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公安局關于啟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抓拍交通違法行為的通告
為規范行車秩序,確保市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市公安局決定從2018年1月30日起,啟用一批視頻監控抓拍設備,查處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及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的交通違法行為。公示期為15天,現將抓拍的路段、地點通告如下:
一、新增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監控抓拍點
河源市源城區中山大道交興源路路口(西往東方向);河源市源城區勝利大橋卡口(東往西方向)。
二、新增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監控抓拍點
河源市源城區中山大道交人民路路口。
三、新增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監控抓拍點
河源市源城區河埔大道交新江一路路口;河源市源城區河埔大道交建設大道路口。
特此通告。
2018年1月15日
信息來源:公安局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