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河源市基層委員會:
貴單位提出《關于進一步理順市政類項目竣工移交管護機制的提案》(第20210108號)收悉,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理順市政類項目竣工移交管護機制的重要意義
隨著城市快速發展,各級各部門堅持依法經營和管理城市理念,不斷優化完善管理體制機制,積極推行精細化管理,城市品位顯著提升,但也不斷凸顯出城市管理面臨的管理體制不順暢、管理權責不清晰、管理機制不完善、管理資源不均衡等諸多問題,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城市管理精細化的全面實施。如提案所述,政府投資市政類項目經竣工驗收合格,施工養護期滿后,未能及時移交接管,導致管理缺失、設施受損,影響正常使用。因此,理順市政類項目竣工移交管護機制,構建權責明晰、統一高效的工程建設管理模式,是城市精細化管理的必然要求。能夠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和主動性,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不斷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我市市區市政類項目園林綠化工程竣工移交管護現狀
(一)根據政府職能分工,市林業局為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市級財政投資的市政類項目中的園林綠化工程一般移交我局接管,部分由源城區、市公路局等其他單位接管,具體由市政府明確接管單位。
(二)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移交我局管理的園林綠化工程,由建設單位在合同約定的管養期滿前向我局申請辦理移交手續,我局組織項目業主、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及管養單位進行綠化移交驗收,符合驗收規范要求及綠地養護標準的,驗收合格,予以接收;不符合驗收規范要求或綠地養護標準的,驗收不合格,不予接收,由建設單位負責督促施工單位限期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予以接收,驗收不合格,重新組織辦理移交手續。
(三)近年市區市政類園林綠化項目,存在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不重視辦理資產移交情況。有些項目管養期滿后仍未申辦移交手續;有些項目移交驗收檢查時,雜草叢生、枯樹死苗、黃土裸露、給水系統無法使用等現象時有發生,驗收檢查不合格的,有些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拖拉整改,建設監理監督不力,導致移交接管手續不能及時辦理,甚至無法辦理。
三、下步打算
我局將與城市建設主管部門積極溝通,由城建主管部門盡快編制出臺市政類項目移交規定或操作細則,規范項目移交流程。新的規定出臺前,我局暫按原程序辦理園林綠化工程移交接管手續,新的規定出臺后,按新規執行。
感謝貴單位對城市建設發展的關心與支持!
2021年6月10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