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發改函〔2020〕213號(B)
鄧運德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市內小區及公共場所充電樁建設的提案》收悉,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電動汽車(自行車)充電基礎設施包括充電樁、充電站、換電站等,是新型的城市基礎設施,是推廣應用電動汽車的基本保障。近年來,隨著我市新能源電動汽車的推廣力度加大,充電設施建設也取得了一定進展。到目前為止,我市擁有充電站44座,充電樁235個。
一、關于“加強篩選,確定范圍”的建議
市住建局在市政道路、公共設施和住宅小區建設中,積極推動符合規劃要求、有較大充電需求的重點區域周邊充電樁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道路等公共區域城市道路等公共區域充電樁建設,采用市政設施特許經營的方式投資運營。在智能共享停車平臺建成后,將智能共享充電作為子項目納入智能共享停車平臺,建設共享APP,建立停車充電導向,方便市民群眾。
二、關于“預先規劃,合理布置”的建議
2016年3月,廣東省人民政府頒發了《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6〕23號),明確了新建住宅停車位必須全部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充電設施接口,新建城市公共停車場以及新建辦公樓、商場、酒店等公共建筑類項目,要按不低于停車位總數的一定比例配建充換電樁或預留充換電設施接口,其中粵東西北地區不低于10%。依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粵府〔2018〕46號),市住建部門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嚴把施工圖、審查質量關,要求新建住宅停車位必須全部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充電設施接口,新建公共停車場和公共建筑停車庫按10%車位比例配建充電設施,相關標準要求納入建筑設計、驗收規范。
目前,市林業局已通過客家文化公園、火車站廣場、體育公園、市商務小區綠地的電動車充電樁審批工作,并且該四處充電樁已完成建設。我市正在編制的《河源市東埔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也已規劃預留獨立占地的公共充電場。
三、關于“既有建筑,規范改造”的建議
市住建局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中,將電動自行車(摩托車)、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需求納入停車場設計方案,預留充電設施位置空間,按照“誰使用,誰付費”、“誰投資,誰受益”原則,統一改造小區停車場,建設安裝充電設施。
市國資委根據前期對市區停車資源的摸底調查,結合對外市先進經驗的總結。項目初步擬定實施范圍為河源市建城區內符合設置條件的城市道路及城市公共配套停車設施,計劃通過采取試點先行,分期推進方式改善市區交通現狀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一期計劃建設中心城區24條主要商業街道,共計建設路邊智能收費停車位4346個、智能充電樁200個。通過對接相關職能部門,目前已完成前期規劃研究工作。通過對廣梅汕鐵路職工家屬區改造原有消防設施、配套管網、停車場(棚)的升級改造,為小區內電動自行車(摩托車)提供相對集中的公共充電場所,實行規范管理,目前項目已完成竣工驗收。
在加快推進我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我市高度重視在建設項目中的安全問題,根據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7年1月6日頒發的《廣東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管理辦法》,我市主管部門要求充電設施施工單位應具有相應級別的水電安裝資質、電力設施承裝(修、試)資質或電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充電設施應當符合充電系統與設備、接口、安全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做到建設有進度,安全有保證。
四、關于“加大管理,規范行為”的建議
2017年11月27日,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頒發了《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我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粵發改能電函[2017] 6195號),根據文件要求,我市充分認識做好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運營安全的重要性,始終把保障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有效防止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使用發生安全施工,并全面落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安全帶主體責任,切實加強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運營安全運營。
市城管綜合執法局積極做好公共建筑、市政道路和住宅小區等公共區域充電樁數量、位置等摸底工作,通過聯合執法方式對未經審批私自建設的、不符合規劃的、安全性能不達標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充電樁設施要求進行全面整改,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設備依法進行拆除。
五、關于“嚴格施工,達標驗收”的建議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通知》(粵發改能電函[2018]5463號)的文件要求,我市主管部門充分認識做好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重要性,提前做充(換)電設施竣工驗收工作,從源頭把好安全關,并要求電動汽車充(換)點設施經營者和使用者要確保采購經質量認證的合格產品,充(換)電設施應嚴格遵循國家行業標準和設計規范,從源頭杜絕安全隱患,并督促充(換)電設施投資主體按照《中國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發展改革的實施意見》(粵發[2017]16號)要求,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負責充(換)電設施建設質量安全。并與消防、防雷等部門對充(換)電設施場所進行聯合驗收。嚴格執行《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規程》等相關標準,并將充電設施的建設納入施工及驗收環節的監管。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9日
(聯系電話:謝偉輝;聯系電話:3186115)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