類管理,嚴禁在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內設立新的排污口,明確規定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嚴禁建設與供水設施無關的項目,嚴格控制開發,實行“三個一律”:即一律禁止在新豐江水庫上游集雨區內進行工業開發,一律禁止在新豐江水庫周邊區域進行破壞生態的農業和畜牧業開發,一律關閉新豐江水庫內有污染的賓館酒店和旅游景點。
3.發展生態旅游。要求旅游景區嚴格執行《旅游景區規劃建設管理若干規定》,經批準的旅游規劃不得隨意更改,在保留新豐江水庫內不會造成水污染的旅游項目的基礎上,嚴格控制庫內旅游項目開發,堅持“湖內瀏覽、湖外吃住”的生態旅游方式,推進船舶燃料向清潔型發展。
二、落實“要加大力度對污染源的徹底治理”等建議的具體措施和成效
1.不斷加強農村環境整治。一是出臺產業規劃文件。市政府于2008年出臺《河源市現代生態畜牧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布局(2008-2020年)》,明確規定新豐江、東江兩岸等水源保護區,飲用水集中取水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等區域為禁養區。目前,新豐江流域所有縣都出臺了政策、措施,明確規定了距新豐江干流1000米、支流500米為禁養區域。二是全面開展養殖場清理整治。我市對新豐江水庫周邊養殖場保持高壓態勢,2016年借助中央環保督察的東風,嚴肅整頓禁養區內養殖場。2017年,我市全面開展禁養區內養殖場清拆工作,規范整頓限養區、適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對沒有配套治理設施、超標排放污染物的養殖場依法進行查處, 2017年全面清理禁養區內養殖場1609個。三是強化措施減少農業面源污染。推廣健康生態養殖,積極鼓勵引導養殖戶因地制宜采取相應的糞污處理模式,完善糞污處理設施,進一步提高畜禽養殖污染物的消納能力。大力推廣科學種植技術,開展農藥廢棄瓶、農膜等農業投入品污染整治,有效減少農藥、化肥對環境的污染。四是嚴格落實農村土壤污染防治。2013年以來,我市共累計采集農產品土壤、農產品樣品1790份,建立省級監控點25個,已出臺《河源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五是推進庫區農村環境整治。近年來,我市完成了5個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項目;2017年完成了53個村莊整治任務。
2.嚴防礦產開采污染環境。一是強化規劃管控。完成了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全面摸清了礦產資源底數。二是加強持證礦山管理工作力度。對持證礦山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查檢查,確保持證的礦山企業嚴格按照登記發證機關已備案的開采方案進行開采。同時,每個礦山尾礦庫的出水口都安裝了24小時在線實時監控系統,每小時自動上傳數據進行動態監察,執法人員定期對監管礦山進行現場檢查及監測,確保礦山企業達標排放。三是嚴厲打擊礦產非法開采行為。近年我市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聯合公安、海事等有關部門,嚴格采砂管理,加強執法巡查,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對主要河道特別是新豐江庫區非法采砂等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取得明顯效果,違法采砂案件逐漸減少,有效的保障了我市河道行洪安全和水事秩序。2016-2017年,市水務局協同縣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27次,出動執法人員1120人次,清理違法采砂點67處,立案1 宗,處罰款項5.3 萬元,扣押非法裝載機、采砂船19部,搗毀抽砂機22臺,搗毀“三無”采砂船41艘。
3.全面推進敏感地區桉樹林改造。根據《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源市桉樹林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河府〔2016〕42號)以及《東源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源縣桉樹林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東府〔2017〕3號)精神,我市計劃在2017年至2020年逐步改造庫區敏感地塊的5.04萬畝桉樹林,恢復庫區森林生態多樣性,提升森林生態效益。
三、落實“加大資金投入的力度”建議的具體措施和成效
(一) 大力實施新豐江水庫生態環保項目
2013年,在我市積極努力和爭取下,新豐江水庫生態環保被提升到國家生態建設規劃層面,成為中央資金重點支持的15個生態環境保護湖泊之一,成功競得中央5億多元扶持資金。幾年來,我市以此為契機,站在保護粵港地區“政治水”、“生命水”和“經濟水”的高度,多方籌措資金,積極推進實施新豐江水庫生態環保項目建設(共56個項目,其中我市47個、新豐縣9個)。56個項目總投資17.75億元,目前已完成項目38個,已投入10.45億元(其中中央湖泊專項資金5.0624億元)。
(二)加快完善集雨區鄉鎮環保基礎設施
根據《河源市東江沿岸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方案》、《河源市重點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方案》、《河源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施方案(2016-2018年)》和《河源市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長效機制全面提高城鄉清潔水平的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快推進環保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近年來,我市積極籌措資金,建成運行污水處理設施32座,各縣正在采取PPP模式整縣推進村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新豐江水庫集雨區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集雨區范圍內34個鄉鎮(街道辦)中,20個鄉鎮(街道辦)建成污水處理設施18座(源南鎮、東埔街道辦、新江街道辦3個共建成1座,為市污水處理廠);另外14個未動工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鄉鎮,已納入和平、連平、東源縣PPP模式推進整縣村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按計劃將在2018年底前全面啟動建設。二是推進垃圾無害化處理。我市完成了垃圾處理“一縣一場、一鎮一站、一村一點”的目標任務,建成6個垃圾填埋場、93個垃圾轉運站、9872個垃圾收集池,形成“戶收集、村集中、鎮轉運、縣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全市垃圾日處理能力達1250噸。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98.82%,農村生活垃圾有效處理率達94.51%。同時,加大保潔整治力度,特別是督促位于新豐江水庫集雨區的鄉鎮,將垃圾轉運到縣無害化填埋場進行處理,減少生活垃圾對新豐江水庫水質的影響。
(三) 加大清漂工作投入,建立長效清漂工作機制。從2016年開始,東源縣財政每年安排200萬元預算用于新豐江水庫水浮蓮打撈和攔漂工程維護,聘請專業打撈公司,以應急措施和長效機制相結合的方式,常態化、制度化、專業化地開展水浮蓮打撈工作。
(四)加大魚苗投放力度,凈化水質改善生態環境。投放魚苗是確保水質改善工作的一個重要舉措,我市每年舉行魚苗投放活動,通過統一采購集中投放的方式,來增強水體自凈能力,達到“以魚養水、以魚凈水、以魚護水”的作用。據不完全統計,2017年我市投入資金45.6萬元用于新豐江水庫育苗投入項目,總共投入魚苗約540萬尾,其中青魚85萬尾,草魚115萬尾,鰱魚131萬未,鳙魚110萬尾,黃顙魚50萬尾,鯪魚60萬尾;今年截至目前,我市相關部門及個人已在新豐江水庫舉行了三次魚苗投放活動,共投放魚苗255萬尾,個人投放魚苗達到30萬尾,現魚苗投放相關工作仍在進行。對此,魚苗投放在豐富了新豐江水庫魚種的同時也有效保護漁業資源,進一步進化水質,改善生態環境。
四、落實“加大管制的力度,解決跨區域的治理和管控,對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進行立法”建議的具體措施和成效
(一)加強跨界水污染聯防聯控。為了進一步完善新豐江跨界河流、東江流域水質保護機制,2017年,我局與韶關市環保局簽訂了跨界河流水質保護聯防聯控框架協議,為解決跨區域環保問題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二)推進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立法。按照市政府分工要求,我局積極推進新豐江水庫水環境保護地方立法,2017年制定了《 <河源市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條例> 立法前期調研工作計劃》,組織到新豐縣、茂名市進行了實地調研,完成了《調研報告》并報市政府、市人大審定。 河源市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條例>
五、對“重視立項建設二個前置壩”建議的答復
2010年,唐漢芳等政協委員提交了《關于為有效保護新豐江入庫水質,設立兩大支流前置庫的提案》(河源市政協五屆四次會議提案第20100014號),該提案按照市政府分工由我局負責受理,我局組織市水務局、市環境保護局萬綠湖環境監察分局、市環境保護局源城分局、東源縣環境保護局、市環境科學研究所、市環境保護技術中心等單位的領導和專家對半江鎮和澗頭鎮進行了現場考察和研究,聽取了當地鎮政府對本提案的意見,并召開專家論證會議,專家論證的結論認為沒有必要在半江鎮及澗頭鎮附近設立前置壩,主要理由有以下幾點:
(一)從環境保護的專業角度看,設立前置壩作用不大。任何一個湖庫的納污能力取決于這個湖庫對納污水體的凈化能力,也就是這個湖庫的環境容量,而環境容量是與水庫的面積成正比例相關,如果設置了攔水壩,在一定程度上可視作把新豐江劃分為幾個小的水塘,引起水庫水體的流動規律改變,進而改變水庫水體中污染物遷移轉化規律,阻隔魚類、浮游生物的洄游通道,而幾個小的水塘總環境容量比一個總水面面積相同大湖的環境容量小,也就是說如果設置了前置庫,新豐江水庫總的自凈能力將會降低,因此從水環境容量的角度設立前置庫的措施對改善新豐江水庫的水體水質作用不大。
并且,當今的國內外環境保護的發展趨勢,環境保護管理都實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主導方針,主張對污染的控制從源頭進行。結合實際情況,目前澗頭鎮、半江鎮支流主要存在的污染源為生活源、農業面源和礦山源,礦山污染源已經建成了尾礦庫及風險應急池,生活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主要為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僅僅通過建設攔水壩而不采取其它處理措施,新豐江水質難以得到改善。
(二)從現實實施的角度看,設立前置壩將面臨諸多難題。半江鎮附近新豐江段設立前置庫。據了解,新豐江河段(新豐縣—萬綠湖)在水利開發中規劃有四個梯級電站,半江以上河段已經建好了兩個梯級電站,第三、第四個梯級電站正在實施當中,并且開發商買斷了新豐江(新豐縣—萬綠湖)開發經營權,若要在半江鎮附近新豐江段設立前置庫,一是不符合水利規劃,要建壩必須調整規劃;二是即使調整水利規劃成功,還要與該河段的開發商進行協商開發權等問題。要克服以上兩個問題相當棘手而復雜。
澗頭鎮附近設置前置庫。根據調研組向澗頭鎮政府的了解,在澗頭亞酒站設立前置庫是在新豐江水庫設計水位線116米高程以下設立的,不拆遷、不征地。相當于在新豐江水庫庫內建壩,而以現在新豐江水庫的重要性,在其庫內設攔水壩的行政審批相當復雜而敏感,難度非常大。
鑒于上述情況,為確保新豐江水庫水質安全,在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下,我市加大了新豐江水庫生態保護力度,一是建設攔漂工程,總投資850萬元的錫場鎮大葉山入水口處一期攔漂工程已投入使用,配套建設了新豐江水庫水面漂浮物24小時視頻監控系統,并購置8艘大型機械打撈船,高效清理打撈漂浮物;二期工程擬在澗頭鎮、半江鎮新豐江處建設2條漂排,已落實建設資金1300萬元,目前二期工程正在實行預算審核招標前期工作。
河源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6月26日
(聯系人:賴永帆,聯系電話:0762-3880102)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