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函〔2022〕2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河源市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
河源市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行動方案》(粵府函〔2021〕151號)工作要求,進一步釋放公共數據價值,激發社會數據活力,深化數據融合應用,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促進全市數字化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融灣”為綱、“融深”為牽引,積極融入“全省一盤棋”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全局,充分釋放數據紅利,推動全市數字化發展,為“示范區”“排頭兵”建設提供重要支撐。
(二)主要目標
立足河源發展實際,以“全省一盤棋”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試點為引領,充分發揮河源數據要素的后發優勢、區位優勢和比較優勢,推動全領域數據要素賦能。力爭用3年時間率先構建“統一、開放、高效、有序、競爭、安全”兩級數據要素市場體系,把河源打造成“省市共建數據要素市場體系的典范”和“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標桿”。
二、主要任務
(一)健全組織機制
1.高位推動全市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試點工作。成立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分管市領導掛帥、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各部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定期對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重大事項做出決策部署。強化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對全市公共數據管理和監督職責,完善市直部門數字化職能,完善部門聯動機制。
2.開展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工作。設立市級和試點縣(區)首席數據官,組織開展全市和縣(區)公共數據治理以及各部門首席數據官的培訓、評估、考核等工作,推動市公共數據運營機構建設。設立試點部門首席數據官,首席數據官由本部門領導班子成員擔任,協助部門領導開展數據治理工作,推進本部門數據團隊建設,制定部門數據工作計劃,形成“數據治理”同級協同上下聯動的合力。
3.組建公共數據運營機構。對接省數據運營機構,統籌推動全市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相關政策措施和標準規范落地。組建專業的公共數據運營團隊開展公共數據應用場景的開發及供需對接工作;開展公共數據運營、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推動公共數據資產化管理;開展數據質量評測,提升數據質量,保障數據高效、安全、有序流動;促進公共數據與社會數據融合和應用創新,釋放數據綜合價值。
4.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將數據要素列入領導干部和各級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學習培訓內容,全面提升全市各級領導干部數字化意識。創新干部任用選拔機制,在職稱、學歷、年齡等方面向數據管理專業人才適當放寬限制,健全人才向基層流動和在一線創業的激勵機制和特殊津貼制度,充分調動各級干部的積極性。
(二)夯實公共數據基礎
5.推動公共數據資產化管理。開展公共數據資源普查,摸清全市公共數據資源底數。規范政府采購數據服務行為。落實省公共數據資產確權登記和價值評估制度,探索公共數據資產登記試點工作。
6.建立健全公共數據管理制度。明確數據開放、數據安全等方面業務規則及各方職責要求,建立健全全市公共數據共建、共治、共享、共用的一體化協同工作機制。完善公共數據開放共享清單,規范公共數據的采集、匯聚、共享、開放、使用、管理等工作。
7.建立公共數據管理評估考核機制。根據國家DCMM數據管理成熟度模型標準規范,推動建設市公共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體系。開展公共數據管理評級、評測和培訓工作,依據評估結果進行監督考核。
8.推進省政務大數據中心河源分節點建設。加快完善人口、法人、空間地理、電子證照等基礎數據庫,按需建立主題庫。按照“一數一源”的要求,結合業務領域特點,豐富信用、金融、醫療、交通、生態、市場監管、文化旅游、社會救助等專題數據庫。
9.優化提升公共數據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完善集數據融合、應用協同、集成和開發服務于一體的智能化共享交換平臺,制定數據共享責任清單和數據需求清單,推進數據編目、數據掛接和數據需求對接。推進國家和省垂直管理系統數據回流,支撐基層用數需求,實現省、市、縣(區)數據高效聯動。
(三)促進數據融合創新應用
10.推進重點領域數據融合應用。推動綠色生態、文化旅游、普惠金融、電子信息、社會保障等重點領域先行先試,發揮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重點圍繞燈塔盆地,聚力打造一批集現代農業、文化旅游和鄉村智慧社區為一體的田園綜合平臺,增強數字農業社會化服務能力。推動深河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建設,加強“智慧鄉村振興”數據應用創新。打造河源智慧旅游平臺,推動智慧文旅體相融合。推進“普惠金融戶戶通”工程,將服務延伸至百姓家門口。
11.推進數據賦能城市管理與社會治理創新。推進江東新區、市高新區智慧城市建設,以公共數據開放共享和場景創新為驅動,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推動生態環境智慧云平臺建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互聯網+河長制”平臺建設。推進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提升工程建設,加快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12.大力推動傳統產業數字化轉型。重點推動電子信息、先
進材料、汽車、現代輕工紡織、生物醫藥與健康、現代農業與食品等六大支柱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升級,引導企業在產品設計、采購、生產、銷售、服務等方面開展“雙區”高效協同、用戶需求精準對接。支持西可通信等本地行業龍頭企業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產業鏈數字化平臺,應用5G、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加快數字化轉型。
13.全面打造數字化產業創新平臺。支持科研院所和頭部企業開展數據融合開發、成果轉化,推進數據鏈與產業鏈對接。支持創業孵化載體建設,推動中小工業企業“上云上平臺”,進一步降本提質增效。積極組織科研機構、企事業單位參與省技術和產業創新競賽,激發創新創業活力。鼓勵河源廣工大協同創新研究院、河源市灣區數字經濟技術創新中心等科研機構,在5G、區塊鏈、大數據、物聯網等方面開展關鍵技術攻關。
(四)推動數據交易流通
14.探索構建數據交易服務。對接省數據交易機構,探索建立河源市數據交易服務機構,培育本地數據交易市場。支持設立社會性數據經紀機構,規范數據要素市場流通中介服務。
15.探索構建數據要素流通與監管規制。落實省數據交易流通與監管制度規則,加強數據采集、存儲、歸集、流轉和應用等關鍵環節監管。探索省市兩級數據交易協作模式,探索數據產品和服務價格形成機制。針對企業持有的公共數據,探索構建企業公共數據匯聚分節點,實現數據的高效匯聚,推進企業公共數據治理。
16.構建數據產業創新發展生態。積極對接省公共數據運營機構,圍繞數據采集、加工、清洗、場景創新、數據交易等環節打造河源綠色數據生態產業。鼓勵行業組織、企業和高校院所等機構推動數據分析挖掘、數據可視化、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等核心技術攻關,強化數據技術應用,搭建數據產品和服務體系,打造數據創新生態。
(五)強化數據安全保護
17.落實數據分類分級和隱私保護制度。制訂各部門及相關行業和領域的重要數據具體目錄,對列入目錄的數據進行重點保護。落實數據隱私保護和安全審查制度,落實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公眾等數據安全保護責任,加強對個人隱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保密商務信息等數據的保護。
18.健全數據安全協同治理體系。落實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報告、信息共享、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確保全市數據安全風險總體可控。加強數據安全執法,嚴懲重點領域數據違法犯罪行為。支持有關部門、行業組織、企業等機構在數據安全風險評估、防范、處置等方面開展協作。加大數據安全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提升公眾數據安全意識。
19.完善數據安全技術體系。加強數據安全技術防護,分類分級實施保護,落實各級政務部門數據合規要求和云網數一體化協同安全保障體系,強化對算力資源和數據資源的安全防護,提高數據安全保障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工作,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強組織協調,明確責任分工。承擔任務的縣(區)和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具體措施和完成時限,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二)做好資金保障。統籌數字政府改革相關經費,做好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資金保障。積極穩妥引入社會資本,在產業數字化轉型、數字產業化發展和政企數據融合應用等方面發揮作用。
(三)強化人才支撐。加強業務骨干培訓,分層次、分類別組織開展首席數據官和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等專題培訓,打造具有良好數據素養的人才隊伍。發揮智庫機構作用,為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提供智力支撐。
(四)強化監督評估。加強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情況跟蹤分析,定期開展工作進展情況評估,及時優化調整。加強日常督促指導,推動工作落實。
附件:河源市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重點任務分工表
附 件
河源市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重點任務分工表
序號 | 任務類別 | 主要任務 | 具體內容 | 責任單位 | 時間安排 |
1 | (一)健全組織機制 | 高位推動全市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試點工作 | 成立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分管市領導掛帥、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各部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定期對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部署。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市有關部門配合 | 持續推進 |
2 | 強化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對全市公共數據管理和監督職責,完善市直部門數字化職能,完善部門聯動機制。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有關部門配合 | 持續推進 |
3 | 開展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工作 | 設立市級和試點縣(區)首席數據官,組織開展全市和縣(區)公共數據治理以及各部門首席數據官的培訓、評估、考核等工作,推動市公共數據運營機構建設。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各試點縣(區)政府(管委會)配合 | 2022年底前 |
4 | (一)健全組織機制 | 開展“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工作 | 設立試點部門首席數據官,首席數據官由本部門領導班子成員擔任,協助部門領導開展數據治理工作,推進本部門數據團隊建設,制定部門數據工作計劃,形成“數據治理”同級協同上下聯動的合力。 | 市直各試點部門 | 持續推進 |
5 | 組建公共數據運營機構 | 對接省數據運營機構,統籌推動全市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相關政策措施和標準規范落地。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有關部門配合 | 持續推進 |
6 | 組建專業的公共數據運營團隊開展公共數據應用場景的開發及供需對接工作。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有關部門配合 | 2022年底前 |
7 | 開展公共數據運營、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推動公共數據資產化管理。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有關部門配合 | 持續推進 |
8 | 開展數據質量評測,提升數據質量,保障數據高效、安全、有序流動。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 持續推進 |
9 | 促進公共數據與社會數據融合和應用創新,釋放數據綜合價值。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10 | (一)健全組織機制 |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 將數據要素列入領導干部和各級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學習培訓內容,全面提升全市各級領導干部數字化意識。 | 市委組織部牽頭,市有關部門配合 | 持續推進 |
11 | 創新干部任用選拔機制,在職稱、學歷、年齡等方面對數據管理專業適當放寬限制,健全人才向基層流動和在一線創業的激勵機制和特殊津貼制度,充分調動各級干部的積極性。 | 市委組織部牽頭,市有關部門配合 | 持續推進 |
12 | (二)夯實公共數據基礎 | 推動公共數據資產化管理 | 開展公共數據資源普查,摸清全市公共數據資源家底。 | 各級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 2021年底前 |
13 | 規范政府采購數據服務行為。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 持續推進 |
14 | 落實省公共數據資產確權登記和價值評估制度,探索公共數據資產登記試點工作。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 持續推進 |
15 | 建立健全公共數據管理制度 | 明確數據開放、數據安全等方面業務規則及各方職責要求,建立健全全市公共數據共建、共治、共享、共用的一體化協同工作機制。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有關部門配合 | 2022年底前 |
16 | (二)夯實公共數據基礎 | 建立健全公共數據管理制度 | 完善公共數據開放共享清單,規范公共數據的采集、匯聚、共享、開放、使用、管理等工作。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 持續推進 |
17 | 建立公共數據管理評估考核機制 | 根據國家DCMM數據管理成熟度模型標準規范,推動建設市公共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體系。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 2022年底前 |
18 | 開展公共數據管理評級、評測和培訓工作,依據評估結果進行監督考核。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 持續推進 |
19 | 推進省政務大數據中心河源分節點建設 | 加快完善人口、法人、空間地理、電子證照等基礎數據庫。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 持續推進 |
20 | 按照“一數一源”的要求,結合業務領域特點,豐富信用、金融、醫療、交通、生態、市場監管、文化旅游、社會救助等專題數據庫。 | 市發展改革局、市金融局、市衛生健康局、市醫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21 | (二)夯實公共數據基礎 | 優化提升公共數據資源共享交換平臺 | 完善集數據融合、應用協同、集成和開發服務于一體的智能化共享交換平臺,制定數據共享責任清單和數據需求清單,推進數據編目、數據掛接和數據需求對接。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有關部門配合 | 2022年底前 |
22 | 推進國家和省垂直管理系統數據回流,支撐基層用數需求,實現省、市、縣(區)數據高效聯動。 | 各級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 | 持續推進 |
23 | (三)促進數據融合創新應用 | 推進重點領域數據融合應用 | 推動綠色生態、文化旅游、普惠金融、電子信息、社會保障等重點領域先行先試,發揮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 | 市生態環境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金融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24 | 重點圍繞燈塔盆地,聚力打造一批集現代農業、文化旅游和鄉村智慧社區為一體的田園綜合平臺,增強數字農業社會化服務能力。 | 市燈塔盆地農高區管委會 | 持續推進 |
25 | 推動深河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建設,加強“智慧鄉村振興”數據應用創新。 | 市鄉村振興局 | 持續推進 |
26 | (三)促進數據融合創新應用 | 推進重點領域數據融合應用 | 打造河源智慧旅游平臺,推動智慧文旅體相融合。 | 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持續推進 |
27 | 推進“普惠金融戶戶通”工程,將服務延伸至百姓家門口。 | 市金融局 | 持續推進 |
28 | 推進數據賦能城市管理與社會治理創新 | 推進江東新區、市高新區智慧城市建設,以公共數據開放共享和場景創新為驅動,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江東新區管委會、市高新區管委會 | 持續推進 |
29 | 推動生態環境智慧云平臺建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 市生態環境局 | 持續推進 |
30 | 推進“互聯網+河長制”平臺建設。 | 市水務局 | 持續推進 |
31 | 推進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提升工程建設,加快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 市發展改革局 | 持續推進 |
32 | (三)促進數據融合創新應用 | 大力推動傳統產業數字化轉型 | 重點推動電子信息、先進材料、汽車、現代輕工紡織、生物醫藥與健康、現代農業與食品等六大支柱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升級,引導企業在產品設計、采購、生產、銷售、服務等方面開展“雙區”高效協同、用戶需求精準對接。 | 江東新區管委會、市高新區管委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33 | 支持西可通信等本地行業龍頭企業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產業鏈數字化平臺,應用5G、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加快數字化轉型。 | 市高新區管委會、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34 | 全面打造數字化產業創新平臺 | 支持科研院所和頭部企業開展數據融合開發、成果轉化,推進數據鏈與產業鏈對接。 | 市科技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35 | 支持創業孵化載體建設,推動中小工業企業“上云上平臺”,進一步降本提質增效。 |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持續推進 |
36 | 積極組織科研機構、企事業單位參與省技術和產業創新競賽,激發創新創業活力。 | 市科技局牽頭,各縣(區)政府(管委會)配合 | 持續推進 |
37 | 鼓勵河源廣工大協同創新研究院、河源市灣區數字經濟技術創新中心等科研機構,在5G、區塊鏈、大數據、物聯網等方面開展關鍵技術攻關。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高新區管委會配合 | 持續推進 |
38 | (四)推動數據交易流通 | 探索構建數據交易服務 | 對接省數據交易機構,探索建立河源市數據交易服務機構,培育本地數據交易市場。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 2022年底前 |
39 | 支持設立社會性數據經紀機構,規范數據要素市場流通中介服務。 | 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有關單位配合 | 持續推進 |
40 | 探索數據要素流通與監管規制 | 落實省數據交易流通與監管規制,加強數據采集、存儲、歸集、流轉和應用等關鍵環節監管。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41 | 探索省市兩級數據交易協作模式、探索數據產品和服務價格形成機制。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金融局配合 | 2022年底前 |
42 | 針對企業持有的公共數據,探索構建企業公共數據匯聚分節點,實現數據的高效匯聚,推進企業公共數據治理。 |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持續推進 |
43 | 構建數據產業創新發展生態 | 積極對接省公共數據運營機構,圍繞數據采集、加工、清洗、場景創新、數據交易等環節打造河源綠色數據生態產業。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有關單位配合 | 持續推進 |
44 | 鼓勵行業組織、企業和高校院所等機構推動數據分析挖掘、數據可視化、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等核心技術攻關,強化數據技術應用,搭建數據產品和服務體系,打造數據創新生態。 | 市委網信辦、市科技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45 | (五)強化數據安全保護 | 落實數據分類分級和隱私保護制度 | 制訂各部門及相關行業和領域的重要數據具體目錄,對列入目錄的數據進行重點保護。 |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市有關單位配合 | 2022年底前 |
46 | 落實數據隱私保護和安全審查制度,落實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公眾等數據安全保護責任,加強對個人隱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保密商務信息等數據的保護。 |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市有關單位配合 | 持續推進 |
47 | 健全數據安全協同治理體系 健全數據安全協同治理體系 | 落實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報告、信息共享、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確保全市數據安全風險總體可控。 |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市有關單位配合 | 持續推進 |
48 | 加強數據安全執法,嚴懲重點領域數據違法犯罪行為。 | 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持續推進 |
49 | (五)強化數據安全保護 | 支持有關部門、行業組織、企業等機構在數據安全風險評估、防范、處置等方面開展協作。 |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市有關單位配合 | 持續推進 |
50 | 加大數據安全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提升公眾數據安全意識。 |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市有關單位配合 | 持續推進 |
51 | 完善數據安全技術體系 | 加強數據安全技術防護,分類分級實施保護,落實各級政務部門數據合規要求和云網數一體化協同安全保障體系,強化對算力資源和數據資源的安全防護,提高數據安全保障能力。 |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市有關單位配合 | 持續推進 |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