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分局擬對河源市立美樹燈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0萬棵圣誕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2個工作日(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2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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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河源市立美樹燈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0萬棵圣誕樹建設項目 |
建設單位: | 河源市立美樹燈科技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河源市源城龍嶺工業園國道01號 |
項目概況: | 河源市立美樹燈科技有限公司擬在河源市源城區龍嶺工業園國道01號,租賃河源市百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年產30萬棵圣誕樹建設項目,該項目占地面積6850.92平方米,建筑面積34989.18平方米,總投資300萬元。建成后,年產圣誕樹30萬棵。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嚴格按有關作業規程及作業時間進行施工,加強施工管理,控制施工期廢水、噪聲、揚塵和固體廢物等因素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項目施工期場界噪聲排放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項目應嚴格執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粉塵噴淋廢水經處理達標后循環使用,噴淋廢水須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處置,不得隨意外排;生活污水經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河源市源城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三)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加強生產廢氣收集處理,噴粉(含混合、晾干)工序在密閉車間內作業,其廢氣經收集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注塑廢氣收集后與噴粉廢氣一并處理排放。非甲烷總烴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4標準;VOCs排放參照執行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Ⅱ時段標準;顆粒物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 (四)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機械設備,采取必要的隔聲、消聲等措施,降低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五)做好固體廢物管理工作。按照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的原則,妥善處理處置固體廢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險廢物應按規范要求處理處置,其暫存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要求;一般固體廢物應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其修改單要求;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 |
公眾參與情況: | 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規定,本項目在河源市人民政府網進行受理公告。 |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