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文函〔2018〕126號
尊敬的潘瑛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城鎮化進程中保護和傳承傳統文化的提案收悉,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河源是客家古邑、歷史悠久、客家傳統文化源遠流長,底蘊深厚。既有遍布城鄉的物質文化遺產,也有豐富獨特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今后一段時期,我們將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視客家傳統文化的保護和傳承,重點抓好如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加大工作力度,在以往文物普查、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入挖掘我市客家傳統文化,特別是客家民間藝術,加強宣傳和理論研究。
(二)在2013年已建立16個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基地的基礎上,“十三五”期間,再建立20個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基地。同時,籌建河源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融展覽、展示、傳習、研究為一體,以更好地展示、傳承我市客家傳統文化。
(三)積極創造條件,對全市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建筑、古鎮、古村落、古街區、傳統民居、風俗習慣、生活生產方式、傳統手工藝、傳統民間藝術等實施全面保護,把客家傳統文化、文化遺產、自然環境、人文環境結合起來,形成客家傳統文化完整的保護傳承區域和體系。
(四)認真總結我市紫金花朝戲進校園、客家山歌進校園、和平縣民間藝術進校園試點工作經驗,全面推進我市重點民間藝術項目進校園、進社區工作。“十三五”期間,組織力量,編寫一批客家傳統文化,特色民間藝術項目普及教材,以學校為主要陣地,開展豐富多彩的客家傳統文化普及傳承工作,不斷提高全民特別是青少年的保護意識,共同守護我們的精神家園。
特此答復。
河源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8年8月28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