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調整河源市區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氣價格的通知
河發改價格〔2022〕34號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調整河源市區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氣價格的通知
河源新奧燃氣有限公司、河源華潤燃氣有限公司、東源新奧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城鎮管道燃氣價格管理辦法》(粵發改規〔2018〕10號)、《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調整市區管道燃氣居民用氣價格及完善氣源采購成本與銷售價格聯動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河發改價格〔2021〕308號)等有關規定,經測算,你們公司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氣價格已達到啟動聯動機制條件,現就聯動調整我市市區(含源城區、江東新區、高新區和東源縣城,簡稱市區,下同)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氣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氣價格
市區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氣價格調整為5.00元/m3。此價格為最高限價,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可根據市場供求狀況和用戶用氣特點,在上述價格范圍內自主合理確定具體終端銷售價格。
二、執行時間
自2022年3月1日起(用氣量、售氣量)執行,對原已購買天然氣的價格差額不予補繳。各燃氣經營企業要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和明碼標價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及時報告我局。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25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