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辦〔2021〕2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
《河源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8日
河源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打非治違
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方案
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重點督導檢查反饋意見扎實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粵安辦〔2021〕134號)要求,為做好我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執法檢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兩個至上”理念,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進一步落實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責任。嚴厲打擊以采代建、違規設計、虛假評價、不按設計開采等違法違規行為,按照“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組一批、改造升級一批”的原則取締關閉不具備安全條件的非煤礦山企業,提升安全基礎,從根本上解決全市非煤礦山“小、散、弱”問題,推進非煤礦山安全發展、高質量發展。
二、執法檢查對象與重點
(一)執法檢查對象。
全市所有非煤礦山企業(含地質勘探項目)。
(二)執法檢查重點及分工。
1.不按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建設、生產,擅自改變生產系統;不按照正常生產、建設需要布置開拓系統;以采代建;使用淘汰落后的設備與工藝;設計單位違規設計;安全評價弄虛作假等行為。[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實施]
2.外包施工隊伍未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實施]
3.以采代探;超層越界開采。[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實施]
4.違規儲存運輸與使用民爆物品。[市公安局牽頭,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實施]
三、責任主體和時間
(一)責任主體。
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二)執法檢查時間。
從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決履行好“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到“四個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專門聽取1次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各縣(區)政府(管委會)主要領導每年至少下1次礦井檢查;各縣(區)政府(管委會)組織召開1次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執法檢查會議;各縣(區)政府(管委會)組織制定1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方案]。各地要結合實際,明確專項執法檢查責任,把此次專項執法檢查納入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重要內容,確保取得實效。
(二)嚴格執法查處。
認真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重點督導檢查組第二組反饋意見,一要采取“四個一律”措施:對礦山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配備數量與能力水平等達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查處,對礦山在動火作業、外包隊伍管理、檢測檢驗等關鍵環節管理達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查處,對礦山是否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進行生產、發生變化及時履行“三同時”手續等情況達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查處,對礦山沒有礦區地形地質圖、水文地質圖、開拓系統縱投影圖等基本圖紙的一律依法查處。二要加大淘汰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非煤礦山的力度。對開采范圍小于0.1平方公里、采空區超過50萬立方米、采用空場法開采且開采中段超過3個的非金屬地下礦山,以及開采錯動線重疊、井下巷道相互貫通的相鄰地下礦山要嚴格執法檢查,達不到安全條件的,要依法查處;對年產10萬立方米以下的小型露天采石場和安全條件差的小型露天礦依法查處。三要倒查設計與評價報告。對違規設計、虛假評價等行為嚴厲打擊、嚴肅查處,該通報的通報,該處罰的處罰,該吊證的吊證,并依法移送相關部門查處,絕不能放任不管。
(三)加強跟蹤督辦。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本次專項執法檢查情況納入本地區、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內容,并加強指導督辦。市安委辦將組織有關單位指導監督各地、各有關部門推進專項執法檢查工作,將本次專項執法檢查情況納入2021年度全市安全生產考核巡查的重要內容。請各地于8月13日前將非煤礦山打非治違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方案、10月26日前將專項執法檢查工作總結(主要包括專項執法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措施,以及執法查處情況,含檢查企業數、下達執法文書數、行政處罰次數、經濟處罰數、停產整頓企業數以及取締關閉企業數與名單等)報市應急管理局(聯系人:黃翚、尹儇鵬,聯系電話:0762-3379069郵箱:za3379029@163.com)。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