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函〔2019〕151號
省水利廳:
李作偉委員提出的《關于加快新豐江(萬綠湖)管理體制改革和治理萬綠湖水質污染的提案》(第20190001號提案)收悉。經認真研究,我市會辦意見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落實新豐江水庫日常執法監管和綜合整治工作。
1.強化水庫日常監測巡查,及時掌握水質狀況。為了能更好地保護新豐江水庫水環境,近年來我市先后組織對飲用水水源水質特別是新豐江水庫入庫支流水質進行全面調查監測,加密對新豐江水庫水質的監測頻次,及時掌握水環境質量狀況及變化趨勢。其中對新豐江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監測斷面(布設在距水庫大壩上約1.5公里處)水質每月監測一次,監測指標共66個;每半年進行一次集中式飲用水水源109項指標水質全分析。對入庫支流16個常規監測斷面每季度開展常規監測1次,監測指標共28項。
2.不斷加強農村環境整治。一是出臺產業規劃文件。市政府于2008年出臺《河源市現代生態畜牧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布局(2008—2020年)》,明確規定新豐江、東江兩岸等水源保護區、飲用水集中取水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等區域為禁養區。目前,新豐江流域所有縣區都出臺了政策、措施,明確規定了距新豐江干流1000米、支流500米內區域為禁養區域。二是全面開展養殖場清理整治。對新豐江水庫周邊養殖場保持高壓態勢,全面開展禁養區內養殖場清拆工作,規范整頓限養區、適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對沒有配套治理設施、超標排放污染物的養殖場依法進行查處。
3.加快水利水資源工程建設。突出抓好以水資源保護為重點內容的山區中小河流綜合治理、灌區節水改造、水土流失治理、中小河流水系連通治理等水利水資源工程建設。2011—2016年,我市共投入1.91億元對19條中小河流進行了綜合治理,治理河長105公里;投入1.94億元對全市54宗中小型灌區進行了節水改造;投入1.43億元對4條小流域進行了綜合治理。規劃2015—2020年投入33.58億元,對全市111條中小河流1673.8公里河道進行“三清一護”(清障、清違、清淤和護岸)綜合治理,提高我市河道防洪減災能力,改善河流生態;2015—2018年已經完成128宗,完成總投資29.16億元,治理總河長1518.07公里;2019年計劃投資2.19億元,計劃治理18宗、治理總河長144公里。規劃2020年前,全面改造23宗中型灌區工程、566宗小型灌區工程,提高農業灌溉水利用效率;規劃建設東江流域水生態保護治理和河湖水系連通治理工程13宗。上述工程已逐年實施。
4.嚴防礦產開采污染環境。每個礦山尾礦庫的出水口都安裝了24小時在線實時監控系統,每小時自動上傳數據進行動態監察,執法人員定期對監管礦山進行現場檢查及監測,確保礦山企業排放達標。
5.加快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全市建成運行污水處理設施37座,合計處理規模36.825萬噸/日,建成污水管網約798公里。目前,新豐江水庫集雨區范圍內34個鄉鎮(街道)中,23個鄉鎮(街道)建成污水處理設施21座(源南鎮、東埔街道、新江街道共同建成1座,為市污水處理廠);另外11個未建成污水處理設施的鄉鎮,已納入東源縣、和平、連平PPP模式推進整縣村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
6.大力度開展清漂工作。從2016年開始,我市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水浮蓮打撈和攔漂工程維護,聘請專業打撈公司,以應急措施和長效機制相結合的方式,常態化、制度化、專業化地開展水浮蓮打撈工作。2018年,共清理河道水浮蓮、垃圾等漂浮物約23.3萬噸(含新豐江萬綠湖約13萬噸),投入人力5183人次,機械作業256次,車輛549車次,船只200艘次,投入資金1200多萬元,累計清理河道長度740多公里。
(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1.加強水資源管理,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2013年,市政府出臺了《河源市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方案和考核細則》,確立了實行以“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項控制指標為主要內容的水資源最嚴格管理制度。2016年4月,市政府印發了《河源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確定了我市2016—2030年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和2016—2020年用水效率控制指標、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指標。2013年以來,市政府對轄區6個縣區政府水資源管理工作每年進行一次考核,并將考核結果進行全市通報。市政府及各縣區政府、各有關單位認真抓好國家和省有關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落實,2012年以來,我市在省政府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工作考核中,各項考核指標均達標。
2.落實環境保護責任。我市先后出臺了《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責任分解方案》(河府辦〔2016〕44號)、《新豐江水庫保護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河府辦〔2018〕17號),成立由市長任組長的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的總體目標要求,強化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責任,明確了東源縣政府承擔主體責任,源城區、和平縣、連平縣政府履行屬地責任,市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履行水質保護監督管理責任,分解細化了各縣區政府與相關部門的具體工作任務,進一步壓實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責任。
3.實施河湖長制。2017年7月,市委、市政府出臺了《河源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河委辦〔2017〕39號),成立了由市委書記擔任組長的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構建了市、縣(區)、鎮、村(居)四級河長體系,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通過“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推進解決我市河湖水環境方面的突出問題。其中,新豐江(水庫)的市級河長為葉梅芬市長,縣(區)級河長為縣(區)長;入庫支流船塘河為市級負責的河流,其市級河長為分管副市長,縣級河長為東源、連平、和平縣的縣長。
4.加強跨界水污染聯防聯控。2017年,我市生態環境局與韶關市生態環境局簽訂了跨界河流水質保護聯防聯控框架協議,為解決跨區域環保問題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5.推進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地方性立法。2017年,我市制定了《<河源市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條例>立法前期調研工作計劃》,調研學習了茂名高州水庫和新安江水庫水質保護工作經驗,并就相關工作多次組織召開了調研座談會。
6.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開展了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成立了由市分管領導任組長,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市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工作領導小組,出臺了《河源市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方案》,完成了《河源市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已上報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審定。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及市有關部門緊密協作,共同做好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和邊界落地核查工作,加快構建生態安全格局。
(三)加大水資源生態保護資金投入。
加大對主要飲用水源地,特別是對新豐江水庫集雨區的水資源生態保護資金的投入。2013年,在我市積極爭取下,新豐江水庫生態環保被提升到國家生態建設規劃層面,成為中央資金重點支持的15個生態環境保護湖泊之一,成功競得中央5億多元扶持資金。幾年來,我市以此為契機,站在保護粵港地區“政治水”“生命水”和“經濟水”的高度,多方籌措資金,積極推進實施新豐江水庫生態環保項目建設(共56個項目,其中我市47個、新豐縣9個)。我市負責的47個項目總投資15.03億元,目前已完成項目40個,取消建設項目1個,正在建設項目6個,已投入資金9億多元(其中中央湖泊專項資金4.32億元)。
同時,積極推動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建立東江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是保證東江水環境長治久安的根本措施。東江下游的水量和水質主要依賴于新豐江水庫和楓樹壩水庫的蓄水和凈水功能。建立健全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有利于調動中上游地區保護生態環境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利于解決流域中區域之間在環境保護治理方面的矛盾,有利于形成持續穩定的環境保護治理資金來源,從而保證東江水環境的長治久安。我市已多次向省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生態補償相關請求,得到了省的積極回應。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加強制度建設。繼續以河長制為抓手,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進一步落實環境保護責任,特別是壓實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責任。繼續推動跨界水污染聯防聯控,落實好跨省、跨市界水域聯防聯控有關工作。加強與省、兄弟市的溝通,積極推動新豐江水庫水質保護地方性立法工作。嚴格按照審定后的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方案開展新豐江水庫保護。
(二)加快推進水生態保護項目建設。加強水庫日常監測巡查,加大畜禽養殖整治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強化水利工程監管,強化行政監管執法,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強化河湖庫河長巡河監督。
(三)強化水生態保護資金管理。在全力爭取中央和省級環保專項資金的同時,充分發揮地方公共財政投入的主渠道作用,科學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水質保護工作,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加強資金管理,嚴格財務制度,提高資金使用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確保專款專用。
(四)加大水質保護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紙、廣播、網站、微博和微信等方式,強化宣傳水質保護工作,充分調動廣大群眾參與水質保護,營造全民參與、部門聯治、社會共治的新豐江水庫保護良好氛圍。
特具此函。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0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