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2021〕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有關規定,現批準“客家童謠”等10個項目列入第八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綠茶制作技藝”等2個項目列入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擴展項目名錄,現予以公布。
各級各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按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有關規定,認真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堅持科學保護,扎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保護、傳承、傳播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邁上新臺階,為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推動文化強市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附件:1.河源市第八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2.河源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擴展項目名錄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附件1
河源市第八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
項目名錄
(共計10項)
一、民間文學(1項)
二、傳統音樂(1項)
三、傳統技藝(6項)
四、民俗(2項)
附件2
河源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
項目名錄擴展項目名錄
(共計2項)
一、傳統技藝(1項)
二、民俗(1項)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