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類)
河環函〔2020〕102號
姜玉華委員:(市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
您提出的關于推進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提案收悉。經綜合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應急管理局等單位意見,現答復如下: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下達的打贏藍天保衛戰的工作目標,我局圍繞“示范區”“排頭兵”和“兩個河源”建設,按照《河源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方案(2018—2020年)》《關于全市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命令》,統籌組織、全力推進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提升我市大氣環境質量。
一、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現狀
2019年,我市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為97.8%,全省排名第二;6項污染物指標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其中約束性指標PM2.5年均濃度為24微克/立方米。2020年1-8月,我市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為98.4%;6項污染物指標均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其中約束性指標PM2.5濃度均值為19微克/立方米。
二、關于提案中提出問題的主要工作做法
(一)機動車尾氣排放污染負荷較高。
我市近年來機動車保有量激增,且二手車轉入較多以及交通擁堵,是導致我市市區NO2和CO濃度上升的主要原因。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見》要求,加速了二手車交易,據統計,2018年以來,我市每年新增汽車約6萬輛,其中二手車轉入比例約占一半,再加上我市市區道路狹窄,市區的機動車密度達到每平方公里600多輛,明顯高于珠三角的每平方公里400-500輛,造成交通不暢,怠速情況下汽車排放的污染物是正常行駛狀況下的5-10倍。
為降低轉入二手車排氣污染,我局與市公安局、市商務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二手車環保達標監管工作的通知》(河環〔2017〕60號),不轉入高排車輛(黃標車),外地二手車需經我市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環保檢驗合格方可轉入我市,并強化執法監管,對違法違規開展排氣檢驗業務的檢驗機構將嚴肅查處。聯合市市場監督局、市商務局印發了《關于開展機動車新車、二手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銷售點環保達標監督檢查的通知》(河環〔2020〕29號),對我市機動車新車、二手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銷售點、銷售企業、銷售市場等的環保一致性情況、環保達標情況進行聯合執法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按各部門職能進行處罰。
為減少交通擁堵和中重型柴油貨車排氣影響,市公安局于2019年發布了《河源市公安局關于限時段禁止重型、中型載貨汽車駛入市區道路的通告》(河公字〔2019〕174 號),劃定了限行區,每天7:30至19:00時間段限制重中型載貨汽車駛入市區道路。組織開展城市交通擁堵黑點專項治理行動,建立治理清單,實施交通疏導,減少怠速排放等。
為整治冒黑煙車輛,我局與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不定期在全市范圍內聯合開展常態化全天候執法檢查,開展柴油車專項整治和用車大戶入戶檢查,同時,通過大氣辦巡查小組以及群眾舉報等多種方式,對發現的明顯冒黑煙的車輛和闖限行區的黃標車、中重型柴油貨車等車輛進行排氣現場檢測,將該車輛在機動車環境管理系統列為重點關注車輛并鎖定,要求車主對冒黑煙車進行維修,經機動車尾氣檢測合格后方可解鎖。2019年共處置冒黑煙車71輛,2020年上半年共處置冒黑煙車16輛。7月底建成機動車遙感監測系統并已聯網運行,截至目前,監測機動車有效信息315991條,超標6593車次;其中監測柴油車有效信息15531條,超標196車次。我局起草了《關于限制黑煙車上路行駛的通告》,待市政府審定后印發實施,將在我市中心城區(含源城區、江東新區、高新區、東源縣城范圍)禁止黑煙車上路行駛。
(二)建筑工地施工揚塵較嚴重。
由于我市正處于城市建設開發期,城區不斷擴容,部分工地管理人員由于環保意識淡薄,出現“6個100%”防塵措施未完全落實和“泥頭車”撒漏現象,為改善這一現象,我市大力開展揚塵整治工作。一是開展標準化管理,制定了《河源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和揚塵污染防治管理實施指南》,對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及揚塵污染防治具體措施進行規范和指導。二是開展專項整治。每年均會部署開展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揚塵整治專項檢查,并將檢查情況進行全市通報。主要對施工現場各方責任主體文明施工和揚塵管控管理責任不落實、揚塵管控“6個100%”相關措施不到位、施工現場揚塵嚴重等問題進行督查整改。三是構建長效機制,制定貫徹落實《實施指南》工作推進路線圖和工作方案,動態更新揚塵監管清單,確保工作穩步扎實推進。四是在全市建筑施工現場推廣建立智慧工地平臺,在建工地出入口安裝車牌識別監控與揚塵在線監測設備、工地視頻監控一同構成智慧工地平臺,應用“互聯網+監管”推行信息化監管模式。對進出工地的車輛車牌進行抓拍,可實時監控車輛出工地時的車輛沖洗和裝載情況。1-8月,累計檢查 302個工地,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237份。全市130個在建項目工地安裝揚塵在線監測設備,當現場PM10指數達到預警值時,及時開啟噴淋系統,有效控制施工現場揚塵。加密對重點路段灑水頻次,增加道路濕潤度,有效減少道路揚塵。推進揚塵污染防治立法,受市人大常委會委托,我局牽頭起草了《河源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已報市政府,計劃近期上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后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三)露天燒烤、露天焚燒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禁而不絕。
針對夜間露天燒烤問題,市城監大隊每晚聯合公安、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對市區占道經營的違規宵夜檔、露天燒烤檔進行集中整治,不定期在21:00-凌晨3:00對市區文昌路、永祥路、大同路、旺源路等露天燒烤集中路段蹲點管理,發現一檔取締一檔。對占道經營、污染大氣的宵夜檔、燒烤檔經營者進行宣傳教育和文明勸導,發出整改通知書,要求經營戶限期整改,不得將廢氣直排。1-8月,城管部門查處違規燒烤攤檔729宗,處理餐飲油煙投訴258宗,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開展油煙檢測136次,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155份。
夏秋時節是露天焚燒高發期,由于部分民眾環保意識淡薄,未能意識到露天焚燒對空氣質量及健康的危害,經常在城鄉接合部、城中村菜地焚燒雜草。為了遏制露天焚燒問題,市城管局制定了專項工作方案,按照重心下移、屬地管理的原則組織各縣區城管綜合執法部門對我市露天焚燒管控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嚴格落實“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網格化巡查管理機制,并堅持日常巡查監管和集中整治相結合,對全市范圍內露天焚燒采取嚴厲打擊。今年以來,城管部門對影響市區空氣質量較大的中心城區露天焚燒重點區域如東埔群豐村上園湖范圍、客家文化公園西側新一路兩側、西環路黃子洞村范圍、東江西路龍利村范圍、東環路和平村和勝利村、高新區濱江大道大塘村和泥金村等范圍開展專項巡查整治,對發現的露天焚燒等大氣污染行為采取就地撲滅,并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等措施。其他縣區參照中心城區做法,大力開展露天焚燒管控工作。1-8月,城管部門共處理露天焚燒616宗,其中中心城區(含源城區、江東新區、市高新區)323宗,龍川120宗,和平80宗,東源56宗,紫金25宗,連平12宗。
節假日尤其是春節期間,是煙花爆竹燃放多發時期,為了減少煙花爆竹燃放對空氣質量的影響,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安監、公安部門牽頭組織進一步擴大了煙花爆竹禁售和禁放區,制訂煙花爆竹管控實施方案。2018年以來,市公安局每年春節期間向市民和市區各中小學生發放了7萬份煙花爆竹安全燃放宣傳單,同時印制了80條禁燃禁放和“打非”宣傳橫幅在市區主要路段懸掛。同時,采取通過“河源警事”微信公眾號向廣大市民推送煙花爆竹文明燃放宣傳片等全方位、多層面、多形式的宣傳方式,切實提高市民安全意識。市縣(區)公安局主要領導親自參與城區禁售禁燃區內安全管控和巡查工作,治安、轄區派出所、巡特警和治安聯防力量共同參與禁售禁燃管控工作,積極配合應急部門開展煙花爆竹“打非”聯合執法工作。由于煙花爆竹的燃放行為短暫,對于違禁燃放案件取證難度大,當前煙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主要依靠公安機關抓燃放環節這一末端治理,受警力的限制,難免會發生在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但在巡查發現或接到投訴舉報后均會立即派出警力處置。據統計,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公安機關共查處涉煙花爆竹案件10宗,其中刑事案件2宗,行政案件8宗,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13人,收繳非法煙花爆竹6106件(箱),我市2019年、2020年春節期間連續2年未發生污染天氣,市區周邊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及大氣環境有了明顯好轉。
(四)企業環保責任主體意識不強。
針對企業環保意識不強問題,我局不斷加強執法能力建設,提升執法水平和能力。2020年以來,我局按照國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先后統籌開展了歲末年初環境安全大檢查、露天礦綜合整治、燃煤、燃生物質鍋爐企業環境執法檢查、揮發性有機物重點監管企業執法檢查等多項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查處了一批違法企業,打擊了一批環境違法行為,促使企業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依法排污。據統計,2020年1-7月,全市出動執法人員4820人次,檢查企業1896家次,下達處罰決定書17宗,罰款金額64.14萬元,責令整改企業102家。同時,創新監管執法方式,提高監管執法效率。積極運用互聯網、大數據時代信息化手段,開展“非現場執法”,實現精細化監管執法,提高監管執法效率。通過科技手段,采取“不打擾、非接觸”的方式開展現場執法檢查,如通過無人機現場巡查企業環保設施運行情況,督促重點排污單位安裝自動監控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通過在線監控設備對企業監測數據進行遙控監管。通過篩查異常數據,2020年,我局跟蹤督辦自動監控超標案件2件。
(五)市區東江、新豐江河段排污積水收集不夠徹底。
2018年以來,完成了一批污水管網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如明珠工業園污水管網工程、南湖中路、新一路道路貫通工程、黃沙河(G25-東江西路)污水整治工程等,改造了一批污水管網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如站前路改造工程、東埔河老舊管網改造項目、“百街千巷”綜合整治工程。新建配套污水管網63.59公里,改造污水管網35.82公里。寶源片區及老城西區污水治理工程,新建9公里污水管,新建2座污水泵井、1座污水泵站、2座調蓄池等,完成新豐江兩岸(渡頭村至麗日廣場段)12個生活污水直排口截污并將污水輸送至市污水處理廠。接下來,將推進黃沙河二期整治工程,完成沿河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和改造、河口淤泥清理、沿岸生態修復和景觀提升等建設任務。推進化龍路、竹園路、文化廣場過江泵站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3座污水提升泵站,將生活污水直排口的污水提升至現有污水管網。推進中心城區排水管網排查項目,全面排查排水管網等設施功能狀況、錯接混接等基本情況,根據我市城區排水現狀,近期擬開展雨污管網排查,對中心城區排水管網進行全面摸查結構性和功能性缺陷,待管網排查結束后,制定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改、排水管網雨污錯接混接點治理和破舊管網修復改造計劃并逐年納入城建計劃實施。
三、關于提案中提出建議的工作措施
(一)提高認識,強化主體責任。
我市堅決貫徹落實國家、省下達的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目標和任務,建立了以市長為第一召集人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立了由市長為總指揮、分管副市長為副總指揮的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指揮部,統籌協調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加強上下聯動,形成強大合力,全力推進各項工作落實。每年至少召開1次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參會的大規模環境保護工作推進會,要求全市上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建立大氣污染防治微信群,形成每日巡查制度,市大氣辦巡查小組每日對中心城區范圍內發現的大氣環境問題拍照發送微信群轉有關部門處理,定期形成巡查通報。充分利用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及時公布環境空氣質量信息,報道大氣污染防治等環保重點工作最新動態,并充分結合“6·5”世界環境日、進社區志愿者服務,開展環保宣傳服務活動,發放宣傳資料、展板展示環保知識,倡導公眾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接下來,將進一步加大聯防聯控力度,開展大氣精細化管控,緊抓夏秋季臭氧、冬春季顆粒物污染防控,“同呼吸,共奮斗”,共同保護“河源藍”。
(二)加大宣傳,鼓勵社會參與。
一直以來,我局都非常注重大氣污染防治宣傳工作,通過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宣傳欄、報紙、電視、廣播等宣傳平臺對大氣環境綜合整治開展宣傳,廣泛宣傳《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環保法律法規,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方式,動員社會力量開展大氣綜合治理,引導公眾關心支持環保,形成全社會“同呼吸、共奮斗”齊心協力防治大氣污染的治理格局。接下來,將繼續動員各縣區在本地電視臺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行宣傳報道,曝光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以及播放環保公益視頻廣告、標語;在本地政府網站、微博或微信開設“大氣環境綜合整治”專欄,刊播環保公益視頻廣告、標語,及時轉載市直媒體已刊播的有關“大氣環境整治”的新聞等;制作大氣污染防治宣傳海報在宣傳欄張貼;印制宣傳橫幅在縣區政府大門、主要公共場所、主干道、工地、辦公大樓等地懸掛;編印《大氣污染防治》宣傳手冊發放到各單位、社區和住宅小區、學校、企業等;派出流動宣傳車在縣城主要大道、各鄉鎮對大氣污染防治進行廣播流動式宣傳;在縣城主要交通干道、廣場、商場、企業、學校、車站、銀行網點、酒店賓館、公共文體場館、縣(區)直屬各單位等安裝有LED顯示屏的安排播放環保公益視頻。組織河源日報、河源廣播電視臺、河源晚報等媒體加大“百日行動”宣傳力度,通過在河源日報、河源廣播電視臺、河源晚報主要版面、黃金時段開設專欄,集中骨干采編力量通過消息、系列專題、公益廣告、宣傳標語等對大氣環境綜合整治進行宣傳報道,垃圾焚燒、揚塵防治、機動車尾氣防治、環保專項行動、環保執法檢查等熱點進行追蹤報道,對違法企業進行公開曝光。
(三)優化結構,落實準入制度。
一是大力推進產業優化升級。一直以來,我市積極推進傳統優勢產業綠色化升級,引導企業加快老舊設備更新和智能化改造,支持鋼鐵、建材等傳統產業綠色化改造升級;大力培育節能環保產業,加快發展綠色產業,推動工業項目進園區,目前全市90%以上的工業項目已落戶到產業園區,工業綠色轉型不斷加快,為我市建設全省綠色發展示范區奠定堅實的基礎。積極引導園區和企業加大投入,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核心,對全市8家省級產業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開始構建了“企業內小循環、企業間中循環、園區內大循環”的三重循環體系,實現土地集約利用、資源能源高效利用、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提升了化工園區和園區內企業競爭力。對于涉氣重點行業,有計劃、分步驟地全面推進開展綠色清潔生產工作,重點推動企業采取使用清潔能源和原料、采用先進的工藝技術與設備、綜合利用等措施開展清潔化改造,企業有效實現“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目標。目前,已將重點揮發性有機物監管企業納入清潔生產審核名單,開展技術服務機構與企業審核對接,大力推進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二是嚴把準入關。我局將充分發揮規劃環評的源頭預防作用和指導引領作用,以生態保護優化空間區域開發,強化“三線一單”空間管控,優化區域規劃環評宏觀指導。認真貫徹環保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嚴禁任何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高污染項目落戶。認真落實“五個不批”的規定,加強源頭預防和管控,有效防范環境污染和風險隱患,從源頭上控制新污染源的產生,引進科技含量高、綠色環保的項目,推動產業檔次不斷向中高端制造業發展。
三是堅決淘汰落后產能。我市堅決對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生產不合格產品或發現的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繼續深入推進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及防范“地條鋼”死灰復燃工作,不斷完善落實長效機制,建立全方位監管監測網絡。推進建筑陶瓷行業煤改氣計劃,針對陶瓷、玻璃行業企業節能減排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推進我市7家陶瓷企業煤改氣技術改造,17條原煤生產線中關停4條,確保廢氣穩定達標排放。
(四)加強監管,著力綜合整治。
一是持續做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接下來,住建、城管部門將大力整治城市揚塵污染。進一步強化監管執法。將建設項目具體到小組,并建立督查機制,督促監督人員嚴格履職,推行信息化監管。利用智慧工地揚塵在線監控平臺上對在建工地實行揚塵在線監測,對現場揚塵在線監測設備運行情況進行管理,作為施工現場揚塵管理和整改的依據之一。對因揚塵問題存在整改不力、被責令停工、被上級通報批評或被行政處罰的項目要實施差異化監管,增加監督檢查的頻率,并約談相關責任主體。進一步加大檢查處置力度。采取日常巡查與明察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全市建設項目采取拉網式全覆蓋排查,在質量安全檢查中把施工揚塵列入必查項目,進一步強化約談、停工、黑名單、信用綜合評價等手段的綜合運用,倒逼各方責任主體落實主體責任,自覺做好施工揚塵防治工作。進一步完善獎懲制度。探索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攻堅戰與企業信用掛鉤,利用河源市建設工程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對企業進行相應獎懲,同時對因揚塵問題被行政處罰的工程項目取消參加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等各類評優資格。
二是加大柴油車整治力度。我局將聯合公安交警部門大力打擊機動車環境違法行為,消滅黑煙車,減少機動車導致的空氣污染,加大對大排量二手車、柴油車整治力度,落實聯防聯控機制,減少機動車排氣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確保機動車遙感監測設備與網聯平臺系統正常運轉,并在《關于限制冒黑煙車上路行駛通告》印發后對尾氣監測超標車輛移交市公安交警部門進行處罰。
三是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設備管理。繼續推進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備案登記工作,繼續補充完善全市數據庫,并將采取委托第三方調查登記噴碼的方式,力爭保質保量完成任務。持續開展低排區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巡查工作,對超標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嚴肅處查,加大處罰力度,加強超標排放機械清場和污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等管理。
四是進一步做好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和減排工作。為切實削減VOCs排放總量,減少臭氧污染天數,我市印發《河源市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及分工方案》(河府辦〔2017〕51號)中要求,嚴格涉涂裝行業項目準入條件,新改擴建使用涂料的行業全部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按照《廣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粵府〔2018〕128號)的要求,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嚴格限制建設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涉VOCs排放項目。按照《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重點行業建設項目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指標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建VOCs排放量大于300公斤/年的企業實施等量替代,等量替代來源為各轄區關停涉VOCs企業、完成“一企一策”治理的省市重點企業。加快推進省、市重點監管企業VOCs“一企一策”治理,組織各縣(區)生態環保部門對我市納入省、市級VOCS重點監管企業開展環境現場執法檢查和專家一對一指導,通過檢查企業源頭控制、工藝過程管理、末端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企業的環境管理臺賬等環節,督促指導企業按時按質完成“一企一策”綜合整治整改及驗收工作。目前省級重點監管企業已全部完成“一企一策”治理,市級重點監管企業除3家停產外,已全部完成“一企一策”方案評審待驗收。組織全市8個交叉執法幫扶組開展全市72家揮發性有機物重點監管企業銷號式綜合整治工作,組織指導組對全市的銷號整治工作進行現場指導。目前,我市已完成70家VOCs重點監管企業銷號式綜合整治。我市通過省、市重點企業“一企一策”治理、企業關停、“黃標車”淘汰等措施,減排VOCs約4200噸,預計2020年底前,可以按期完成省下達的“十三五”期間總減排5400噸的工作任務。
五是嚴禁露天焚燒。市城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露天焚燒的督導工作,各縣區城管執法部門嚴格按照“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網格化巡查管理機制,并堅持日常巡查監管和集中整治相結合,嚴厲打擊露天焚燒行為,尤其是在農作物收割等重點時段,對露天焚燒管控重點區域加大巡查和查處力度。加強宣傳,通過橫幅、報紙、廣播、電視、微信等多種宣傳方式,加大對露天焚燒危害的宣傳,并對露天焚燒行為進行積極勸導,通過鎮村黨員干部帶頭禁燒,層層傳導,最終形成全民共治的良好格局。
六是繼續做好節日期間煙花爆竹管控工作。為切實做好禁放工作,公安、應急、宣傳、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城管等部門將切實履行職責,在各自職能范圍內嚴格管理,嚴格執法,相互協調,通力合作,進一步健全完善情況通報、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努力形成煙花爆竹監管合力。市縣公安部門按照禁放規定,在重大節日期間組織警力對轄區內違反禁放煙花爆竹違規行為開展重點查處行動,堵源截流,在日常巡邏工作中發現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及時予以勸誡,對已實施違法燃放的發現后要依法進行處罰;市縣安監部門規劃好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禁止在禁放區內銷售煙花爆竹,對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堅決予以收繳;市縣交警部門在城郊接合部的交通要道加強對運輸車輛的查堵工作,防止將煙花爆竹運進禁放區域。通過煙花爆竹全過程監管,確保我市空氣質量不斷向好。
七是繼續做好大氣污染防治組織和協調工作。市大氣辦將繼續開展每日巡查制度,及時處理發現的每一宗大氣環境問題。環境監測部門實行專人值班,及時分析空氣質量形勢發布預警信息,巡查人員及時核查現場,減少非正常源排放。
八是組織開展好冬春季大氣顆粒物削峰專項行動。充分發揮大氣攻堅專班職責,重點落實好“管車、降塵、治污、禁燒、控放”等措施。以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防控為核心,精準降低AQI超標天數;以NO2、CO治理為核心,降低全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以部門聯動為核心,統籌協調凝聚合力,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確保6項污染物指標濃度全面達標,空氣質量優良率達96%以上,PM2.5濃度控制在29微克/立方米以下。
(五)加大投入,提升監測水平。
一是加強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安排了專人對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設施運行和聯網情況進行數據分析,定期進行在線監控設施進行了數據有效性審核等。已完成重點VOCs監管企業在線監控系統項目建設,將利用手機APP平臺對重點企業VOCS治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對未正常運行廢氣排放設施的企業開展現場檢查。
二是移動源監管能力建設。完成“河源市機動車排氣管理綜合業務平臺”新標準實施平臺升級工作,完成平臺的監管車輛尾氣檢測過線、二手車轉入、黃標車抓拍、冒黑煙車輛處置、檢測車跨站、黃轉綠(黃改綠)車過戶車審核等。完成全市接入平臺系統的17個車輛檢測站根據國標進行設備和系統升級工作。市中心城區機動車遙感監測系統已建成聯網,接下來將對冒黑煙車輛進行抓拍和處罰。
三是完善了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建設。我市在原有3個國控空氣站的基礎上,增加了11個監測站點,目前,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由3個國控點、7個省控點和4個市控點,共14個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組成,實現了空氣質量自動監測全覆蓋。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對市生態環境局工作的關心支持。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9月22日
(聯系人及電話:熊豐志,3880331)
抄送:市政協提案法制委,市府辦公室(綜合四科)。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