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2016年第四季度貫徹落實穩增長等政策
措施情況跟蹤審計情況報告
2016年第四季度,我局對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去杠桿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和地方金融機構運行風險情況進行了審計,抽查了9個部門、4個鄉鎮、8個村和3家地方金融機構,主要情況如下:
(一)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精準扶貧政策制定及執行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未及時出臺全市扶貧開發資金管理辦法;二是相關部門未正式出臺市縣級“1+N”相關配套政策措施。
2、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建立及執行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鄉鎮幫扶工作組或駐村工作隊干部組成不符合要求;二是個別駐村幫扶人員存在走讀現象;
3、貧困對象識別方面存在的問題。
(1)部分不符合條件的農戶違規納入幫扶對象。
(2)部分符合條件的貧困戶未及時納入幫扶對象。
(3)部分人口建檔立卡管理不規范,信息不健全。
4、扶貧資金籌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1)深圳市未按規定落實對口幫扶市配套資金
(2)縣級財政資金未及時撥付。
5、廣東扶貧濟困日部分認捐未及時兌現或未按協議到位。
(二)去杠桿政策措施落實和地方金融機構運行風險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1、部分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執行不到位。廣東河源農村商業銀行、廣東東源農村商業銀行未對績效考核及薪酬機制和執行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廣東河源農村商業銀行未建立外聘審計機構制度;廣東東源農村商業銀行僅對內部職工董事建立履職檔案,未對獨立董事建立履職檔案。
2、部分機構準備金充足程度偏低。截至2016年9月末,據銀監非現場監管報表顯示,廣東河源農村商業銀行一般準備占風險資產比例低于1.5%,僅為1.07%。
3、股東資質不符合規定。深圳市客商匯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9月21日成為紫金縣信用合作聯社的股東,股權比例為2.6%,違反了《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的意見〉的通知》(財金〔2015〕49號)的相關規定。紫金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已經于審計期間對該問題進行了整改。
4、股東違規質押股票。部分金融機構的持股股東在其關聯企業貸款余額超過持股凈值的情況下,質押其所持股份在其他金融機構獲取貸款。
5、未將集團客戶或存在關聯關系的企業納入統一授信管理。審計調查發現,2014年至2016年9月末,廣東河源農村商業銀行、廣東東源農村商業銀行和紫金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未能有效關注和搜集集團客戶及關聯客戶的有關信息,未將集團客戶或存在關聯關系的企業納入統一授信管理。
6、部分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信貸支持力度不足。截至2016年9月末,紫金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對小微企業信貸支持力度不足,主要是小微企業貸款戶數低于上年同期戶數,未能實現對小微企業貸款“三個不低于”金融服務目標。
7、部分金融機構對農業信貸支持力度不足。截至2016年9月末,廣東河源農村商業銀行和廣東東源農村商業銀行對農業信貸支持力度不足,未能實現涉農貸款“兩個高于”金融服務目標。
信息來源:審計局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