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期間對環境的影響主要有生態破壞、噪聲、施工揚塵、施工廢污水和固體廢物等,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應做好污染防治措施,把施工期間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 1、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本工程建設期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主要表現在開挖和施工臨時占地對土地的擾動、植被的破壞造成的影響,以及因土地擾動造成的水土流失影響。根據項目不同工程施工情況,擬采取以下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1)新建架空線路工程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①塔基施工時進行圍擋,避免施工廢水、固廢等進入流田水與沙洲水。施工結束后,各類建筑廢料、多余材料及少量生活垃圾應帶離施工區域,避免隨著雨水進入河流,收集后異地無害化處理。 ②對塔基基礎以外進行恢復綠化,主要采用植草恢復綠化措施。 ③在安裝階段,應注意對牽張場、跨越場地區的生態保護,實行文明施工。施工完后,應對牽張場、跨越場地區進行恢復植被。 ④開挖后的裸露開挖面、臨時堆土用苫布覆蓋,避免降雨時水流直接沖刷。施工中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先行修建擋土墻、排水設施等水土保持措施,使工程防治責任范圍內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2)對側工程擴建出線間隔區域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對側工程主要是擴建出線間隔,工程量較少,主要的生態保護措施是在施工空地進行站區綠化,站址內設置植草防護用于覆蓋裸露區域,美化站區環境。 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圖見附圖8,典型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設計圖見附圖9。 2、施工噪聲保護措施 ①施工單位應采用噪聲水平滿足國家相應標準的施工機械設備,并在施工場地周圍設置圍欄或圍墻以減小施工噪聲影響,使其施工圍欄外噪聲影響能夠符合《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晝間:70dB(A),夜間55dB(A)。 ②施工單位在夜間盡量避免施工。如因工藝特殊情況要求,需在夜間施工而產生環境噪音污染時,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取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③材料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禁止鳴笛,裝卸材料時應做到輕拿輕放。 3、施工揚塵保護措施 ①施工單位應文明施工,加強施工期的環境管理和環境監控工作。 ②施工時,應集中配置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裝車運至施工點進行澆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產生揚塵和噪聲;此外,對裸露施工面應定期灑水,減少施工揚塵。 ③車輛運輸散體材料和廢棄物時,必須密閉、包扎、覆蓋,避免沿途漏撒;運載土方的車輛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按指定路段行駛,控制揚塵污染。 ④加強材料轉運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裝卸,規范操作。 ⑤施工現場周邊應設置符合要求的圍擋,圍擋高度最少不能低于2.5m,且圍擋要堅固、穩定、整潔、規范、美觀。 ⑥根據《廣東省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試行)》,建筑土方開挖后應當盡快回填,不能及時回填的應當采取覆蓋或者固化等措施;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應當集中分類堆放,嚴密覆蓋,宜在施工工地內設置封閉式垃圾站,嚴禁高空拋灑;水泥、石灰粉、砂石、建筑土方等細散顆粒材料和易揚塵材料應當集中堆放并有覆蓋措施。 ⑦施工結束后,按“工完料盡場地清”的原則立即進行空地硬化和覆蓋,減少裸露地面面積。 4、施工廢水保護措施 ①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環境管理暫行規定》,對施工廢水進行妥善處理,在工地適當位置建設沉淀池、循環利用等措施對施工廢水進行處理。嚴禁施工污水亂排,亂流,做到文明施工。 ②施工單位要做好施工場地周圍的攔擋措施,盡量避免雨季開挖作業。同時要落實文明施工原則,特別要禁止施工廢水排入附近的水體、禁止棄渣棄入水體,不亂排施工廢水。 ③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租住在附近的出租屋,生活污水經出租屋原有污水處理設施處理。 ④工程施工過程中應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進行施工。 ⑤施工工序要安排科學、合理,土建施工一次到位,避免重復開挖。 ⑥采用苫布對開挖的土方及沙石料等施工材料進行覆蓋,避免水蝕和風蝕的發生。 ⑦施工機具應避免漏油,如發生漏油應收集后,外運至具有相應危廢處理資質的專業單位妥善統一處置。 ⑧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清理施工場地,并進行植被恢復,防止水土流失。 5、施工固廢保護措施 ①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對環境造成影響,在工程施工前應作好施工機構及施工人員的環保培訓。 ②明確要求施工過程中的生活垃圾與建筑垃圾分開堆放,及時清理,以免污染周圍的環境;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收集后,應及時委托城市管理部門妥善處理,定期運至城市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安全處置。 ③在線路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回收的盡量回收,不能回收應及時運送至指定的棄渣場處理。 ④禁止在道路、橋梁、公共場地、公共綠地、供排水設施、水域、農田水利設施以及其他非指定場地傾倒建筑廢棄物。 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在做好上述環保措施的基礎上,施工固廢不會對環境產生污染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