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黃民強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關于黃民強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縣區委,市直和中央、省駐河源副處以上各單位:
經市委研究,決定:
黃民強同志任市政府市長助理、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書記,免去其市政府辦公室主任職務;
鄭澤暉同志任市委副秘書長,兼市委辦公室主任;
劉漢文同志任市委副秘書長,兼市委、市政府信訪局局長;
張金城、黃文彬同志任市委副秘書長(正處級);
黃梅芳同志任市委副秘書長,兼市委、市政府接待處處長;
葉少軍同志任市委副秘書長,兼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主任;
王愛平同志任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兼);
盧曉平同志任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吳樹民同志任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黃壽莊同志任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調研員;
楊 軍同志任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調研員,免去其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張國安同志任市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調研員;
黃更新同志任市人大常委會選舉聯絡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調研員;
江杏群同志任市依法治市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正處職);
潘舜黨同志任市依法治市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
賴小衛同志任市政府辦公室黨組副書記、主任,免去其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職務;
歐陽毅、彭楷藕、鐘偉敏、袁成章、邱榮輝、梁志軍同志任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
程越華同志任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免去其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陳 勇同志任市政協辦公室主任(兼),免去其市行政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吳金水同志任市政協辦公室副主任;
孫酒香同志任市政協辦公室調研員,免去其市政協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葉運中同志任市政協提案委員會調研員;
楊意江同志任市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調研員;
邱志軍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紀檢監察室主任;
胡為達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綜合室(糾風辦)主任(兼);
葉國英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免去其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黨廉室主任職務;
黃玉蘭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干部室主任;
羅良海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執法監察室(效能監察室)主任;
張 燎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黨廉室主任(兼),免去其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彭一藝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調研宣教室主任;
黃煥明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紀檢監察室主任;
高 波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審理室主任;
黃學群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信訪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陳娘、鐘坤香、劉喜濃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正處級紀檢員;
李蔭添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正處級紀檢員,免去其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執法監察室主任職務;
彭月萍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副處級紀檢員(試用期一年);
黃聚平、林煥誼同志任市委辦公室副主任;
葉金鏡同志任市委辦公室副主任、機要局局長;
孫 鋒同志任市委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黃火榮同志任市委辦公室調研員;
鄧建華同志任市國家保密局局長;
張 輝同志任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凌小準同志任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黃 波同志任市委、市政府信訪局副局長;
鐘杞祥同志任市委、市政府信訪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駱育光同志任市委、市政府信訪局副調研員,免去其市委、市政府信訪局副局長職務;
練 斌同志任市委副處級組織員(試用期一年);
黃衍強同志任市委老干部局局長;
吳娟容同志任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長;
劉月朋同志任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正處職);
鄔觀林、劉育初同志任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正處級);
管思燕同志任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劉松景同志任市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主任;
劉學良同志任市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正處職),兼市工商業聯合會黨組書記、副會長;
李泰然同志任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兼),免去其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職務;
邱壽強同志任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
黃紹雄同志任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正處職);
鄭偉華同志任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
劉新輝同志任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610辦公室主任;
楊進昌同志任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鐘作新同志任市委政法委政治處主任;
陳曉旭同志任市綜合治理辦公室副主任;
葉其新同志任市610辦公室副主任;
李其勛同志任市610辦公室副調研員,免去其市610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黃鏡明同志任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副處級);梁耀明同志任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主任;
謝 柱同志任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黃建中同志任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王星火同志任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書記;
黃小柳同志任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副書記;
潘 濤同志任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副書記(正處級)、紀工委書記;
黃雪琴同志任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副書記(試用期一年);
鄒晉開、曾李廣同志任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調研員,免去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副書記職務;
鄧東方同志任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副調研員,免去其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副書記、紀工委書記職務;
鄧道宇同志任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邱巧蓮同志任市總工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正處職);
廖洪濱、徐志強同志任市總工會黨組成員、副主席;
陳石標同志任市總工會調研員,免去其市總工會黨組成員、副主席職務;
信息來源:河源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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