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和省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評估工作的通知》(粵文旅非遺〔2022〕49號)要求,我局組織開展了河源市2021年度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和省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評估的初評工作。現將評估工作的初評結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內容:《河源市2021年度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初評結果匯總表》和《河源市2021年度省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初評結果匯總表》(詳見附件)
二、公示期:2022年8月4日至10日(共5個工作日)
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需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反映情況要客觀真實并提供相關材料,郵寄或直接送達河源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藝術與非遺科。(直接送的以送達日期為準,郵寄的以郵戳為準;聯系電話:0762-3389283;地址:河源市源城區永和東路商務小區河源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郵編:517000)
附件:1.河源市2021年度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初評結果匯總表.xls
2.河源市2021年度省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初評結果匯總表.xls
河源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2年8月4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