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環函〔2024〕29號
關于政協市八屆三次會議第20240067號提案協辦意見的函
市自然資源局:
現就致公黨河源市總支部提出的關于大力推動我市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治理的提案,提出如下協辦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落實《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辦法》《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等有關工作部署要求,2019年,按照《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粵環發〔2019〕4號)要求,我局指導龍川縣申報了《龍川縣稀土開采歷史遺留礦區周邊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工程》試點項目,工程治理范圍為龍川縣梅坑村茶活自然村約100畝的治理面積。當年省級下達資金367萬。
茶活村100畝農田主要存在的問題是土壤偏酸化、沙化、有機質和磷含量偏低,治理與修復工程主要采用土壤改良和整治措施,工程主要內容包括:構建排水溝約1117米;場地平整100畝,對100畝農田進行開挖、翻整及土壤改良;采取工程措施治理農田灌溉用水,逐步恢復農田土壤生態及肥力,并設置相關監測點及設置警示牌,以便后續跟蹤效果評價。該項目于2020年12月通過竣工驗收,取得了預期效果。
由于礦山復綠等職責主要為自然資源部門,生態環境部門主要針對污染治理方面。2021年起,中央和省級土壤專項資金調整了支持范圍,申報入庫的項目類型為重點治理涉鎘、汞、砷、鉛、鉻等固體廢物、廢渣,以及酸性廢水等歷史遺留污染源整治項目,不支持以土地平整、礦山復墾、采石場生態復綠等為主的項目。稀土開采歷史遺留礦區治理不屬于重金屬污染類項目,不在中央和省級土壤污染防治資金支持范圍內,因此無法再申報該類項目。
針對專項資金項目入庫門檻高,符合入庫條件的地塊少,項目謀劃難的問題,下一步將根據《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試行)》《關于印發<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2021年)>的通知》(環辦科財〔2021〕22 號)《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省級生態環境專項資金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粵環函〔2022〕347 號)等要求,進一步加強與市自然資源局及縣區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加強歷史遺留高風險有色金屬礦山地塊等的現場調查,必要時邀請省級專家到現場幫扶謀劃項目入庫,以提高專項資金項目入庫成功率,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資金對我市歷史遺留高風險有色金屬礦山的污染修復工作。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5月10日
(聯系人及電話:李導玉,3883720)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市政協提案法制委,市府辦公室(綜合六科)。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