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FG-2021-015
河府〔2021〕4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加油站智能稅控系統試點推廣工作的通知》(粵府辦明電〔2021〕20 號)要求,為進一步促進我市從事成品油零售的加油站規范經營和健康發展,維護正常的成品油零售市場競爭秩序,現就我市全面推廣使用加油站智能稅控系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的加油站智能稅控系統是運用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手段,以實時采集加油明細數據和加油機泵碼數據為核心,實現對加油站經營和涉稅信息進行多維度、智能化分析與管理的信息系統。
二、自2021年10月15日起,河源市行政區域內使用燃油加油機的加油站均須安裝并正常運行加油站智能稅控系統。
三、加油站智能稅控系統的安裝、使用、維護均為免費,加油站無需支付費用。加油站經營單位應自行準備好網絡連接設施和業務管理系統,加油站(包括加油機廠商和加油站業務管理系統開發商)應當配合該系統的安裝、使用、升級和維護。
四、市發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加強對加油站的監督管理,對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依法查處,并協同做好我市加油站智能稅控系統的推廣工作。
特此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本文件政策解讀地址:http://www.debanghlw.com/zwgk/jdhy/zcjd/content/post_463623.html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