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我市特困供養人員護理標準的通知
河府辦〔2018〕4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加強特困供養人員護理工作的通知》(粵民規字〔2018〕4號)有關規定,比照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河府函〔2018〕310號),市人民政府確定了我市特困供養人員護理標準。標準為:全自理的特困人員月人均護理標準為71元;半自理(半失能)的特困人員月人均護理標準為564元;全護理(失能)的特困人員月人均護理標準為987元。此標準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執行。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0月24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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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