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2025年1月)
2025年1月,全省空氣質量總體優良,全省優良天數比例(AQI達標率)為94.3%,同比下降0.6個百分點;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0.0%,同比持平。PM2.5平均濃度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濃度為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微克/立方米;O3評價濃度均濃度為1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濃度為2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SO2平均濃度為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評價濃度為0.8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1毫克/立方米。
1月,空氣質量較好的5市是深圳、惠州、珠海、東莞和潮州市;空氣質量較差的5市是湛江、茂名、陽江、江門和韶關市。
1月,PM2.5濃度較低的5市是深圳、惠州、東莞、珠海和汕尾市;PM2.5濃度較高的5市是韶關、云浮、湛江、江門和佛山市。
1月,PM10濃度較低的5市是汕尾、河源、汕頭、梅州和深圳市;PM10濃度較高的5市是茂名、云浮、韶關、江門和佛山市。
1月,O3評價濃度較低的5市是梅州、潮州、河源、韶關和廣州市;O3評價濃度較高的5市是湛江、陽江、茂名、江門和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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