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河源市2024年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的公告
按照《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24號)有關規定和廣東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做好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擬草了《河源市2024年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3月14日至3月27日公開征求意見。現公示期已滿,經過對反饋意見的核實梳理、會議研究,確定了《河源市2024年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現予以公布(詳見附件)。
請納入名單的企業切實履行環境信息披露主體責任,按照《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24號)和《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準則》等要求,建立健全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制度,依法及時披露年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報告和臨時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報告。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3月29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