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發改收管〔2017〕164號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公布河源市市級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的公告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加快建立全國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制度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17〕3612號)以及《目錄清單》實行動態管理的要求,我局重新對《河源市市級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目錄清單中的收費項目為市級政府定價事項,是依據省級、市級層面合法有效文件制成,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共有13項,目錄清單內容具體包括收費項目、定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設立依據、收費文件、收費范圍和對象、收費標準、執收單位等,現予以公布。
目錄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我局將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權力清單以及收費政策的變化,及時調整和完善實行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的內容,并通過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此前己公布《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公布河源市市級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的公告》(河發改收管〔2017〕7號)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
附件:河源市市級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1日
信息來源:發展和改革局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