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市七屆人大八次會議第20210052號代表建議協辦意見的函
發布日期:2021-11-03 15:01:38
來源:河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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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公函字〔2021〕120號
市林業局:
我們對市七屆人大八次會議第20210052號代表建議的協辦意見是:
我市公安機關將積極配合城管、林業等行政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加強對市區各公園重點時間段的噪音管理,控制噪音,減少擾民。同時,通過宣傳媒體、掛橫幅、流動宣傳車等形式,在市區各公園向市民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進一步提高市民遵守法律的自覺性。針對噪音的報警和投訴,公安機關將迅速反應,要求轄區派出所民警上門了解情況,對當事人進行宣傳教育,對于不聽勸導,繼續制造噪音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可以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河源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6日
(聯系人:邱才桃,電話:13750285531)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