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辦〔2022〕1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河源市政府系統2022年市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河源市政府系統2022年市人大代表
建議辦理工作方案
為優質高效辦好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市八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政府系統),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市政府辦理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建議7件,均為協辦件;辦理市八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147件(政府系統),其中重點建議5件,涉及承辦單位65個。根據省、市人大常委會的要求,省人大代表建議協辦件應在5月17日前將協辦意見送省主辦單位;市人大代表建議主辦單位應在市人大常委會選聯任工委交辦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辦復,特殊情況最遲不得超過6個月辦復;協辦單位應在2個月內提出會辦意見送主辦單位。
二、市領導掛案領辦代表建議
重點建議實行市領導掛案領辦制度。掛案領辦市領導要親自研究建議辦理方案,抓好辦理工作的落實。
(一)關于加強茶文化包裝提升茶科技水平,推動茶產業持續發展的建議(20220080、20220142合并)
主辦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協辦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鄉村振興局
主辦單位責任領導:鄧春華
掛案領辦市領導:謝春艷
(二)關于深化網絡信息化賦能加快鄉村數字化進程,實現高質量鄉村振興的建議(20220068、20220109合并)
主辦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協辦單位: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金融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鄉村振興局、河源銀保監分局
主辦單位責任領導:鄧春華
掛案領辦市領導:謝春艷
(三)關于推進市區新水廠建設,解決群眾“用水難”問題的建議(20220139)
主辦單位:市水務局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國資委、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水資源辦
主辦單位責任領導:張金城
掛案領辦市領導:謝春艷
(四)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紅色革命遺址保護、開發和利用工作的建議(20220020、20220100、20220144、20220154合并)
主辦單位: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連平縣政府
協辦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黨史研究室、市財政局
主辦單位責任領導:曾永貞、鄧小強
掛案領辦市領導:曹建忠
(五)關于加大對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力度的建議(20220028)
主辦單位:市教育局
協辦單位:團市委、市婦聯,各縣區政府、江東新區管委會
主辦單位責任領導:楊利華
掛案領辦市領導:謝春艷
三、工作要求
(一)落實責任,提高辦理實效。各承辦單位要高度重視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將辦理工作與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民生目標等緊密結合,嚴格落實代表建議辦理工作規定要求,切實強化承辦單位“一把手”責任制,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審定辦理計劃、答復意見和辦理情況報告,明確分管領導、承辦科室和具體辦理人員,做到有布置、有措施、有落實、有檢查、有成效,實現建議辦理工作全過程、動態化管理。主辦單位要抓好牽頭統籌,主動與協辦單位溝通協調,協辦單位要積極配合主辦單位開展工作,確保建議辦理工作落地落實。
(二)加強溝通協商,提高辦理面商率。在代表建議辦理過程中,各承辦單位要加強與市人大有關工作機構的溝通聯系,重視與代表的交流互動,對代表建議內容理解不透、
把握不準的,應及時與代表溝通,準確了解代表意圖。每件代表建議在正式答復前都應采取適當的方式與代表溝通,可采取座談、調研、走訪等方式,當面聽取代表意見,爭取代表理解與支持。對涉及多個承辦單位的代表建議,主辦單位應牽頭建立協調機制,協辦單位應積極配合,共同協商辦理。對于辦理過程中的重要事項或需市政府層面協調問題,承辦單位應及時向分管市領導請示報告,認真研究對策,努力解決問題。
(三)規范辦復程序,提高答復質量。各承辦單位要按照規范格式辦理答復,并準確標注答復類別和公開情況。答復要有針對性,直奔主題,文字精煉、表述準確,避免以工作情況介紹代替答復意見。各承辦單位對代表反映問題或內容相近的建議,要結合實際進行集成,并集中協商、集中辦理、集中問效。代表如對答復意見不滿意的,主辦單位要及時做好說明解釋工作,重新研究辦理,并在接到代表反饋意見之日起2個月內再次答復。同時,要將建議答復、協辦意見等分別錄入河源市人大代表履職平臺,及時讓代表了解辦理工作情況。
(四)推進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各承辦單位要認真做好建議辦理結果公開工作,自覺接受市人大常委會的法律監督。建議的辦理復文原則上應全文公開,辦理工作總體情況等內容應適當公開。各承辦單位要結合各自工作實際,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規范公開主體、公開程序和公開方式,確保建議辦理結果公開工作有序開展。
(五)注重分析總結,提高辦理水平。代表建議辦結后,應及時總結,形成辦理情況報告。內容包括聽取代表意見、調查研究、集成建議辦理、采納代表建議、解決代表所提問題的做法和情況,以及提高辦理質量的經驗和體會等。辦理情況報告于10月30日前送市府辦公室(綜合四科)。
附件:1.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責任分工表
2.市八屆人大一次會議重點建議辦理責任分工表
3.市八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政府系統)辦理責任分工表
4.建議辦理情況反饋表
5.答復代表建議格式
河府辦〔2022〕10號 附件1-4 市八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政府系統)辦理責任分工表.xls
河府辦〔2022〕10號 附件5:答復代表建議的函件格式.doc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