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辦〔2022〕1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河源市政府系統2022年市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河源市政府系統2022年市政協提案
辦理工作方案
為優質高效辦好省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市政協八屆一次會議提案(政府系統),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一)省政協提案辦理。2022年,市政府辦理省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提案3件,其中主辦件2件,會辦件1件,均已簽收并交辦。根據《關于辦理省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提案的通知》(粵協辦函〔2022〕13號)要求,主辦單位應在簽收提案后4個月內進行辦理答復,會辦單位應在簽收提案2個月內將會辦意見送主辦單位。
(二)市政協提案辦理。市政協八屆一次會議期間,政協委員和政協參加單位(統稱提案者)提出并審查立案的提案126件,其中由政府系統承辦117件(含重點提案10件),涉及承辦單位55個。根據《河源市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規程》的要求,政協提案主辦單位應在交辦之日起4個月內完成辦復,特殊情況需延長辦理時間的,須商市政協提案法制委同意,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2個月;會辦單位應在2個月內提出會辦意見送主辦單位。
二、市領導領銜督辦重點提案
市政協重點提案實行市領導領銜督辦制度。領銜督辦的市領導要親自研究提案辦理方案,抓好辦理工作的落實。
(一)關于發揮我市水資源優勢,做大做強水經濟產業的系列提案(第20220004號)
主辦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會辦單位:市商務局、市水資源辦
主辦單位責任領導:葉金鏡
掛案領辦市領導:林濤
(二)關于加快推進嶺南現代農業科學與技術廣東省實驗室河源分中心建設的提案(第20220029號)
主辦單位:市燈塔盆地農高區管委會
會辦單位:市科技局、市農業農村局
主辦單位責任領導:許西湖
掛案領辦市領導:何國森
(三)關于加大力度做好村莊保潔的系列提案(第20220071號)
主辦單位:市鄉村振興局
會辦單位: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主辦單位責任領導:鐘建政
掛案領辦市領導:市政協主席
(四)關于關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系列提案(第20220018號)
主辦單位:市教育局
會辦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團市委、市殘聯
主辦單位責任領導:楊利華
掛案領辦市領導:謝新添
(五)關于工業園區高質量建設發展的提案(第20220108號)
主辦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主辦單位責任領導:葉金鏡
掛案領辦市領導:黃晨光
(六)關于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提案(第20200034號)
主辦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會辦單位: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
主辦單位責任領導:鄧春華
掛案領辦市領導:唐漢芳
(七)關于聚焦支柱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吸引“鏈主”企業、生態主導型企業加速落戶河源提案(第20220009號)
主辦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會辦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主辦單位責任領導:葉金鏡
掛案領辦市領導:劉偉德
(八)關于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車充電樁配套建設的系列提案(第20220007號)
主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局
會辦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林業局、市機關事務局
主辦單位責任領導:謝海航
掛案領辦市領導:張小可
(九)關于加快我市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提案(第20220090號)
主辦單位:市衛生健康局
主辦單位責任領導:黃春壘
掛案領辦市領導:謝紅英
(十)關于“大力發展我市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積極發展學前教育”的提案(第20220005號)
主辦單位:市教育局
主辦單位責任領導:楊利華
掛案領辦市領導:孫宇紅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落實辦理責任。各承辦單位要高度重視省、市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嚴格落實政協提案辦理工作“一把手”責任制,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審定辦理計劃、答復意見和辦理情況報告,明確承辦機構和辦理人員具體抓,確保辦理工作落到實處。各主辦單位應會同會辦單位認真研究制訂所承辦提案的辦理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分工、進度安排、工作要求等內容;建立辦理工作臺賬,記錄辦理、調研、溝通協商、督辦、答復、意見反饋等情況,對辦理工作實行全過程、動態化管理。辦理省政協提案的各承辦單位要按照《廣東省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評價辦法》(粵辦發〔2018〕4號)要求,做好建立工作制度、成立組織機構、制訂工作臺賬等工作,確保在省考評工作中取得好成績。
(二)強化重點辦理,積極解決問題。各承辦單位要高度重視市政協確定的重點提案辦理工作,主要負責同志親自協調辦理任務,制訂辦理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職責分工、工作步驟和完成時限,并嚴格執行。同時,主辦單位應當會同會辦單位深入調查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辦理意見,并及時向領銜督辦的市領導匯報辦理情況,使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落到實處。
(三)加強溝通,提高辦理效率。主辦單位在辦理過程中,應加強與會辦單位和提案者的溝通交流,可采取協商座談、調研等方式進行辦理,共商解決辦法,提高提案辦理實效。按照《河源市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規定》(河府〔2017〕39號)有關要求,對提案應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辦理并答復。提案者對辦理意見不滿意的,承辦單位應在接到反饋意見后及時與提案者見面溝通,重新研究辦理,并于2個月內再次答復提案者。對于辦理過程中的重要事項或需市政府層面協調問題,承辦單位應及時向市政府分管領導請示報告,認真研究對策,努力解決問題。
(四)明確要求,規范辦文格式。各承辦單位應按規范格式進行書面答復;提案答復須針對性強,重點對提案所提意見建議的采納、落實解決及相關工作安排等情況進行回復;一時難以解決或采納的,應根據有關法規政策和實際困難等作出解釋。同時,要將提案答復、會辦意見等錄入河源市政協提案管理系統,并將《提案辦理情況反饋表》分別抄送市政協提案法制委及市府辦公室(綜合四科)。
(五)公開結果,主動接受監督。各承辦單位要認真做好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提案的辦理復文原則上應全文公開,辦理工作總體情況等內容應適當公開。各承辦單位要結合各自工作實際,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規范公開主體、公開程序和公開方式,確保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有序開展。
(六)加強督辦,確保辦理質量。市府辦公室將會同市政協提案法制委及時跟進各承辦單位辦理工作進度及與提案者溝通的情況,適時檢查辦理結果公開工作。對辦理工作不力或未按規定時限辦結答復的,將按有關規定會同市政協提案法制委開展督查督辦。
附件:1.省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提案辦理責任分工表
2.市政協八屆一次會議重點提案辦理責任分工表
3.市政協八屆一次會議提案辦理責任分工表
4.提案辦理情況反饋表
5.政協提案答復格式
河府辦〔2022〕11號 附件1-4 政協河源市八屆一次會議提案辦理責任分工表.xlsx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