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文函〔2021〕143號
范志君等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強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的提案收悉,現(xiàn)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以《河源市革命舊址保護條例》出臺實施為契機,規(guī)范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
一是全面梳理我市不可移動文物中革命舊址家底。今年3月1日,《河源市革命舊址保護條例》頒布實施,根據(jù)這一地方法,我局全面梳理革命舊址名錄,并以河文發(fā)〔2021〕4號做了公布。為之后開展文物保護工作夯實基礎。二是積極上報省的數(shù)據(jù)平臺,增加影響力。通過積極爭取,我市196處革命舊址入選廣東省革命舊址保護名錄,成為繼廣州市之后,全省第二名革命舊址大市(粵文旅文保〔2021〕29號)。
二、加強對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力度
最近,國家文物局正在征求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制度的意見,省文物局組織各地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仔細研讀文件,并提出一系列切實可行的保護措施。相信隨著這部文件的制定頒布實施,關于我市一般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力度將大幅度提升。
三、以完善“四有”為契機,規(guī)范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工作
按照國家和省文物局的具體要求,今年5月份,我市針對全市1361處不可移動公布文物名錄,做了安全直接責任人和安全管理人的公告公示,將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壓實到人。目前,統(tǒng)一的掛牌工作正在推進中。
四、以申報第十批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為抓手,提升市縣級文保單位的保護等級
今年,在省的統(tǒng)一部署下,我市組織各縣區(qū)共18處市縣級文保單位申報我省第十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如果申報成功,將可以提升這些文物的保護等級,并可以爭得省級保護資金,也將緩解我市文物保護資金不足的局面。
五、呼吁社會力量參與,謀求資金支持
眾所周知,我市財力有限。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中,我市不可移動文物共有2688處;各級文物保護單位403處。其中,市縣級文保單位373處,若全部依靠財政資金,沒有數(shù)億元,是不能動工的。因此,我們會積極宣傳,與縣、鎮(zhèn)、村聯(lián)動,共同筑牢文物保護紅線。同時,也呼吁社會力量參與進來,為保護文物貢獻力量。
六、下一步打算
一是針對提案,積極推進部門聯(lián)動機制,聯(lián)合市黨史、住建及縣區(qū)文廣旅體局等部門,以更為有力的措施推動革命舊址保護工作。
二是尋求文物保護單位活化利用新途徑,為文物保護活化利用工作提供持續(xù)有效的發(fā)展方向。
三是積極爭取同級財政部門的大力支持,逐年增加預算投入。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你們對我市文物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河源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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