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發改能源函〔2021〕272號(B)
關于政協第七屆河源市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20210127號提案辦理情況的函
肖永文、肖衍雄、肖蓼委員:
你們提出《關于推廣河源市新能源配套設施建設的提案》收悉。我局對提案辦理工作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研處,現將辦理情況函復如下:
一、關于“科學規劃,提前布局”的建議
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粵府〔2018〕46號)有關“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必須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商業服務業配建停車位應按不低于10% 的比例配建充換電設施或預留充換電設施接口”的要求,我市結合區域特點科學規劃投建充電設施,以政府機關充電場站為引領,以公園景區、公共事業、商業綜合體等公共站為主線,以居民住宅小區等駐地站為基礎,全面同步推進充電服務網絡建設。市住建部門嚴把施工圖審查質量關,要求新建住宅停車位必須全部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充電設施接口,新建公共停車場和公共建筑停車庫按10%車位比例配建充電設施,并要求相關部門和責任單位嚴格按圖施工,加強驗收環節的監管。
二、關于“引入競爭機制”的建議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廣東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的通知》(粵發改能電〔2016〕691號)要求“充電設施投資向個人、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私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各類投資主體公平同意開放。電網企業要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我市各級發改部門積極鼓勵、引導各類投資主體參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截至2021年6月底,我市共建成充電站點113個、充電樁603個,其中:電網企業建設充電站點55個、充電樁299個,河源市利達盛世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廣東凱輪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非電網企業共建設充電站點58個、充電樁304個。
三、關于“設置新能源汽車專用充電站、專用車位、停車場引導標識”的建議
我市城管部門積極做好公共建筑、市政道路等公共區域充電樁數量、位置等摸底工作,推動重點區域周邊充電樁建設;加快推進智能共享停車平臺建設,并將智能共享充電作為子項目納入智能共享停車平臺,建設共享APP,提供停車充電導向功能,引導市民群眾就近停車充電。
四、關于“破解充電樁進小區難”的建議
我市住建部門深入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將電動自行車(摩托車)、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需求納入停車場設計方案,預留充電設施位置空間,按照“誰使用,誰付費”、“誰投資,誰受益”原則,統一改造小區停車場,建設安裝充電設施。
五、關于“完善領導機制”的建議
中共河源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工作辦公室下發的《關于做好議事協調機構規范設置的函》(河機制辦函〔2020〕14號)規定:“堅持協同高效原則,精簡、科學設置議事協調機構,可由現有黨政部門承擔職能的可協調可解決問題的,不再設議事協調機構”。鑒此,我市未成立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推廣應用領導機制工作領導小組,但各有關部門對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推廣應用保障工作均予高度重視,相關問題正逐步安排落實解決。
六、關于“加大招商引資,完善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的建議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部署要求,我市商務部門加大招商引資力度,不斷完善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在東源縣、江東新區、市高新區積極打造汽配產業集散地,深入推進德同興電子、中飛汽車空調壓縮機、威特晟科技、中拓環保科技項目等汽配件項目落地,加快提升對豐田紡織配件等已落地河源的汽配產業項目的服務,解決企業需求,助力企業做大做強。
專此函復,如有疑問請與我局聯系。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2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