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藍曉軍等同志職務任職的通知
河人任〔2007〕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藍曉軍等同志于2005年8月提拔任用。根據《關于實施領導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領導干部提拔任用試用期制度的意見》(河委發〔2000〕7號)規定,藍曉軍等同志試用期(一年)己滿, 經河源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四日批準,同意按期正式任命:
藍曉軍同志任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長;
謝清宏同志任市林業局副局長;
江保深同志任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河源市人事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信息來源:河源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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