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環函〔2023〕64號
關于政協市八屆二次會議第20230007號提案協辦意見的函
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現就市政協提案法制委員會、民建河源市總支部提出的關于推進我市鄉村民宿發展的系列提案提出如下協辦意見:
一、優化營商環境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我省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粵辦函〔2020〕44號)和《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源市深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河府〔2021〕4號),對民宿項目落實告知承諾、環評豁免、容缺后補等便利措施。
二、做好民宿項目環境治理
民宿項目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應按照環保法律法規、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及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等要求,做好項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固體廢棄物等方面環境治理。一是持續推進農村環境整治,解決農村飲用水源保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熱點問題,改善農村環境質量,2021-2022年全市新增完成115個行政村環境整治。二是配合推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堅行動。截至2022年底,全市8575個自然村中有4663個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務,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54.4%。
三、規范民宿項目選址
根據相關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建議民宿具體項目建設時,選址應符合“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飲用水水源保護等相關管理規定。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6月8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