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辦函〔2025〕73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25〕9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廣東省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的通知》(粵辦函〔2025〕243 號)要求,為加強對我市農業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河源市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統籌推進全市農業普查工作,協調解決普查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指導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落實工作任務。
二、組成人員
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統計、農業農村工作的市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協調統計、農業農村工作的副秘書長,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河源調查隊、市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同志,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成員包括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統計局、市林業局、市國動辦、市供銷社、國家統計局河源調查隊分管負責同志。
三、工作機制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負責普查日常工作的組織和協調。領導小組不納入市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普查任務完成后自動撤銷。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程序報領導小組組長批準。
(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協作,加強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市統計局牽頭負責普查全面工作;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市財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固定資產投資保障方面的事項,由市發展改革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由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河源調查隊、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負責和協調;涉及鄉村振興,農業、漁業和林業生產等方面的事項,由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負責和協調;涉及遙感測量等方面的事項,由國家統計局河源調查隊負責和協調;涉及農村住戶戶籍方面的事項,由市公安局負責和協調;涉及農業土地地類等方面的事項,由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司法系統的有關事項,由市司法局負責和協調;掌握普查有關基礎資料的各級部門要及時準確提供部門行政記錄和數據信息。
(三)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原則上要在2025年11月底前相應建立本地區工作機制,認真組織好本地區普查工作,并充分發揮縣(區)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相關要求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全流程數據質量管控,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強化數據核查、質量抽查、過程督查,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要嚴格遵守數據發布和保密相關規定,確保普查數據安全。要根據工作需要抽調精干人員,選聘合格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并加強業務培訓,確保普查人員具備相應的素質能力。要合理核定普查經費,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并及時發放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補貼,切實做到專款專用、節省開支。要有效發揮各類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實填報普查數據,為普查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附件:河源市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docx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0月25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