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源市公安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委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法治公安建設總目標,持續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不斷提高全市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執法公信力。現將我局法治政府建設2023年度工作報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堅持政治建警,不斷強化政治忠誠和組織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我局黨委班子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主要負責同志切實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不斷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加大工作推進力度。4月25日,召開全市法治公安工作會議,對全年工作總體目標進行科學謀劃和部署,要求將執法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確保執法規范化建設層層落實、穩步推進。我局黨委定期聽取執法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當前面臨的執法短板和弱項,對下一步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二是加強法治學習,夯實法治基礎。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年度述法、出庭應訴等制度,經常性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制定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通過黨委中心組專題學習會、黨委(擴大)會,組織學習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依法治國、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重要論述,引領全警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持續提升法律素養和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能力水平。
(二)踐行人民至上,提升公安執法為民服務意識
一是持續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2023年3月,制定出臺《河源市公安局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年內推進109項政務服務事項進駐新市政務服務大廳和實現全流程網上辦理,最大限度實現高頻事項“一窗通辦”,持續優化推出流動服務、預約服務、自助服務、延時服務等便民利民新舉措。二是大力優化營商環境。對經濟犯罪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先后破獲串通投標、商業賄賂、職務侵占、合同詐騙等案件,挽回經濟損失約1360萬元,切實維護了我市人民群眾和企業合法權益。扎實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監管工作,強化事中事后監管,2023年以來我局單獨實施檢查10項,實施聯合檢查5項,配合實施聯合檢查4項,抽查事項覆蓋率、抽查任務完結率、檢查結果錄入率和公示率均為100%。三是深化政務公開工作。不斷完善工作機制,主動公開警務信息,規范依申請公開,推動政府決策和管理服務更加透明規范,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河源發揮了積極作用。截至目前,通過主流媒體、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等宣傳陣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800多條,收到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2件,辦結12件,依法保障了公眾合理信息需求。四是積極回應群眾訴求。認真做好“平安廳”信箱工作,今年以來共收到信件849封,答復率保持100%,根據群眾來信線索成功破獲各類案件31宗,及時消除了一批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整改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服務問題,推動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358個,收到感謝信52封。五是開展“千警進萬家”活動。發動民警深入社區,了解群眾需求及對公安工作意見建議,摸排突出矛盾糾紛和社會治安重點風險,最大限度把各類隱患發現在早、化解在小,有效保障社會大局平安穩定。
(三)堅持制度先行,織密執法監督管理制度體系
一是進一步深化受立案和刑事案件“兩統一”改革。持續完善“兩項改革”配套措施,全面落實刑事案件統一審核統一出口工作機制,完善法制部門與辦案部門的分工協作機制,劃清審核與辦案的職責界線。二是依托執法監督管理委員會,推動執法規范化建設。對照省公安廳標準,執法管理委員會更名為執法監督管理委員會并實體化運作。今年以來組織召開執法監督管理委員會全體會議3次,通報執法質量考評與執法巡查情況,研究討論執法安全管理工作指引,堅持不懈推進執法規范化及執法安全管理工作。三是出臺執法指引,細化標準強指導。緊盯傷害類、涉性侵、經濟犯罪等重點案件辦理和受立案等執法關鍵環節,嚴密防范執法不當行為和風險。出臺《河源市公安局 河源市人民檢察院辦理傷害案件執法指引》《河源市公安機關執法安全管理工作指引(試行)》等相關內部執法指引,精準指導基層民警開展執法。依托全市公安機關周調度會機制,定期以PPT視頻短片形式對有關執法問題進行通報、分析、講評,促進規范執法。四是加強警檢協作,提升刑事司法合力。落實公、檢聯動辦案監督機制,實體化運作偵查監督與協作辦公室,今年以來會同市檢察院召開專題會議2次、工作例會10余次,積極配合檢察機關采取巡回監督和案件會商等形式開展聯合監督工作,共同研究整改意見,切實提高刑事執法質量。
(四)聚焦執法前端,糾治不作為、慢作為作風頑疾
一是開展執法問題專項巡查。針對警情分流、案件受理立案、案件未辦結情況以及立而不偵、壓案不查等常見執法突出問題進行巡查,將發現的問題案件及時下發,現已全部整改完畢。利用數據建模平臺加強分析排查,避免各地為降低發案率或者快速結案而違法降格處理,或者為盲目追求戰果而對案件定性處理拔高升格。交警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排查出線索64條,核查問題12條,辦結率100%。二是開展案件質量考評工作。8月中旬,開展2023年全市公安機關案件質量考評工作,抽取135宗案件以交叉閱卷方式進行案件初評,經法制支隊復核后下發督促整改。三是積極開展專項行動。按照省廳要求于9月起開展未辦結傷害案件清理專項行動,在全市范圍內迅速掀起“減存量、控增量、建機制、促規范、防風險”的強大攻勢,省廳下發的175宗未辦結傷害案件已全量辦結,目前已轉為常態化清理階段,相關工作穩步推進。
(五)著力提質增效,提升執法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注重運用現代科技手段,以服務實戰為導向,以整合共享為基礎,以業務融合為關鍵,以賦能基層為重點,深化公安大數據智能化建設應用。一是加快智能執法辦案場所建設。全市公安機關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廳相關要求,從服務實戰、為基層工作增效減負的角度出發,持續推動智能執法辦案場所提質增效,切實發揮其作為執法辦案基地、監督管理中樞的重要作用,提升執法辦案質量和效率。目前,源城分局、紫金縣局、江東分局、東源縣局、和平縣局執法辦案中心正常運轉,龍川縣局執法辦案中心建設項目處于待裝修階段,新的市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已納入監管中心建設項目分步推進。近期,為更好地貫徹省公安廳印發的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提質增效的實施意見和分類標準,我局對全市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管理中心進行再調研,并將其列為下一年的重點工作。二是探索建立現場執法視音頻管理機制。為進一步加強執法辦案活動全流程管理,實現現場執法視音頻管理的系統化、信息化,我局派員到東莞、深圳市公安局學習執法記錄儀的使用管理有關工作經驗,并對全市公安機關執法記錄儀使用管理情況開展調研,探索建立執法記錄儀的監督管理機制。三是做好新執法辦案系統上線工作。新執法辦案系統的順利上線和運用,是推進我市執法活動規范化的重要抓手,為做好此項工作,我局成立新執法辦案系統工作專班,實行24小時實體化運轉,運用、優化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
(六)堅持宣傳教育,提升法治意識帶動全民守法
一是加強民警執法培訓。開展《辦理傷害案件執法指引》培訓班、新執法辦案系統推廣應用培訓班等執法培訓120余期,培訓民警5200余人次。組織民警收看旁聽庭審直播2次。開展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培訓,目前已為全市公安機關儲備一大批法律專業人員(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92人)。開展公安機關執法資格等級考試和年度學法、用法考試,將執法資格與民警錄用、崗位任職、晉職晉級、評先評優掛鉤。二是積極開展普法宣傳。緊緊圍繞公安中心工作,以提升群眾法治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為導向,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開展全民普法宣傳,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今年以來,策劃系列主題宣傳報道、高頻率邀請媒體單位隨警作戰和新聞報道、制作短視頻等形式開展普法宣傳。結合“夏季行動”“河安2023”系列行動,開展“平安行”、民法典宣傳活動20余場(次),持續開展“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專題系列活動,先后到30余所學校舉辦70余場法治教育宣講,大力普及防范電信詐騙知識、禁毒常識、網絡安全常識等,不斷提高群眾安全防范意識,切實提升群眾對公安工作的安全感和滿意度,受益師生約三萬多人。
二、2023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來,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全市公安機關隊伍的整體執法素質能力不斷提高,但與新形勢新挑戰新要求相比,我們在法治理念、制度體系、執法能力、監督管理、支撐保障等方面還需進一步提高。主要表現在:重實體、輕程序舊觀念還未完全摒棄;警種條線執法管理第一職責認識不足,主動性還有待提高;執法辦案管理中心運行質效不高等。具體原因分析如下:
(一)執法理念有偏差。個別民警仍然存在重實體輕程序舊觀念,執法過程中當寬不寬、該嚴不嚴,甚至寬嚴失度,影響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和諧統一。
(二)執法素質參差不齊。個別執法民警對業務水平要求不高,平時也未注意學習新的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責任心不強,業務能力不高,存在不愿學法、不善執法等問題。同時缺少實戰實用的培訓,較難應對當前變化發展的形勢和日益復雜的執法環境。
(三)執法保障有待加強。法治建設中涉及大量人、財、物、場所等問題,比如推動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提質增效工作,因大部分縣區經濟水平低、警力少,與省公安廳標準仍有差距。
(四)工作任務普遍超負荷。公安隊伍社會管理職能已經延伸到各行各業,繁重的任務之下,難以保證民警去認真學習提升并反思改進執法問題。
三、下一年度工作計劃
接下來,我局將繼續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法理念,按照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部署要求,不斷探索、豐富新時代法治公安建設模式和路徑,踔厲奮發、勇毅前行,為建設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貢獻公安法治智慧和力量。
(一)強力打擊整治,依法全面履職。牢固樹立打擊主業意識,以打造“平安河源”為目標,聚焦維護社會安定、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使命任務,嚴厲打擊突出違法犯罪,強化社會治安防控,主動改革服務,為經濟社會平穩、有序發展保駕護航。
(二)加強監督管理,糾治頑瘴痼疾。逐步實現執法監督精準化、常態化,降低案件超期率,提升刑事、行政結案率。運用可視化建模平臺不斷豐富完善執法突出問題排查模型,提升執法問題排查整治效率。優化重點警情案件監測監督機制,切實規范源頭執法。探索建立執法記錄儀監督管理機制,進一步加強對執法辦案活動全流程管理。充分發揮“平安廳”信箱、紀委、信訪督察、司法機關等線索渠道作用,對老百姓反映強烈、訴求集中、問題多發的執法重點領域和重要環節常態化開展剖析、指導、督辦。
(三)堅持實戰實效,推進提質增效。圍繞“全要素、全功能”的目標定位,出臺執法辦案管理中心運行工作規范。貫徹落實省公安廳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提質增效的實施意見和分類標準,堅持專職管理標準、辦案范圍標準、智能化標準,著重推動完善1至2個執法辦案管理中心,以點帶面,力爭在2024年底前實現每縣一個達標執法辦案管理中心的目標。此外,繼續做好新執法辦案系統運用和優化工作,根據執法實際,爭取省公安廳資源支持,完善本地功能,為基層減負增效。
(四)強化執法培訓,提升整體素質。結合工作實際和實戰需要,點面兼顧、突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項執法培訓和專題研究活動。鼓勵組織民警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和高級執法資格考試,通過實戰培訓演練,錘煉執法實戰技能,不斷提升民警執法能力和水平。
河源市公安局
2024年2月5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