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2020年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建設中央補助資金(第二批)的通知
各縣(區)財政局,市直相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安排2020年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建設中央補助資金的通知》(粵財社〔2020〕163號)精神,現下達你縣(區)、單位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建設資金 894.56萬元(詳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支持我省新冠肺炎等重點傳染病監測和能力建設、國家衛生應急隊伍能力提升、基層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基層呼吸系統疾病早期篩查干預能力提升等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和縣級公立醫院醫防結合能力建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訓、縣級中醫醫院傳染病防治能力建設等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建設。
二、請各地將此項預算收入列入 2020 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08 結算補助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100410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科目。
三、縣(區)財政部門要強化資金使用監管,督促指導相關部門健全資金使用臺賬,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任何地方不得擅自截留、擠占、挪用或改變資金用途。
四、本項補助資金為直達資金,資金標識為“01003 特殊轉移支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在向下級下達本項轉移支付時,應單獨下發預算指標文件,并保持中央直達資金標識不變。同時,在預算管理系統中及時查看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五、請依托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加強對直達資金的監督管理緊密跟蹤資金使用情況,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并按要求及時報送相關進展情況。同時,加強績效管理,做好績效目標管理。
河源市財政局
2020年9月24日
22-1 附件1 2020年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建設資金(第二批)分配表.xlsx
22-2 附件2-2020年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區域績效目標表.xlsx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