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辦〔2021〕2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河源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交通運輸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11日
河源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
改革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我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養長效機制,推進農村公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交公路發〔2020〕26號)、《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粵辦發〔2018〕36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21〕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四好農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推進農村公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提高農村公路的服務能力、服務品質和服務效率,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到2022年底,基本建立權責清晰、齊抓共管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形成財政投入職責明確、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格局。農村公路“路長制”高效運轉,農村公路治理能力明顯提高,治理體系基本形成。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顯著增強,信息化管理體系基本完善。按照分級管理、屬地負責的原則,全面建立“二級總路長+縣鄉村道路長”的三級農村公路路長制組織體系,實現我市農村公路路長制100%全覆蓋,農村公路列養率達100%,全市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農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
到2025年,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取得長足成效,管理養護體制運行順暢,現代化管理手段和治理能力得到充分提升,資金得到有效保障,農村公路更加暢通、安全、舒適、美麗,與鄉村旅游、生態農業、鄉村文化、特色小鎮等新興業態融合發展,適應農村農業現代化要求。
到2035年,全面建成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全面實現城鄉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全面實現農村公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三、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
(一)落實市級政府部門政策支持和監督指導責任。
市交通運輸局加強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指導、監督,完善農村公路養護技術體系,建立獎懲機制,有力推進“四好農村路”示范市、示范縣,以及“美麗農村路”創建工作。
市財政局及時跟進上級補助政策及資金,加強市級資金統籌,確保上級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補助等資金足額支付給交通公路部門。落實市級養護資金配套政策。指導督促縣(區)財政落實農村公路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及人員基本支出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的比例達到100%。
市公安局會同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監督、考核全市農村公路超載超限運輸治理,推進我市農村公路綜合執法工作。
市自然資源局加大農村公路用地范圍內違法用地(林地除外)的查處力度,協助公路用地審批。負責途經城鄉規劃區段公路兩側規劃管理,對于公路改擴建、沿線環境整治和隱患治理等建設項目開設綠色通道,配合做好公路建設選址規劃管理。
市林業局協助農村公路用林審批,指導監督農村公路兩側林地保護和管理,指導監督各綠化主體責任單位對農村公路沿線綠化造林。
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農村公路兩側凈化、美化工作。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開發農村公路相關公益崗位。
市鄉村振興局負責將“路長制”落實情況納入市對縣級的鄉村振興考核范圍,并牽頭開展考核工作。
各有關部門積極支持配合,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大力開展農村公路路域環境整治,為農村公路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促進農村公路與相關領域的聯動發展。
(二)落實縣級人民政府主體責任。
縣級政府要將農村公路納入鄉村振興統籌規劃中,按照“縣道縣管、鄉村道鄉村管”的原則,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明確相關部門和鄉鎮的管理養護權力和責任清單,實行農村公路工作目標責任制和績效考核,指導監督相關部門和鄉鎮履職盡責。落實養護資金保障政策,積極開展“四好農村路”示范縣、示范鄉鎮、“最美農村路”創建工作。
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建立“二級總路長+縣鄉村道路長”的三級農村公路路長制組織體系,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服務優質的農村交通發展新格局。縣級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縣級總路長,縣級人民政府副職領導擔任縣道路長,分片包干負責。優化縣、鄉兩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機構職責配置,設置農村公路養護公益性崗位,建立穩定的縣、鄉專職養護隊伍。
圍繞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以政府為主導,整合交通、公安、農業農村、水務、林業、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部門資源合力推進農村公路路域環境治理,保護農村公路路產路權,落實縣區、鄉鎮、村三級路域環境綜合整治責任。定期組織實施農村公路凈化、美化、綠化“三化”工程,實現“路宅分家、路田分家”。鄉規民約村規民約制定率100%。到2022年底,農村公路路域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三)發揮好鄉鎮、村兩級作用,提高村民積極性。
明確鄉鎮級農村公路管理機構,確定1名鄉鎮分管領導和至少1名專職工作人員(管養里程在50公里以上的鄉鎮至少2名工作人員),管理人員需具備一定的公路專業知識,主動接受市、縣(區)公路管理部門的行業指導和技術培訓,承擔農村公路管理職責,任務較重的鄉鎮可招募專職協管員,在鄉村道的日常巡查工作中發揮應有的作用。村委會在鄉鎮指導下,協助做好村道的監督、日常養護等工作。
當地鄉鎮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鎮級總路長,鄉鎮、村主要成員分別為鄉、村道路長,鎮級路長辦設在鎮政府,村級路長工作小組設在村委會。強化管理養護能力建設,優化鎮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機構職責配置,同時配備農村公路護路員和養護員。強化愛路護路意識,將農村公路管養三字經、愛路護路村規民約與鄉風文明行動相結合,不斷提高群眾意識,形成農村公路人人管、人人護的濃厚氛圍。到2021年底,全市鄉鎮農村公路管理機構設置率100%,“兩員”100%到位,且每個管理機構技術人員不少于1名。
四、強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保障
(四)落實養護工程資金補助政策。繼續執行省級政府對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補助政策,統籌用好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包括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的“替代性返還+增長性補助”,以下稱“替代養路費部分”)切塊到市縣部分、省級交通專項資金、涉農資金、一般性轉移支付等多種補助資金,做好農村公路養護工作。其中,“替代養路費部分”不得低于改革基期年(2009年)公路養路費收入占“六費”(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收入的比例,用于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資金不得低于“替代養路費部分”的15%(其中公路養路費中替代原手扶摩托車、拖拉機養路費支出部分全額用于農村公路養護工程),實際高于上述比例的不得降低。同時,“替代養路費部分”用于普通公路(普通干線公路和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80%,且不得用于公路新建工程。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資金安排應結合里程、養護成本變化等因素進行動態調整。2022年起,“替代養路費部分”用于普通公路養護部分不再列支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等其他支出。
(五)落實日常養護資金補助政策。建立以縣(區)、鄉鎮公共財政為主、省市級財政為輔的建管養資金保障機制。縣級政府要承擔起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籌措主體責任,確保農村公路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基本支出全部納入同級政府一般公共財政預算,并建立穩定的增長機制。2021年起,省、市、縣三級公共財政資金(不含“替代養路費部分”)用于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總額不得低于以下標準:縣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鄉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省、市、縣三級財政原則上按3∶3∶4比例籌集,實際資金標準和籌資比例高于上述規定的市、縣不得降低)。市、縣二級財政投入農村公路日常養護資金結合農村公路里程、養護成本變化、自有財力等因素原則上每三年調整一次。同時,市、縣二級政府應將農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平臺運維經費和路況評定、橋隧檢測等費用納入年度預算。
(六)強化養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結合我市鄉村振興考核機制,對各級財政用于農村公路養護的資金實施績效管理,并將考核結果用于農村公路養護的資金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市、縣財政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完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監管機制,對農村公路公共資金與政府績效考核和相關投資掛鉤。對各級公共使用情況要按有關規定對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將村道養護資金使用和養護質量等情況納入監督范圍。審計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嚴禁地方以“建養一體化”名義新增隱形債務。
(七)創新農村公路發展投融資機制。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采取購買服務、資金補助、以獎代補、先養后補、無償提供料場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公路養護。縣(區)、鄉鎮人民政府要積極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引導社會各界參與“四好農村路”建設。支持市、縣級人民政府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公路項目納入一般債券申報范圍,鼓勵縣(區)、鄉鎮發動外出鄉賢、企業、社會組織和群眾通過捐資捐料、投工投勞等方式參與農村公路建管養工作,鼓勵依法依規采取拍賣、轉讓農村公路冠名權、廣告權等方式籌資建設養護農村公路。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將農村公路與產業園區、鄉村旅游、特色小鎮、種養基地等經營性項目實行一體化開發,推動農村公路與產業、旅游等項目同步建設、合力管護、互利共贏。
五、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
(八)推動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將群眾滿意度和受益程度、養護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作為衡量標準,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推行養護市場準入制度,完善養護資質,深化農村公路建設養護項目一體化項目包工程管理模式,簡化農村公路養護工程項目審批程序,實行統一計劃、統一檢測、統一設計管理。支持將普通國省干線公路與農村公路養護捆綁招標,支持片區農村公路多個項目捆包招標,支持養護企業跨區域參與市場競爭。推進將農村公路客運候車點(招呼站)納入農村公路養護范疇一并養護,全面落實日常養護常態化、養護工程專業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
(九)創新多元養護生產模式。探索適合我市的農村公路養護模式,推行捆綁式區域養護模式,培育縣域養護中心,強化養護能力,負責農村公路的養護應急、小修,以及預防養護。推進鄉道、村道的日常養護等由鄉鎮人民政府采用專業化養護或群眾性養護等多種方式進行,也可委托村民委員會組織實施。探索過城鎮段的農村公路與市政、街道管理的養護分工模式,引入國資企業管理機制,鼓勵從事農村公路養護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力量組建養護企業,鼓勵東源縣、紫金縣率先組建養護企業,參與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競爭。支持各地開發農村公路養護公益性崗位,吸引農村村民尤其是脫貧人口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就業困難人員參加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推廣一事一議等方式,鼓勵農民投工投勞,鼓勵將區域相近的鄉村兩級養護員、護林員、護河員、保潔員等整合,讓農民更多參與建設管理養護,提高綜合養護質量。創新養護技術應用,充分利用舊路資源,強化公路養護資料集約節約利用,積極構建農村公路沿線和諧生態,加強公路兩側綠化建設。
(十)提升農村公路養護規范化水平。加快編制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手冊,完善相關制度,加強基層人員培訓,促進養護管理規范化、養護作業標準化,全面提升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農村公路數據庫,規范管理流程。加強市級指導,縣級統籌,各縣級地方公路管理機構要按照有關規范要求落實農村公路和橋梁的技術狀況評定工作,并按檢查檢測結果科學制定并實施大修或改造工程計劃和資金使用計劃,于第一季度將有關計劃報縣級交通主管部門審定。確保養護工程實施比例不低于5%,公路路面技術狀況逐步提升,2021年中等以上等級道路比例不低于75%,2022年中等以上等級道路比例達到80%;每年新發現四、五類公路橋梁當年處治率100%,中小橋原則上在發現后一年內完成改造,大橋及特大橋原則上在發現后2年內完成改造。橋梁養護管理與危橋改造加固資金按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不少于10%的比例列支,由縣統籌使用。
(十一)完善安防設施和提升抗災救災能力。各縣級農村公路管理單位堅持開展農村公路安全風險排查,實行動態管理。按照“安全、有效、經濟、實用”的原則制定安防實施計劃,完善和維護好農村公路防護設施。發現損壞的既有安防設施當年修復完畢,2022年完成縣鄉道安全防護提升工程,2025年基本完成村道安防工程。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資金按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不少于10%的比例列支,由縣統籌使用。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方針,對公路災毀路段采取綜合措施進行整治。按照“先搶通,后修復,先干線,后支線”的原則及時開展農村公路災毀路段修復。難以及時修復完成的,應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并告知繞行路線。災毀公路修復資金按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不少于10%的比例列支,由縣統籌使用。各縣要密切聯系社會企業,成立相對固定的搶險救災成員單位,縣級農村公路管理單位無法滿足搶險要求時,成員單位能及時投入農村公路搶險救災中。
(十二)建立農村公路科學化養護技術體系。統籌信息化平臺。有效整合我市各類農村公路信息系統,并依托粵政易、數字政府、廣東省“四好農村路”管理系統,搭建適合我市的農村公路信息化平臺,建立起設施、機構、人員等信息化模型,線下基礎資料在線數字化,實現農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加強移動終端應用,深化數據移動端應用,引進BIM、傾斜攝影、激光點云、無人機全景影像技術,建立三維數字化模型,實現橋梁狀況、病害、隱患、災毀、通暢能力的可視性和實時性。推進養護信息分析。充分發掘養護信息,利用歷史數據,預判我市農村公路養護情況。
(十三)加強質量安全和信用管理。加強農村公路各個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推進公路安全設施、綠化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完善縣級交竣工驗收機制,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并邀請同級公安、應急管理等相關單位參加。各級公安機關要積極探索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強農村公路養護市場監管。
(十四)強化法規政策和隊伍建設。按照《廣東省農村公路條例》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村公路路政執法和日常監督管理,負責農村公路管理和執法工作;鄉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協助開展農村公路保護和管理工作,制止危害農村公路的違法行為。探索通過民事賠償保護路產路權,建立適合我市情況的農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縣(區)統一執法、鎮村協助執法”的路政管理工作機制,明確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和執法工作,規范執法行為,建立起“縣有路政員、鎮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實現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蓋。
(十五)開展示范創建工作。根據《河源市創建“四好農村路”示范市實施方案》,各縣(區)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創建方案。積極創建省級“四好農村路”示范市,5個縣(區)創建成省級“四好農村路”示范縣(區),30個鄉鎮創建成“四好農村路”示范鄉鎮,實現“市有示范縣、縣有示范鎮、鎮有示范路”目標,結合示范創建,推進品牌建設,形成“一縣一品牌、一鎮一特色、一村一亮點”工程;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旅游路、產業路特色環線,實現“一縣一循環”;開展“最美農村公路”活動,努力形成“一路一風景”。對示范鎮、示范村、示范路進行評比考核,對獲得市級示范鎮、示范村、示范路的鎮、村進行獎勵補助,獎勵補助資金需用于農村公路的養護工程。獎勵補助資金按省下達至市本級的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市不少于20%的比例列支,由市級統籌。
六、保障措施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將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推進“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一項先行工程,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構,抓好貫徹落實。市級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監督,由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縣(區)交通運輸局要結合所在縣(區)實際,完善農村公路養護體制改革配套措施,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十七)完善激勵機制。健全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正向激勵體系,強化敢于擔當、攻堅克難的用人導向,注重在體制改革中對相關人員的考察。開展工作落實評價工作,建立完善的考核機制,對落實成效明顯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十八)加強政策宣傳。積極開展政策解讀,綜合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宣傳報道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情況,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大力宣介創新舉措,營造良好工作氛圍,更好地推動農村交通實現高質量發展。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