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類)
河財法函〔2020〕69號
關于對河源市七屆人大七次會議第20200003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尊敬的黃翠芳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關于加快落實新一輪市區財政管理體制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1998年以來,我市市與區財政體制進行了多次調整,大體經歷了四個階段,當前執行的市區財政體制是2016年起實施的市與源城區財政體制,于2018年執行到期,2019年順延執行了一年。
為調整實施新一輪市區財政體制,進一步明確市與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助力市區協調發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召集會議專題研究,親自過問工作推進情況,協調解決各種問題,改革工作取得了重要進展。
市財政局于2018年3月份成立了市與區財政管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并制定了《市與源城區市高新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方案》(河財預〔2018〕25號);初步梳理出市直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清單,提出了市區共擔財政事權的初步調整意見。2018年5月,根據改革工作方案,由市財政局、源城區財政局、市高新區財政局聯合組成兩個調研組,分赴韶關、清遠、云浮、梅州、潮州、汕頭等兄弟市調研,并在市直相關部門展開了調研,摸清了基本情況。
結合前期開展的基礎性工作,并經過多方征求意見、討論研究,形成了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并經市政府七屆56次常務會議(2019年2月2日)討論通過。但后來因城市執法體制改革等原因,該改革方案設定的條件和客觀環境發生了較大變化,無法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導致方案一直未能印發實行。
2020年,為繼續推進市區財政體制改革工作,機構改革完成后,市財政局多次與源城區、江東新區、市高新區的會商意見,重新調整優化了改革方案,并于今年6月初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召集四方協調會,再次擬定了《關于調整市區財政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送審稿)》。
10月10日,市委書記丁紅都主持召開書記專題會議,聽取調整市區財政管理體制情況匯報,根據會議提出的建議意見,待進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報送市委、市政府審定印發,力爭在年底前完成市區體制改革工作,新一輪市區財政體制從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感謝您對我市財政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河源市財政局
2020年10月12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