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2016年第三季度貫徹落實穩增長
等政策措施情況跟蹤審計情況報告
市政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我局對全市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主要對精準扶貧、降成本政策、去庫存、去產能、補短板等5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抽查了發改局、經信局、國土局、住建局、人社局、國資委、財政局、河源供電局、交通運輸局、教育局、氣象局、地震局、水務局、旅游局、文廣新局、扶貧辦以及公積金管理中心等17個市直部門單位,延伸調查了和平縣、連平縣等縣區。現將主要情況報告如下:
一、審計基本情況
(一)精準扶貧政策落實情況
1、基本情況。全市1251個村中有255個貧困村,其中:省直單位幫扶17個村,深圳市幫扶214個村,市、縣區幫扶24個村。
2、措施落實情況。
(1)全面落實“書記抓扶貧”。市、縣、鎮、村書記都把脫貧攻堅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把脫貧攻堅列為今后三年“頭等大事、第一民生”來抓。市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分別聯系縣區、掛鉤貧困村。
(2)精準識別貧困人口。目前核定農村貧困人口4.39萬戶12.13萬人,其中:255個貧困村有貧困人口1.46萬戶4.71萬人,面上村貧困人口2.93萬戶7.42萬人;農村貧困人口中,有低保人口16112戶、53033人,五保人口14074戶、14686人。
(3)加大脫貧攻堅保障力度。河源市財政部門積極落實省的要求,每年安排7700多萬元貧困人口發展資金,另外,對自身幫扶的14個貧困村和98個非貧困村,每年安排1260萬元引導資金。積極爭取深圳市對口扶貧,深圳已經確定三年內支持河源市7.56億元貧困人口幫扶資金,另外對其幫扶的214個貧困村每村安排300萬元以上專項幫扶資金。
(4)推進分散貧困人口脫貧工作。全市成立鎮委書記為組長的鄉鎮幫扶工作組100個,安排523個市縣單位包干幫扶523個非貧困村,向996個非貧困村選派扶貧聯絡員1084人,安排鄉鎮幫扶工作組扶貧干部2914人。鄉鎮幫扶工作組下設駐村工作小組996個,對接28018戶分散貧困戶,實現結對幫扶全覆蓋。
(二)降成本政策落實情況
1、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情況。一是建立了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印發了《河源市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河源市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目錄清單》、《河源市市級政府定價涉企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河源市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二是落實了涉企收費減免措施。印發了《關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三是簡化了中小微企業涉企收費減免程序。印發了《關于調整市級政府非稅收入減免緩審批期限的通知》。四是清理規范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五是停止了價格調節基金的征收。
2、降低電力成本情況。根據省的部署,今年1月、6月兩次下降一般工商業電價,下降幅度分別為每度電0.69分、1.68分。2016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工商業用戶總售電量為5.67 億千瓦時,累計已為一般工商業用戶減負328.78萬元電費。
3、降低社會保險費成本情況。一是優化社保險種結構。積極做好省實施醫保城鄉一體化的前期準備工作。組織實施好大病保險、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和門診特定病種制度,加快推進按病種付費試點工作,擴大異地就醫結算范圍。二是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從其工傷保險月繳費基數的1%下調至0.5%,上半年為全市參保單位降低成本超過1600萬元;從2016年3月1日起,將我市失業保險費率從2%降至1%,其中用人單位費率降至0.8%,個人費率降至0.2%,上半年為全市企業和個人降低失業保險繳費成本超過1500萬元;從2016年8月份起,將我市內資企業基本醫療保險的最低繳費基數由3028元下調至2408元,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由6.5%下調到5.5%;我市職工生育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由0.7%下調到0.5%。
4、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措施落實情況。印發了《關于調整河源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基數和最高繳存限額的通知》,從2016年7月1日起,我市單位及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為5%,最高不超過12%;公積金最高繳存基數原則上不得高于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
(三)去庫存政策落實情況
1、工作方案出臺情況。除由市政府印發的供給側改革行動方案外,市國土局還印發了《河源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庫存行動計劃(2016年)》,將2016年工作任務進一步分解到各縣區。
2、房地產庫存化解情況。截至8月30日,河源市商品房可售面積335萬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232萬平方米,非商品住房103萬平方米),1-8月共化解123萬平方米商品房庫存(其中商品住房73萬平方米,非商品住房50萬平方米),商品住房消化周期為11個月,超額完成今年省政府安排給我市的商品房去庫存3.75萬平方米和我市供給側改革去庫存方案中2016年9.4萬平方米商品房庫存的工作任務。
3、鼓勵戶籍農業人口進城購房措施落實情況。建立個人購房財政補貼機制,對在市區范圍內購房的,根據購房者的申請,由財政給予每套補貼5000元。東源縣、紫金縣也分別建立了個人購房財政補貼機制。
4、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情況。一是調整降低了公積金貸款條件。申請公積金貸款條件由繳存1年降低到6個月,申請購買首套住房放寬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二是調整降低了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職工購買首套普通住房,或已擁有1套住房,且無住房按揭貸款,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2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低到20%;已擁有1套住房,但尚有商業住房按揭貸款的,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低到30%。
(四)去產能政策落實情況
1、工作機制建立情況。出臺了《<河源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產能行動方案(2016-2018年)>工作督查方案》(河經信函[2016]423號),對各單位工作落實情況加強了督導檢查。
2、工作推進情況。
(1)國有“僵尸”企業處置工作情況。市國資委成立了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市屬國有“僵尸企業”出清重組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市屬國有“僵尸企業”出清重組工作的領導。根據省市關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國有企業的實際,計劃在2016年底前全市完成33家“僵尸企業”的重組關停出清任務,其中縣區27家,市屬國有企業6家。
(2)“僵尸”企業職工安置情況。市直6家企業共分流安置255人,其中:廣東華怡集團公司安置205人;市經發總公司安置32人;市工業交通物資供應公司安置13人(僅保留1名留守法人);市新河汽車運輸公司安置5人(僅保留1名留守法人),另有22人安置工作正在落實中;市中國旅行社已在2010年進行改制,職工已安置完畢,只剩1名留守人員處理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廣東華怡集團下屬監理公司的38名職工安置問題安排在該公司實施混改時解決。
(3)主要行業發展摸查工作情況。市經信局組織縣區經濟和信息化部門對全市鋼鐵、水泥、陶瓷、電力、新材料、醫藥等行業規模以上企業開展全面摸查,目前摸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4)淘汰落后產能情況。全市今年尚未有省下達的淘汰落后產能計劃,待省下達我市產能退出任務后,再將任務分解到具體企業、具體項目,嚴格控制新增產能。
(5)承接珠三角地區產業轉移情況。今年上半年,我市產業園區實現稅收10億元,增長15.6%,占全市稅收19%。1-6月,我市工業園區引進項目63個,合計投資156億元, 3-10億元項目18個、超10億元項目4個,其中,省級產業轉移園落戶項目37個,合計投資120億元。全市引進的63個項目中,深圳轉移的項目29個,合計投資71億元,占引進項目總數46%;東莞、惠州13個,占21%;廣州、佛山等珠三角地區12個、占19%;港澳及省外地區9個、占14%。
(五)補短板政策落實情況
1、方案出臺情況。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切實做好河源市補短板工作,河源市政府于6月7日印發了《河源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補短板行動方案(2016—2018年)》(河府〔2016〕32號),于6月17日確定了《河源市補齊軟硬基礎設施短板重大項目》(河發改投資[2016]182號),涉及我市補齊軟硬基礎設施短板重大項目38個,總投資3326億元,2016-2018年計劃投資2008億元。
2、工作推進情況。
(1)推進天然氣主干管網建設。截止到上半年,全市共投資1181萬元,建成市政燃氣管道7.8公里(其中市區投資766萬元,建成市政管道4.5公里,龍川、和平兩縣投資415萬元,建成市政管道3.3公里)。
(2)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補齊軟硬基礎設施短板重大項目的通知》的要求,河源供電局2016年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建設投資共7.1億元。升級改造項目涉及東源、龍川、連平、和平、紫金和江東新區的主網計劃、配網計劃、生產技改及營銷技改。1-8月份共完成投資3.67億元,完成年度計劃51.69%。
(3)加快推進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加快推進原中央蘇區農村超高速無線局域網試點工作和全面應用推廣工作,目前,龍川縣通衢鎮梅城村作為超高速無線局域網樣板村試點工程已順利完工并通過驗收。二是全面推進我市寬帶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光纖到戶。按照《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行動計劃(2016-2017年)的通知》(河府辦〔2016〕8號),制定項目建設清單、部門責任清單,將2016—2017年的項目建設清單印發到各縣區及有關鎮街,將工作職責分工落實到各相關部門和單位。上半年,光纖覆蓋用戶能力326669戶,光纖接入用戶(其中:FTTH/FTTO用戶55349戶;FTTB+LAN用戶19147戶;農村光纖接入用戶37781戶;光纜線路長度16208.37公里,新增開通光纖入戶城市小區158個,新增開通光纖入戶行政村605個,4G(RRU)基站2474座,4G(BBU)基站1217座,WLAN熱點17個,AP數240個,基站站址366個。
(4)完善互聯互通交通網絡。一是加快高速公路建設,上半年,武(漢)深(圳)高速公路仁化至新豐段(河源境內),汕(頭)昆(明)高速公路龍川至懷集段,河(源)惠(州)(東)莞高速公路龍川至紫金段三條高速公路順利推進,分別完成投資1.45億元、18.2億元、5.5億元,分別占年度計劃投資的32.2%、60.7%、25.6%。二是加快高快速鐵路和城際鐵路建設,贛深客專正在進行地質鉆探工作,第三方咨詢單位已全面進入用地現場,已出具預審意見報市國土局,開展環評公參第二次公示及全文公示工作;龍川至龍巖鐵路已完成“預可研”報告的編制工作,廣河高鐵設計單位已初步完成規劃研究工作;龍川至汕尾鐵路已完成“預可研”報告編制工作,力爭項目納入國家十三五及中長期鐵路網建設規劃項目。三是完善港航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省交通和航道部門正在對我市規劃建設的東江航道河源至惠州段升級改造進行可行性研究,新港客貨碼頭項目工可、設計、環評、立項等報批手續已完成。
(5)推進現代教育設施建設。一是推進高水平大學建設,市教育局已起草《河源市本科院校籌建方案(稿)》,合力推進暨南大學本科院校河源校區籌建工作。二是加快義務教育均衡優質標準化發展。印發實施《河源市發展學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年)》,加快發展學前教育,加大幼兒園建設力度,目前,全市公辦幼兒園達171所,占比達31.9%,并且鄉鎮公辦幼兒園實現全覆蓋。義務教育均衡水平有新提高,全市義務標準化學校覆蓋率達100%,緩解城區學校大班額問題,解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問題,義務教育學校“全面改薄”順利推進。完成和平縣特殊教育學校、紫金縣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實現特殊教育學校縣區全覆蓋,全面落實殘疾兒童少年免費接受義務教育政策。
二、審計發現主要問題
(一)降成本政策落實情況審計調查發現問題。
1、穩崗補貼發放工作滯后。
根據《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源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方案(2016—2018年)及五個行動方案的通知》(河府〔2016〕32號)的工作要求,2016年需為全市企業發放穩崗補貼約4000萬元。截至9月30日,全市共審核通過165家企業的穩崗補貼申請,合計發放補貼1249.55萬元,僅完成全年目標的31.24%。
2、部分單位未及時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
(1)河源市水務局未開展中介服務清理工作。
市水務局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批”的審批事項中仍要求申請人提供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編寫的“項目防洪評價報告”,與《市政府關于第一批清理規范32項市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中“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防洪評價報告,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的規定不符。
市政府第一批清理規范的32項中介服務事項還涉及市水務局審其它批事項3項,不再強制要求申請人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而是改為可以自行編制或者委托相關機構編制,但市水務局未對辦理流程進行更改或者說明。
(2)河源市商務局在辦理“非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證核發”審批事項時,仍要求申請人提供進出口許可證和電子鑰匙,與《市政府關于第二批清理規范20項市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中“不再要求申請人委托有關機構辦理進出口許可證電子認證機構(CA)證書,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制作后向申請人發放…”和“不再要求申請人委托有關機構辦理進出口許可證電子鑰匙,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制作后向申請人發放…”的規定不符。
(3)河源市國土局未及時更改網上辦事大廳的辦事流程。市國土局雖然已經對辦事流程進行清理,但未及時更改網上辦事流程,對申請人辦理業務存在誤導。
(二)去產能政策落實情況審計調查發現問題。
1、國有“僵尸”企業數據庫未完成錄入。截至2016年9月30日,我市國有“僵尸”企業數據庫尚未完成錄入。主要原因是相關企業數據涉及時間跨度較長,數據量較大。
2、國有“僵尸”企業處置工作滯后。2016年我市處理國有“僵尸”企業數量為4個,截至2016年9月30日,未有完成處置案例。
3、部分縣區未成立國有“僵尸”企業處置領導機構。源城區、連平縣尚未成立國有“僵尸”企業處置領導機構。
4、部分縣區尚未上報國有“僵尸”企業情況。源城區、紫金縣和連平縣尚未向市國資委報送“僵尸”企業摸查情況。
5、產業投資晴雨表未按照要求發布。市發改局未按照去產能行動方案引導新增產業投資合理布局措施的要求發布我市產業投資晴雨表。
(三)去庫存政策落實情況審計調查發現問題。
1、部分縣區未及時研究制定本地區去庫存的具體行動計劃。審計抽查發現,連平縣、和平縣未及時制定去庫存行動計劃。
2、部分縣區未制定鼓勵戶籍農業人口進城購房政策。審計抽查發現,連平縣、和平縣未按照市去庫存行動方案要求制定鼓勵戶籍農業人口進城購房政策。
(四)補短板政策落實情況審計調查發現問題。
1、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滯后。一是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尚未出臺;二是充電站建設尚未開展,2016年我市充電站建設任務1個,截至9月30日,尚未開展此項工作;三是充電樁建設進度偏慢,2016年我市共需建設充電樁6個,截至9月30日,尚未開工建設,仍在設計、招標階段。
2、城市地下管廊建設進度緩慢。我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建設工作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暫無立項建設項目。
3、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大部分單位未按照市政府要求將工作進度情況主動報送市發改局,造成市發改局未能及時掌握工作情況。
河源市審計局
2016年10月13日
信息來源: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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