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送《關于加快市區小區及公共場所充電樁建設的提案》協辦意見的函
市發展和改革局:
市政協代表鄧運德同志《關于加快市區小區及公共場所充電樁建設的提案》(第20200060號)由貴局主辦,我局協辦。根據代表建議,結合林業工作實際,提出協辦意見如下:
《關于加快市區小區及公共場所充電樁建設的提案》中涉及林業方面的內容“預先規劃,合理布置。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場所、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應建設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電動汽車停放、充電場所”。
目前,市林業局已通過客家文化公園、火車站廣場、體育公園、市商務小區綠地的電動車充電樁審批工作,充電樁建設工作也已完成。為進一步完善公共場所智能充電樁建設,提速增效,更好地滿足市民使用電動車的日常需求,新建充電樁選址涉及市林業局管轄范圍內的公園、綠地、廣場等,項目通過市規劃部門審批后,市林業局將積極配合進行審批等相關工作。
2020年8月27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