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源市司法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貫徹《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斷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取得明顯成效。
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局黨組帶頭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歷次會議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系統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各方面;局主要領導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全力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國辦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督察、法治廣東建設考評整改等工作。推動各縣(區)依法治縣(區)辦和全市行政復議機構增加49名工作人員;推動成立鄉鎮(街道)黨(工)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進一步健全法治建設體制機制,充實法治建設工作力量。開展法治河源建設考評,推動法治建設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按期公開率100%,獲得省委依法治省辦的充分肯定。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任務,啟動“八五”普法;堅持落實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深入開展“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主題宣傳教育活動,持續開展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全面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河源市普法辦獲評全國“七五”普法工作先進單位。積極開展法治政府示范創建活動,河源市司法局《法治聲音》普法欄目獲評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項目。
二、統籌推進全面依法治市
認真學習《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推動出臺《法治河源建設規劃(2021—2025年)》《河源市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等規劃文件,繪就法治河源建設總藍圖。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的研究謀劃和部署推進,為我市建設全省綠色發展示范區、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生態排頭兵,“融灣”“融深”工作,培育“五大產業”和實施“七大行動”提供法治保障。出臺《關于全面加強鄉鎮(街道)法治建設的意見》《關于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強基層法治政府建設,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加強合法性審查,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制定《關于創新工作機制推進法治河源建設的實施方案》,實施法治建設“創新工程”,推動全市各單位創新工作舉措、打造法治建設亮點項目,推動法治河源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三、有序開展政府立法工作
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的制度,《河源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計劃》經市委批準后印發實施。進一步加強人大主導立法的體制機制,配合人大完成地方性法規正式項目《河源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的起草和審查工作,加強部門間協調,組織完成《河源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調研和起草工作。緊密結合我市發展需要和工作實際,確定正式項目1項,預備項目2項,完成正式項目《河源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的調研、起草、論證、審查工作。加強立法配套設施建設,完善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反饋工作機制,積極發揮政治協商和社會團體的參與作用。加強項目論證評估制度,印發《河源市政府規章立法后評估辦法》,加強規章的評估論證工作,做好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專項清理,進一步完善政府規章的動態清理工作機制。探索省級立法基層聯系點建設,河源市新階聯入選省級立法基層聯系點。
四、持續提升行政決策法治化水平
認真學習《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不斷提高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年度目錄制度,向社會公布2021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依法對61件政府重大合同、協議、招投標文件進行法律把關,有效避免政府法律風險,保障政府正當權益。全面開展合法性審查,共審查重大行政決策22件,各類請示、方案及其他政策措施220件,避免政府重大決策違法。充分發揮市政府法律顧問參謀助手作用,為政府重大合同、重大決策把好法律關,共出具法律意見書105份。將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情況納入年度法治河源建設考評,市縣鎮三級政府聘請法律顧問實現全覆蓋。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制度,及時修訂《河源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印發并向社會公布市本級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清單,明確52個單位或部門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的主體資格。全面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確保應審盡審,共審核(審查)市政府及其部門規范性文件71件。嚴格按照“有案必備,有件必審,有錯必糾”的要求,共審查63份縣區政府報送備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建立駐班律師協審機制。指導督促各縣區加強對鄉鎮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推動落實“提級審查”機制。
五、不斷提高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
深入推進鎮街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強鎮街綜合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全市共1253名鎮街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取得行政執法證,全市鎮街共辦理綜合行政執法案件1548宗。持續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在廣東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公示三項清單811條、行政執法結果43778宗;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全市法制審核人員占執法人員總數5.38%。持續強化執法人員培訓工作,印發《河源市學習宣傳貫徹〈行政處罰法〉的實施方案》《河源市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問答手冊》,組織市縣鎮三級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廣東省《行政處罰法》學習輔導會,進一步提升執法人員素質。加快上線應用行政執法“兩平臺”,率先在粵東西北實現市縣鎮三級行政執法主體全面上線應用行政執法“兩平臺”,全市269個行政執法單位、2491名執法人員實現線上執法。加強行政執法資格及證件管理,全市各級行政執法單位在廣東省執法隊伍管理系統上線使用率100%。常態化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案卷質量;規范行政執法流程與文書格式,進一步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
六、著力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深入開展基層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為慶祝建黨100周年營造和諧穩定的環境;成立河源市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助力優化我市營商環境;加強人民調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推進我市人民調解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宣傳推廣“老吳調解工作室”和“警調對接”經驗做法,老吳同志榮獲全國平安英雄稱號。舉辦全市基層司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訓班,全面提高新形勢下司法所履職能力和水平。2021年,全市共調解矛盾糾紛7709宗,調解成功7650宗,調解成功率99.23%。和平縣司法局陽明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國模范司法所”稱號,紫城司法所所長劉海林、 新港司法所所長馮志萍、油溪司法所所長吳丹暉被司法部授予“全國司法所模范個人”稱號。
七、強化行政權力制約監督
全面完成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制訂實施《河源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方案》,全年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241宗,受理222宗,結案185宗。持續加強行政應訴工作,建立敗訴行政案件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年度報告制度;出臺《關于加強行政應訴工作的通知》,建立行政應訴失職情況定期統計通報制度;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2021年10月19日,一名副市長代表市政府出庭應訴案件1宗,展現行政機關負責人從“出庭”到“出聲”“出力”的轉變,為推動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發揮了示范引領作用;2021年,我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46.77%。持續推進政務公開工作。
河源市司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市委、市政府要求和人民群眾期盼還有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法治建設工作制度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二是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后續工作有待進一步推進;三是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對于這些問題和不足,我們將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2022年,河源市司法局將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的工作部署,奮力開創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一是堅持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各方面,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二是一體推進法治河源建設,持續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制訂《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三是持續完善政府立法工作體制機制,加強重要領域立法,提升立法質量和效率。四是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持續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應用行政執法“兩平臺”,實施執法人員素質提升行動。五是加強對憲法法律的學習宣傳,推動“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不斷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