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辦〔2019〕14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河源市政府系統2019年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4月15日
河源市政府系統2019年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方案
為優質高效辦好省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市政協七屆三次會議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市政府辦理省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提案7件,均為會辦件;辦理市政協七屆三次會議提案130件,涉及承辦單位53個。根據《關于辦理省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提案的通知》(粵協辦〔2019〕30號)要求,我市須在省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提案交辦日后的2個月內將會辦意見報省主辦單位。市政協提案主辦單位應在市政協提案法制委交辦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辦復,特殊情況最遲不得超過6個月辦復;會辦單位應在2個月內提出會辦意見送主辦單位。
二、市領導掛案領辦省政協提案
省政協提案實行市領導掛案領辦制度。掛案領辦市領導要親自研究提案辦理方案,抓好辦理工作的落實。
(一)關于加快新豐江(萬綠湖)管理體制改革和治理萬綠湖水質污染的提案(第20190001號)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協辦單位: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源城區政府、東源縣政府、連平縣政府
牽頭單位責任領導:張金城
掛案領辦市政府分管領導:邊立明
(二)關于加強我省縣級基層圖書館服務保障,助力基層社會治理的提案(第20190063號)
牽頭單位: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協辦單位:市司法局、市財政局
牽頭單位責任領導:梁偉光
掛案領辦市政府分管領導:龐啟彪
(三)關于成立東源縣氣象局(臺)和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的提案(第20190081號)
牽頭單位:市氣象局
協辦單位:市應急管理局,東源縣政府
牽頭單位責任領導:朱華松
掛案領辦市政府分管領導:黎意勇
(四)關于綜合措施解決我省兒科醫生短缺問題的提案(第20190168號)
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局
協辦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
牽頭單位責任領導:黃春壘
掛案領辦市政府分管領導:肖振興
(五)關于加強欠發達地區留守兒童教育的提案(第20190673號)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協辦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團市委
牽頭單位責任領導:王愛平
掛案領辦市政府分管領導:朱蔚蔚
(六)關于建立省內東江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的提案(第20190806號)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
牽頭單位責任領導:徐智敏
掛案領辦市政府分管領導:何偉良
(七)關于提高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學率的提案(第20190853號)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協辦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牽頭單位責任領導:劉國才
掛案領辦市政府分管領導:龐啟彪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落實辦理責任。各承辦單位要高度重視省、市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嚴格落實政協提案辦理工作“一把手”責任制,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審定辦理計劃、答復意見和辦理情況報告,明確承辦機構和辦理人員具體抓,確保辦理工作落到實處;要按照省委辦公廳、省府辦公廳《廣東省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評價辦法》(粵辦發〔2018〕4號)要求,做好建立工作制度、成立組織機構、制訂工作臺賬等工作,確保在省考評工作中取得好成績。主辦單位應會同會辦單位認真研究制訂所承辦提案的辦理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分工、進度安排、工作要求等內容;要建立辦理工作臺賬,詳細記錄辦理、調研、溝通協商、督辦、答復、意見反饋等情況,對辦理工作實行全過程、動態化管理。
(二)加強溝通,提高辦理效率。各承辦單位在辦理過程中要加強與會辦單位和提案者的溝通,可采取協商、座談或調研等多種方式進行辦理,當面聽取委員意見,爭取委員理解與支持。按照《河源市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規定》(河府〔2017〕39號)有關要求,答復應實事求是,有實質內容和具體措施。委員對答復不滿意的,主辦單位要重新研究辦理,并在接到委員反饋意見之日起2個月內再次答復委員。重新辦理過程中,承辦單位應與委員當面溝通;涉及單位較多的,由主辦單位協調會辦單位一同聽取委員的意見。對于辦理過程中的重要事項或需市政府層面協調問題,承辦單位應及時向市政府分管領導請示報告,認真研究對策,努力解決問題。
(三)明確要求,規范辦文格式。各承辦單位應按規范格式(見附件3)進行書面答復;答復內容要有針對性,對提案逐條進行答復,不能答非所問。同時,要將相關提案答復、會辦意見等錄入廣東省政協提案動態管理系統、河源市政協提案管理系統,并將《提案辦理情況反饋表》(見附件4)分別抄送市政協提案法制委和市府辦公室(綜合四科)。
(四)公開結果,主動接受監督。各承辦單位要認真做好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提案的辦理復文原則上應全文公開,辦理工作總體情況等內容應適當公開。各承辦單位要結合各自工作實際,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規范公開主體、公開程序和公開方式,確保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有序開展。
(五)加強督辦,確保辦理質量。市府辦公室將建立提案辦理工作臺賬,及時跟進各承辦單位辦理工作進度及與委員溝通的情況,適時檢查辦理結果公開工作。對辦理工作不力或未按規定時限辦結答復的,將按有關規定會同市政協提案法制委開展督查督辦。
附件:1.省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提案辦理責任分工表
2.市政協七屆三次會議提案辦理責任分工表
3.政協提案答復及會辦意見格式
4.提案辦理情況反饋表
附件1、2、4市政協七屆三次會議提案辦理責任分工表(請點擊下載附件).xls
附件3:政協提案答復及會辦意見格式(請點擊下載附件).docx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