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公函字〔2021〕122號
市城管綜合執法局:
我們對市政協七屆五次會議第20210125號提案的會辦意見是:
為緩解市區市民出行停車難問題,我局主要有如下措施和建議:
一、合理施劃道路路內停車泊位
在確保交通順暢的前提下,科學、合理、規范地對市區具備條件的道路施劃路內停車泊位,并配套設置停車指示或禁停標志,明確提醒廣大駕駛人不能隨意停車和逆向停車。同時,加大力度對市區一些道路里程不長、路面狹窄、路邊違法停車嚴重的道路實行單行交通的管理措施,可在單行路設置單邊停車泊位,這樣既解決這些道路及周邊的交通擁堵問題,也一并解決了無停車泊位停車的問題。
二、加強對違法占用道路停車泊位行為的整治
對市區較為常見的使用反光錐桶、木凳、摩托車等物品占用路內停車泊位的行為,我局交警部門將進一步加強管理和整治,嚴查嚴處此類行為。對商家及群眾為霸占人行道停車泊位,而在停車泊位內私自安裝車位鎖、鐵柱或放置凳子、反光錐桶等行為,協調和配合城管綜合執法部門進行清理拆除,有效遏制此種違法行為,還車位于廣大市民。
三、推動對市區部分路段實施停車收費
近幾年,市、區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中,均有提出市區道路停車難問題,并建議盡快對市區部分道路路段實施停車收費。目前,國內道路智能停車收費系統已相當成熟,河源市區也基本具備了實施條件。為此,建議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學習借鑒深圳、廣州等市的做法,引入先進的管理系統,如深圳的“宜停車”,加快對興源路、大同路、化龍路、長塘路等部分道路路段試行停車計時收費,利用價格杠桿原理調控車輛出行,提高停車泊位使用率和周轉率。待條件成熟時,再逐步推行到市區其他道路。
四、建設智能共享停車平臺
建議由市政府牽頭組織,通過分階段實施的方式,在市區盡快建設城市智能共享停車平臺,利用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充分整合和利用道路、住宅小區、企事業單位、購物中心、公園等場所的停車泊位,在道路停車泊位達到飽和時,引導駕駛人將車輛停放在目的地周邊有空閑車位的住宅小區、企事業單位等場所。同時,對在道路停車、住宅小區停車的,可根據不同區域、路段、時段,制定合理的彈性收費方案。
五、推動建設公共停車場
協調住建部門加強源頭把關,要求新建建筑物必須配套建設足夠數量的停車泊位。同時,充分利用市區現有閑置空地,合理布局,加大密度建設小型公共停車場和機械式立體停車場。機械式立體停車場有占地小、建設快、車位多的優勢,現河源市區還沒有此類停車場,建議可先在酒店、商業中心、醫院等場所提倡建設使用,還可引入民營資本開發運營。
河源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6日
(聯系人:陳宏基,電話:1382780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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