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奧燃氣有限公司、河源華潤燃氣有限公司、河源江東華潤燃氣有限公司、東源新奧燃氣有限公司: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重要講話精神,支持我市企業應對疫情影響、有序復工復產,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20〕109號)精神,現就階段性降低市區(含源城區、江東新區、高新區及東源縣城等)非居民用氣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降低市區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
(一)市區執行非居民用氣價格的工商業用氣最高限價由4.9元/立方米調整為4.78元/立方米、公用性質用氣銷售價格由4.47元/立方米調整為4.35元/立方米。同時各供氣企業要確保政策優惠期的實際平均購銷差價對比2019年全年實際平均購銷差價下調幅度不低于10%,確保所有執行非居民用氣價格的終端用戶能切實享受到降價紅利。
(二)上游供氣企業為響應政策號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而實施降低氣源價格的優惠措施,市區各供氣企業必須將降價空間全部傳遞到終端用戶,不得截留上游降價紅利。
二、執行時間
執行時間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按用戶每月實際用氣量結算)。各供氣企業要妥善做好政策執行時間追溯,對文件出臺前已結算的氣費,應通過退費或折算等方式,盡快將政策執行到位。
三、做好政策宣傳
各供氣企業要積極主動向用戶做好政策宣傳告知和價格公示工作。同時,要確保真實、完整記載和保存用戶各月用氣量、氣費結算明細等資料備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