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業局:
根據第202000031號人大代表建議,現將我局關于進一步落實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規定提出如下協辦意見:
一、工作落實情況
一是高度重視。印發了《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活禽及野生動物市場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河源市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指南(試行)》、《關于加強全市餐飲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餐飲服務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全市單位食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工作指引》和《網絡訂餐第三方平臺及入網餐飲服務單位防控指引》,壓實經營者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規定。
二是嚴禁交易及食用野生動物。疫情防控期間,一律嚴禁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進入農貿市場、超市、餐飲等重點場所以及電子商務平臺。嚴格落實國家三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違法違規交易及非法食用野生動物行為。
三是強化網絡及廣告監測。加強轄區網絡平臺及平臺內經營者的監測工作,重點對網絡經營者是否有違法經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是否發布相關違法廣告等開展監測。
四是加強部門聯動。聯合公安、林業、農業等部門,強化源頭封控力度,開展集中執法檢查、暗訪督查,督促經營者落實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規定、活禽經營市場“1110”制度等,防止來源不明的畜禽和野生動物產品流入市場、餐飲服務單位。
五是加強科普宣傳。在日常和專項檢查中發放張貼相關宣傳資料,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欄、宣傳單及電子顯示屏等形式,重點宣傳《關于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農貿交易市場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預防控制指引》、《野生動物保護法》、《廣東省家禽經營管理辦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增強經營者的責任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營造全社會參與加強保護野生動物管理的良好氛圍。
截至目前,全系統開展野生動物市場疫情防控及監管工作共出動執法檢查人員57127人次,排查農(集)貿市場數量18803個次,商場、超市14631個次,檢查餐飲服務單位42385家/次,立案查處經營野生動物案件18宗(其中餐飲單位12宗,農貿市場6宗。18宗案件中,移送林業部門1宗,移交森林公安案件1宗,線索2宗),罰沒5.29萬元。嚴厲打擊了野生動物市場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有力有效地保護野生動物,防控動物疫情流行,為廣大人民群眾全力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二、存在問題
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交易隱蔽,城區結合部、市場周邊、背街小巷等違規經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仍有發生,存在疫情防控風險及監管難度。
三、下步計劃
一是強化督導監管。加大對經營者督導監管力度,壓實主體責任,把野生動物疫情防控及保護工作做細做實;
二是強化聯合執法。對曾有野生動物經營史的單位進行突擊“回頭查”,對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餐飲單位等進一步強化執法檢查,一旦發現有經營、貯藏、食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三是強化宣傳引導。密切關注疫情防控態勢,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加大拒絕食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宣傳引導力度,引導市民健康安全合理餐飲消費。
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6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