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類)
河發改能源函〔2023〕265號
關于河源市政協八屆二次會議第20230061號
提案答復的函
民進河源市基層委員會: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強我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提案收悉,經綜合市委宣傳部、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河源供電局等單位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提案辦理情況
(一)近年來我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成效
2022年度全市新增充電站(點)248個、公共充電樁669個,超額完成了充電站(點)75個、充電樁300個的全市年度建設計劃,當年10月份,實現了全市95個鄉鎮充電樁全覆蓋;2023年1—8月全市新增充電站(點)97個、公共充電樁366個,分別完成年度建設計劃的129%和122%。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累計建成充電站(點)532個、公共充電樁1874個,與“十三五”末比分別增加398個、1320個,增幅297%和238%。通過近年來的加快建設,我市充電基礎設施基本可滿足電動汽車在城鄉行駛的充電需要,助力了我市電動汽車的廣泛應用。
(二)精準施策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步伐
為加快推進我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電動汽車充電保障能力,促進新能源汽車應用規模持續擴大,切實解決群眾出行“充電難”問題,我市相關部門均出臺政策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出臺《河源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十四五”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十四五”期間我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總體目標、主要工作任務及責任單位、保障措施。一是到2025年底,全市累計建成集中式充電站(點)500座(個)以上,累計建成公共充電樁約2000個,公共樁樁車比達到1:6.4,在城市核心區充電設施服務半徑不超過2千米。二是新建公共停車場及新增的路內收費停車位、城區建設項目(不含住宅類)配建停車位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設快速充電樁,適當新建獨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增加城市充電設施的道路交通標識。三是已建大型商場、酒店賓館、文體場館、旅游景區、城市公園、醫療機構、交通樞紐、公共停車場、道路停車位等公共場所,按不低于總停車位數量10%的比例逐步改造或加裝充電設施。四是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必須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包括占地、規劃布局與供電容量等)。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中應同步規劃配套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印發《河源市物業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指引(試行)》,規范物業管理區域內地面及地下車庫改建、擴建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工作,保障工程安全。并把緩解居民小區新能源車充電難問題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內容,對于納入改造的老舊小區項目,在充分征求業主意見的基礎上,對具備條件安裝建設新能源車充電基礎設施的納入小區改造方案,合理確定設置的比例;通過財政資金投入和引進社會資本相結合參與建設,加快解決老舊小區充電樁安裝難問題。截至今年8月底,我市源城區、連平縣、紫金縣、龍川縣等4個縣(區)已經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78個,累計新增新能源汽車充電樁82個。
(三)積極爭取充電基礎設施獎補資金支持建設
市發展改革局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專項資金,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加快建設。2019-2021年度,按直流樁不超過300元/千瓦、交流樁不超過60元/千瓦的標準共向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企業發放獎補資金604萬元。今年,省安排我市2022年度充電基礎設施補助資金1254萬元,正在組織核查、撥付工作。
(四)主動服務保障安全平穩運營
市發展改革局主動指導企業做好充電基礎設施補貼申報工作,及時組織縣(區)做好項目核實及資金補貼安排工作,激勵、引導各市場主體投資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并每月收集掌握各地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數量。同時,以市場化運營為原則,結合各縣區實際情況指導相關運營企業合理制定充電收費標準,實現企業和用戶雙贏。市自然資源局在編制實施國土空間規劃過程中,統籌考慮將獨立占地的充電站用地納入公用設施用地范圍,大型充電站同步預留變電站用地,并優先安排項目用地;對建設工程規劃配套停車場按一定比例要求配套建設充電車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通過嚴把施工圖審查質量關和嚴格執行《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規程》等相關標準,要求新建住宅停車位必須全部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充電設施接口,新建公共停車場和公共建筑停車庫按10%車位比例配建充電設施,將充電設施的建設納入施工及驗收環節的監管。市市場監管局依據《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檢定規程》和《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檢定規程》等規定,聯合市發展改革局對全市范圍內所有用于貿易結算并向社會提供充電服務的電動汽車充電樁實行強制檢定,讓消費者用上“放心樁”、實現“放心充”。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對充電基礎設施或充電指示標志涉及道路開挖加快審批。河源供電局加強對公共區域、居民小區、城郊待建充電設施區域等場所的供電設施摸查工作,對供電能力不足的配電網接網工程進行改造升級,投資建設至充電設施產權分界點;為充電設施接入電網提供便利條件,開辟綠色通道,簡化和規范充電設施用電報裝程序。同時,強化用電負荷實時監測,及時將可能存在重過載線路規劃立項,解決負荷供應問題。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加強規劃保障。指導各縣(區)結合實際開展城鄉公共充電網絡規劃,并與國土空間規劃、配電網規劃等銜接,優先在城鄉公共停車場、商業建筑、公路服務區(站)、居住社區、旅游景區等場所布局配置公共充電設施,并引導各類市場投資主體積極參與建設;落實街道辦事處等基層管理機構管理責任,引導社區推廣“臨近車位共享”“社區分時共享”“多車一樁”等共享模式。
(二)合力推進建設。按照《河源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十四五”實施方案》主要任務責任分工,結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更好支持新
能源汽車下鄉和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精神,加快推進城鄉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三)大力支持運營。統籌考慮鄉村級充電網絡建設和輸配電網發展,加大用地保障等支持力度,開展配套電網建設改造,增強農村電網的支撐保障能力;探索在充電樁利用率較低的農村地區,建設提供光伏發電、儲能、充電一體化的充電基礎設施;完善充電設施運維體系,提升設施可用率和故障處理能力,推動公共充換電網絡運營商平臺互聯互通,確保“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續”。
(四)營造濃厚氛圍。組織新聞單位利用報紙、電臺、電視、網站及網絡媒體,積極宣傳報道我市加強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進展和成效展示,以及對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政策、規劃布局等開展專題報道,營造良好的投資氛圍;并對充電樁安全使用進行科普宣傳,提高公眾對于新能源汽車充電樁了解程度和安全意識,保障電動汽車的充電安全性。
感謝你們對我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的重視和關心。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7日
(聯系人及電話:江楓,3186115)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來源:能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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