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辦函〔2022〕2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河源市清理盤活閑置資產資源工作方案》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財政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11日
河源市清理盤活閑置資產資源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資源歸集和監管,建立完善資產資源管理機制,大力盤活閑置資產資源,促進資產資源合理配置,提高使用效益,實現保值增值,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堅持政府主導和企業參與并舉,全面摸清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市屬國有企業占有使用和管理的資產資源家底,優化存量資產配置,整合閑置低效使用資產,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著力構建行政事業國有資產效益優化、支持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運作機制,提高國有資產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促進全市經濟可持續健康發展。
(二)工作原則
1.政府主導。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的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措施,調動各方積極性,綜合協調推進,有效解決閑置資產資源低效管理、盤活利用不夠等突出問題。
2.市場導向。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依據市場形勢,結合資產資源實際,有序有力推進盤活土地、房產等國有資產資源,確保市場化處置實現效益最大化。
3.分類處置。根據資產資源摸查情況,對土地、房屋及城市基礎設施、戶外廣告媒體等資產進行分類填列,每項資產資源制訂處置方案,提出處置意見建議。
4.依法推進。堅持依法行政理念,嚴格按照相關司法程序完善資產資源相關手續,依法依規依程序評估拍賣、出租經營資產資源,確保國有資產資源在陽光下經營管理。
(三)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資產資源清理盤活,摸清各類資產資源底數及使用利用情況,逐步建立資產資源動態監管系統,妥善處置一批閑置資產資源,進一步健全完善底數清晰、權屬明確、管理有效、監督有力的國有資產資源管理機制,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保值增值,切實增加財政收入。
二、清理盤活范圍
企業國有資產、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國有自然資源等閑置及可開發利用的國有資產資源。
(一)資產類
1.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賬內、賬外閑置土地、房產(含辦公用房、網點、車庫等),已建成但未充分利用的場館設施等資產。
2.市屬國有企業賬內、賬外低效閑置資產(含房屋、土地等),包括但不限于已出租、出借資產資源。金融類國有企業資產。
3.市直事業單位撤銷、轉企以及國有改制企業托管機構可盤活處置的存量資產。
4.市直其他可盤活利用的資產。
(二)資源類
1.砂石骨料資源,工程建設項目和執法罰沒沙石土方資源,土地閑置費收入,拆舊復墾資源。
2.市直棚改中形成的可開發土地和閑置保障性住房及門店、車位等。
3.市區城市基礎設施、空間資源和戶外廣告媒體資源、城市道路內社會公共停車位資源等。
4.濱河、環水面及其形成的沿線資源。
5.可開發利用的林地資源。
6.可開發利用的水利資源。
7.可開發利用的農業資源。
8.其它可盤活利用的資源。
三、清理盤活步驟和工作分工
清理盤活閑置資產資源分成立領導小組、清理排查摸底、提出意見建議、積極盤活處置、構建長效機制等五個階段進行:
(一)成立領導小組(5月上旬前)
成立市清理盤活閑置資產資源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長何國森同志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劉東豪同志、副市長孫鋒同志任副組長,牽頭單位和配合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財政局,負責資產資源清理盤活統籌協調工作,成員由相關單位工作人員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3個工作小組:
1.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組(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國有自然資源組(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林業局)
3.國有企業資產資源組(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金融局)
牽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任工作小組組長,配合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責成專人負責,制定各小組清理盤活資產資源具體工作方案,統一協調,強力推進。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國資委)
(二)清理排查摸底(5月底前)
全面開展部署調查,各工作小組制訂具體方案下發至各縣(區)和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全面摸底排查,按照不同的資產資源分類,分別由資產資源所有者單位對資產資源進行全面摸底。突出重點調查,各工作小組根據摸底結果,對可盤活的資產資源開展重點調查清理。
(責任單位:各工作小組,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市屬國有企業)
(三)提出意見建議(6月底前)
由資產資源所有者單位對可盤活的資產資源提出初步的盤活意見,分別上報各工作小組。各工作小組會同行業和主管部門單位分門別類提出盤活意見,上報市領導小組。
(責任單位:各工作小組,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市屬國有企業)
(四)積極盤活處置(8月底前)
市領導小組對各工作小組上報的盤活意見進行審定。由資產資源所有者單位制定具體的盤活處置操作方案。資產資源所有者單位,按市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可通過報紙或網絡等多種形式,向社會推介,并按照評估定價、無償劃轉、交易轉讓、登記確認等國有產權流轉程序,依法處置,充分運營,并加強收益管理。
(責任單位: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市屬國有企業)
(五)構建長效機制(9月底前)
全面梳理查找制度短板和薄弱環節,修訂國有資產資源處置管理辦法,制度化、常態化清理盤點國有資產資源,全力支持平臺轉型,促進資產資源統籌。
(責任單位:各相關單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統一思想認識。開展清理盤活閑置資產資源工作是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大資產”理念的具體實踐,各級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資產資源清理盤活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將盤活資產資源工作作為規范提升政府管理水平、深化國有企業改革、解決現實問題的需要,切實做好清理盤活資產資源工作。
(二)加強統籌,及時協調推進。各工作小組牽頭單位要全面統籌專項工作,制訂細化操作方案,積極協調,定期召開推進會議,按照時間節點有序推進,及時將本部門本系統工作開展情況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清理范圍內證照不全、有歷史遺留問題的閑置資產,產權單位要積極主動申報辦理和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爭取盡快達到處置條件要求。
(三)加強督導,確保取得實效。各工作小組要加強業務指導,深入基層檢查督促,確保清理盤活工作有效有序推進。各有關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資產資源情況,不得出現弄虛作假和瞞報、隱匿、轉移資產、截留私分或抵繳租金收入等違紀違規行為。要切實加強資產資源的交易和收益監管,建立健全清理盤活的檔案臺賬,做好清理盤活國有資產資源工作,形成國有資產資源長效管理機制。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