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授予江東新區第三批市級經濟和社會管理權限的通知
河府〔2021〕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優化江東新區發展和服務環境,持續激發江東新區發展新活力,推進江東新區實現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授予江東新區、市高新區相關市級經濟和社會管理權限的實施意見》(河委發〔2017〕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有關規定,經市委同意,市政府決定授予江東新區第三批市級經濟和社會管理權限事項共68項(見附件)。請相關單位嚴格按照《實施意見》有關規定做好權限事項的委托下放工作,與江東新區盡快簽訂行政委托協議,同時要積極加強對江東新區接權部門的業務指導,進一步提高接權部門的行權能力,確保江東新區接權部門懂用權、會用權、用好權。江東新區要嚴格按照《實施意見》有關要求,主動加強與市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強化業務培訓、能力提升、制度保障,確保權限事項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
河府[2021]7號附件:江東新區第三批行使市級經濟和社會管理權限清單.xlsx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