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發改函〔2020〕 212號(B)
關于政協第七屆河源市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20200023號提案答復的函
您提出的《關于河源市新能源汽車農村包圍城市推廣》的提案收悉,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新能源汽車是未來汽車行業的主流趨勢,目前我市充分利用國家、省關于促進農村消費、汽車下鄉等惠民措施,合理規劃布局,加強部門協同合作,不斷完善政策保障,強化宣傳推廣,探索推廣新能源汽車“農村包圍城市”河源模式。
一、關于“河源市新能源汽車推廣主要任務和工作措施”的建議
一是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粵府〔2018〕46號)等文件要求,市自然資源局在出具新出讓用地規劃設計條件時,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必須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商業服務業配建停車位應按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充換電設施或預留充換電設施接口”,并納入土地出讓合同。目前,我市農村居民可依正規流程申報自行建立家用充電樁,因目前充電樁推進處于初始階段,已建成數量較少,暫未實施波峰波谷用電優惠減免政策,隨著充電樁需求增加,我局將協同其他相關市直單位配合河源市供電局完善政策,更好助力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目前我市正在編制《河源市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規劃中包含對我市充電基礎設施統籌規劃。
二是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河源消費的影響,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落實馬興瑞省長在河源調研講話精神,深入研究對補助對象范圍、標準以及補助可行性等內容;商務局牽頭組團訪問廣汽集團,與廣汽集團共同研究針對河源農村消費者的優惠政策,廣汽集團承諾參照河源市政府的補助標準同等對購買其集團旗下品牌汽車的河源農村消費者進行讓利,并在購置稅、金融方面給予一定優惠。在廣泛征求相關部門、社會公眾意見基礎上,市商務局牽頭于4月24日順利出臺《河源市促進汽車消費下鄉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成為全省范圍內先行出臺相關政策的地市?!秾嵤┓桨浮诽岢?,消費者是河源農村居民,在河源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廣東省內汽車生產企業生產的汽車,將汽車車籍落戶河源,并在河源購買汽車保險,就可以享受一定的資金補助。方案規定:購買納入廣東省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的,每輛車補助10000元,未納入省目錄但納入河源市推薦車型目錄的每輛車補助5000元。按照《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加快交通運輸行業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粵交運函〔2018〕1197號)關于“粵東西北地級以上市的市區公交電動化率要在2020年前超過80%”的要求,市交通部門嚴格市場準入,加快推廣應用新能源出租車輛、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車均采用新能源車型,同時,逐步淘汰燃油和LNG公交車,截至目前,我市市區公交電動化率達到95%,全市公交電動化率達到87.5%。市交通局有序推進“村村通客運班車”工作,力爭“到2020年底全市通行政村公路100%符合通客運班車條件,行政村客運班車通達率達100%”。根據統計全市共有15輛農村客運班車、44輛巡游出租汽車和23輛網約出租汽車使用新能源電動車。
三是為促進廣大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引導農村居民出行方式升級,助力美麗鄉村建設和鄉村振興戰略,2020年7月15日,國務院三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的通知》(工信廳聯通裝函〔2020〕167號),市財政局密切關注、緊緊把握中央和省級相關政策導向,相關部門加強協調抓好項目資金爭取、資金分配等相關工作,及時下達補助資金,充分發揮上級補助資金杠桿作用,結合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等有關政策,進一步擴大我市農村居民對新能源汽車補助政策的知悉面和受眾面,積極推廣新能源汽車消費,全方位促進農村汽車消費。
二、關于“河源市新能源汽車推廣進一步完善政策體系”的建議
一是市稅務局按照《廣東省關于促進農村消費的若干措施》(粵發改貿易〔2020〕138號)要求,202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在省內購買汽車下鄉推廣車型范圍內的汽車,在汽車生產企業對我市農村居民綜合讓利的基礎上,省級財政按照購買新能源汽車在使用環節補貼資金1萬元/輛。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7〕172號)文件要求,對新購置的新能源汽車按規定免征車輛購置稅,加強稅收征管數據分析和日常征管檢查,確保該優惠政策落細落實,納稅人應享盡享。2020年1月1日至8月31日,全市共辦理新能源免稅申報車輛685臺,免稅額7927071.18元。
二是加快電動汽車配套基礎設施的完善。截止到2020年8月,河源供電局共投建站點44個、充電樁235臺(交流43臺,直流192臺),在社會資本方面,目前已投建萬隆城充電樁項目、堅基商業廣場充電基礎設施項目、華達萬隆城公共充電樁項目等。我市鼓勵在已建住宅小區、商業服務業建筑、旅游景區、交通樞紐、公共停車場、道路停車位等場所改造或加裝充電基礎設施。在滿足充電設施用電單獨計量的條件下,全省重點用能單位充電設施相應的能耗不納入年度考核范圍,重點排放單位設施的碳排放不納入年度核查和履約范圍。下一步,市、縣(區)發展改革部門將聯合河源供電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相關部門對全市的充電基礎設施設備進行大摸底,以河源供電局為主辦單位統籌全市資源,打造一體化的電動汽車便捷化充電體系,推動河源市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建設發展,真正做到讓市民出行充電無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廣東省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實施方案》要求,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重點推進河源市報廢車輛金屬回收公司建立完善回收利用管理機制,讓市民購買新能源汽車無后顧之憂。
三是完善新能源汽車金融服務體系。貫徹落實《廣東省關于促進農村消費的若干措施》(粵發改貿易〔2020〕138號)要求,加大對消費信貸支持力度,支持農商行、農信社聯合銷售企業為農村居民制定購車金融產品,鼓勵為征信良好的農村居民辦理無抵押購車貸款。支持汽車金融企業為農村居民開發專屬汽車消費貸款方案。嚴禁對購車居民收取貸款代辦手續費,并與建設銀行河源分行簽訂《河源市促進汽車消費下鄉合作框架協議》,加大汽車消費信貸支持力度,提振農村汽車消費信心。
四是簡化新能源汽車落籍手續。推行新能源汽車車輛落籍綠色通道,加快推進流動人口執行憑居住登記回執辦理機動車登記手續,穩定流動人口促進汽車消費。市有關部門就外地居民憑流動人口居住證登記回執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有關問題與市公安局協調。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回應,目前已按要求提交相關申請材料上報省公安廳,待省公安廳批復后即可實施此政策,將有效緩解我市當前汽車消費市場的痛點、堵點,進一步促進汽車消費回補和潛力釋放的同時優先推薦、帶動在粵外地農村居民購買新能源汽車。
三、關于“河源市新能源汽車推廣保障措施”的建議
(一)根據中共河源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工作辦公室下發的《關于做好議事協調機構規范設置的函》河機制辦函〔2020〕14號文規定:“堅持協同高效原則,精簡、科學設置議事協調機構,可由現有黨政部門承擔職能的可協調可解決問題的,不再設議事協調機構”,因此我市未成立新能源汽車農村包圍城市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但各有關部門對新能源汽車推廣保障工作均予高度重視,相關問題正逐步安排落實解決。為了加強資金扶持,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政策:一是市交通部門聯合市財政、發改、國資委,印發《河源市市區新能源公交車廣運用期綜合補貼暫行辦法》(河交聯〔2018〕25號),對應用推廣期內投入市區運營的新能源公交車進行綜合補貼,推廣期內,新增新能源電動公交車88輛。二是落實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貼政策。落實國家對城市公交車成品油補貼政策,逐步減少對城市公交車燃油補貼,增加對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加快新能源公交車替代燃油公交車步伐。
(二)市稅務局加大對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稅收優惠政策的宣傳力度,制作《想買車?新能源汽車,省錢環保!》政策宣傳推文,在相關門戶網站及微信公眾號發布;通過“河源市車輛購置稅納稅服務”微信群向納稅人及機動車經銷企業廣泛宣傳新能源車免征車購稅政策。將聯合商務局將通過電視臺、日報、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對《河源市促進汽車消費下鄉實施方案》、《廣東省關于促進農村消費的若干措施》等惠農措施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村居民知曉率,營造促進汽車消費下鄉濃厚氛圍。從6月13日持續至7月12日,我市堅持市縣聯動、政企聯動、線上線下聯動,迅速組織我市各大汽車品牌經銷商26家到各個縣區開展“2020汽車下鄉”巡展促銷暨政策宣傳系列活動,利用周末時間在紫金、龍川、和平、連平和東源5縣舉辦專場活動,推動各大汽車生產銷售企業再加碼讓利,創新推出汽車配套便利消費服務,通過電視廣播、發動鎮村干部等方式,積極宣傳省、市汽車下鄉補助政策。
下一步,我局將認真研究相關政策,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力度,加快充電樁、充電站規劃布局,完善電動汽車配套設施體系,打造適合新能源汽車行業發展的軟硬件環境,使低碳環保的新能源汽車更好地為河源人民服務,為實現“兩個河源”貢獻力量。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329日
(聯系人:鄧彩霞;聯系電話:3889793)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