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市七屆人大八次會議第20210082號代表建議協辦意見的函
河公函字〔2021〕152號
市衛健局:
我們對市七屆人大八次會議第20210082號代表建議的協辦意見是:
一、我公安機關將按照《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醫院安保風險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1﹞315號)有關要求,著力加強在二級及以上建設醫院警務室,打擊涉醫違法犯罪、指導和監督檢查醫院安保等工作,大力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二、賦予醫務人員“避險權”不屬公安機關職能范疇,若遇有緊急突發涉醫警情,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嚴厲打擊查處“醫鬧”、襲擊醫護及病患人員等涉醫不法行為。
河源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6日
(聯系人:鐘遠軍,電話:19926108121)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