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生活垃圾處理企業污染物排放監督性監測工作的通知》(粵環辦函[2018]327號)和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2020年河源市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要點和2020年河源市生態環境監測方案的通知》(河環函[2020]17號)有關要求,河源市環境監測站和各縣環境監測站分別對轄區內的垃圾處理企業按季度開展第3季度監督性監測,現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監督性監測結果。
根據相關要求,河源市環境監測站和各縣環境監測站分別對轄區內的垃圾處理企業按季度開展第3季度監督性監測。
一、河源市七寨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廢水處理設施出口總氮超標0.9倍,其他監測結果均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和《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較嚴者標準;地下水中的2#排水井鉛超標0.45倍,其他監測結果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表1地下水質量常規指標及限值Ⅲ類標準;無組織廢氣甲烷結果符合《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標準,臭氣由于實驗室改造未監測。
二、東源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廢水處理設施出口廢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表2排放限值;無組織廢氣臭氣監測結果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二級標準,甲烷監測結果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
三、連平縣城生活垃圾填埋場廢水處理設施出口廢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和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中較嚴者;無組織廢氣臭氣監測結果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二級標準,甲烷監測結果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
四、紫金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廢水處理設施出口廢水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1一級A標準限值以及表2一類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無組織廢氣臭氣監測結果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二級標準,甲烷監測結果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
五、龍川縣通衢鎮老里塘垃圾綜合填埋場廢水處理設施出口廢水符合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無組織廢氣臭氣監測結果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二級標準,甲烷監測結果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
六、和平縣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廢水處理設施出口廢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表2排放限值;無組織廢氣臭氣監測結果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二級標準,甲烷監測結果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
附表:2021年第3季度河源市垃圾處理企業監督性監測結果表.doc
二O二一年十月 十四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