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辦函〔2025〕48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7〕87號)等有關規定,綜合各縣(區)火災形勢、消防工作情況,經實地調研評估,市政府決定對全市第十五批3個火災隱患重點地區和4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實施掛牌督辦(名單附后)。
被掛牌督辦的縣(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抓緊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壓實各級工作責任,將重大火災隱患整治與消防安全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暢通消防“生命通道”、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和建筑保溫材料安全隱患等專項治理工作相結合,逐項隱患落實銷賬管理,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加強指導督促,動態跟進被掛牌督辦縣(區)和單位的整治工作,于2025年12月25日前組織相關部門或委托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現場核查驗收。對完成整治任務的地區和單位予以摘牌銷案;對未完成整治任務的地區和單位繼續掛牌督辦。整治工作驗收情況納入2025年度縣(區)綜合考核內容。
被掛牌督辦的縣(區)整治方案、工作聯系人名單,請于6月30日前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整治工作進展情況,請于每月30日前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系人:李碩;聯系電話:3889013)。各縣(區)要加強對本地區火災隱患特點及分布的分析研判,及時對火災隱患重點地區及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實施掛牌督辦。
附件:1.掛牌督辦的第十五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
2.掛牌督辦的第十五批重大火災隱患單位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6月23日
附件1
掛牌督辦的第十五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
附件2
掛牌督辦的第十五批重大火災隱患單位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