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函〔2025〕1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河源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河府辦〔2017〕16號)的相關規定,市食品藥品安全與高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食藥安辦)組織對各縣(區)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開展了評議考核,在各縣(區)自評、部門評審、專業測評和綜合評議基礎上,形成考核結果,現通報如下(各考核等級內,按行政序列排序):
A級:源城區、紫金縣。
B級:東源縣、和平縣、龍川縣、連平縣。
江東新區、市高新區為功能區,僅參與考核,不參與評級。對考核結果為A級的源城區、紫金縣人民政府給予通報表揚。
各縣(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食品安全工作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四個最嚴”為統領,牢固樹立底線思維、風險意識,壓緊壓實各方責任,持續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各縣(區)具體考核情況由市食藥安辦另文印發。各縣(區)要針對失分項目和薄弱環節,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提出改進措施。整改落實情況及時以縣(區)政府(管委會)名義報市食藥安辦。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